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1万的利润多交50万的税,是对的吗?
多1万的利润多交50万的税,是对的吗?
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部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假如某企业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2022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利润)为300万元,则应交企业所得税=100万元*12.5*20%+(300-100)*25%*20%=2.50+10.00=12.50万元。
如果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利润)为301万元,在没有其他优惠政策情形下,税率为25%,则应交企业所得税=301*25%=75.25万元。
因此,在超过3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后,多交的企业所得税=300*25%-12.50=62.50万元。
综上,虽然话说的不非常准确,但是道理与方向是对的。
对于这种靠近临界点的,建议企业老板就大方一下,多发一点年终奖等就可以轻松避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