儒家原则,受人之恩要回报,但有仇也应该要报!【欧丽娟】

以德报怨等于姑息养奸、助纣为虐。
是非不分的局外人自以为心胸宽大拥有道德的高度,而变成了加害者的共犯结构。
报恩和报仇都是报的精神,一体两面(儒家原则)
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
礼尚往来。
往而不来,非礼也;
来而不往,亦非礼也。
《礼记·曲礼上》
报恩和报仇都是礼的表现,儒家赞成报恩,认为报恩对于人格提升有正面的意义,乐于助人,知恩报恩的良好品性。儒家也允许和支持报仇,报仇可以让一个人懂得维护自己的尊严,遏阻恶意伤害的人,产生自我节制的精神防线,遏制人逾越分际。
或曰:“以德报怨,何如?”
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论语.宪问》
是非不分的道德没有理性分辨的能力,以德报怨鼓励伤害的行为,过分宽恕等于鼓励恶行。
如果一个死刑执行者请求受害者宽恕,在我看来,这种事总是缺乏人性的,是对正义的嘲弄。一个人不能,也不该到处快乐地杀人、折磨人;然后,时限一到,就简单地请求别人的宽恕、接受别人的宽恕。在我看来,这样做还是在犯罪。
赫伯特·马尔库塞
不要以怨报怨,付出最大代价的就是自己(时间、心力)。
人生短暂,不值得耗费宝贵的人生精力,人格、灵魂的健全以及心理的平静,自己也会和对方一样变成低等的人。
孔子不赞成用恶意怨恨报复别人的不道德(得不偿失),不被不原谅摧毁。
无论他值不值得我原谅,我都值得还给自己平静的人生。
以直报怨,中道(真正、公正),不陷入自己主观的感觉里,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
真正的好恶不来自于个人主观感觉(井底之蛙的叫嚣),合乎天平,公正磊落高尚的人格理想地面对所达到的客观的裁判。
仁者所体现出的境界 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正大光明 (修复社会残缺和自己的创伤,好好的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