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课:近代西方法律和教化。笔记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罗马法。
(1)为了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共和国颁布《十二铜表法》。
产生:成文法《十二铜表法》
背景:平民与贵族的斗争
制定:公元前5世纪中期,罗马制定
十二铜表法
影响:标志罗马成文法的产生: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一定程度上限制
了贵族特权,保护了平民利益。
局限性:《十二铜表法》主要维护贵族的利益(根本):
保留了一些比较野蛮的习惯法 (以牙还牙)。(消极)
发展:公民法一一 万民法
(1)公民法(包括习惯法和《十二铜表法》)
概念:在罗马共和国早期,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适用范围主要限于罗马公民
内容: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而涉及个人财产关系等问题的私法规范不够完善。
操作: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缺乏灵活与变通。(特点)
(2)万民法
背景: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显现;商贸的发展, 在政治经济活动中产生许多新问题
内容:更注重调解贸易以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简洁灵活、实用有效。
出现: 3世纪,万民法成为适用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妇女奴隶除外)
完善:《民法大全》
6世纪,查士丁尼组织法学家,把历代的罗马法加以系统化和法典化,汇编成《民法大全》标志着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罗马法的影响:
古代罗马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罗马法缓和了各种社会矛盾,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有效管理,维护了罗马国家的稳定,并对欧美国家的法制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
评价罗马法
1.核心:保护私有财产: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
2.实质: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维护奴隶制度。
3.作用
(1) 维系统治:有利于罗马社会的长治久安。稳定齐社会秩序,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2)影响后世:
①罗马法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现代法律的先驱。
②近代资产阶级将其作为反封建和巩固资本主义制度的有力思想武器。
③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和民族的永恒价值。
总结罗马法形成的条件
(1)政治条件:罗马帝国政治统治的需要与法制传统的确立,以及罗马在对外扩张中对罗马法的强有力地推行。
(2)社会条件:平民、自由民的不断斗争,迫便统治者不断调整法律。
(3)经济条件:罗马奴隶制经济的发展与繁荣。
(4)思想条件:古罗马人崇尚“自然法则”思想(如理性、自由、平等、正义等)。
(5)文化因素:继承和发展了希腊等法律成果。
(6)技术因素:罗马法的立法形式灵活多样,技术发达,重视法学家的作用。
罗马法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
(1)表现在二者在价值精神层面的契合,罗马法的自由、公平、正义等精神,也是中国法制建设强调追求的价值;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殊性,在借鉴的时候我们更应该注意到将罗马法特有的精神价值与中国传统文化有效地结合起来。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对于罗马法不仅借鉴其制度层面,更有其精神上的诉求。
(2)任何国家的法制现代化都与社会的发展阶段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都具有本国的特色。我们要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完善立法,树立法律权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权力制约;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新理念,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制现代化的独特之路。
2. 日耳曼法:
中古时期,各日耳曼王国在记载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一批成文法,称为“日耳曼法”,作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3.教会法:教会根据基督教神学制定和颁布。
4.英美法系的形成。
(1)11世纪,英国诺曼王朝的王室设立法院,并派法官定期到各地进行巡回审判。
(2)12世纪前后,建立在习惯法基础上、全国普遍适用的法律在英国形成,这就是普通法。
(3)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 ,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
(4)“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5)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它们构成了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
5.大陆法系的形成。
(1)13世纪以后,法国统一法律的步伐加快,法律体系日益成熟。
(2)1789年,法国爆发大革命。法国在启蒙思想和大革命的影响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
(3)1804年,拿破仑颁布了《法国民法典》,与此后制定的四部法典一起被称为“拿破仑法典”。拿破仑法典与此前颁布的法律,构成了法国的成文法体系,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
(4)后来,逐渐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称为“大陆法系”或“民法系”。
法国大革命对法律建设有什么重要贡献?
答案(1)法国大革命推翻了封建王权统治,并试图建立崭新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法国大革命也为拿破仑法典的制定清除了制度上的障碍。
(2)大革命时期公布的《人权宣言》,后来成为1791年宪法的序言,其中宣扬的自由和民主,对于之后法国的每一部法典的制定几乎都有影响。《人权宣言》提出了法律至上的理念,加快了民法典的制定进程。
(3)拿破仑极力推动法典化的建设,对于分散的法律体系实现了统一。拿破仑法典作为立法实践的典范,为世界各国民事立法作出了重要贡献。
《法国民法典》 的特点
(1)贯彻资本主义民法原则:私人财产所有权无限制原则;契约自由原则;过失责任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注重维护小私有者的利益。
(3)没有关于法人制度的规定,雇佣关系的规定极为简单。
(4)保留了亲权和夫权
(5)结构严谨,语言明确流畅。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1.背景: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了启蒙思想家们提出的思想主张,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建立的背景
(1)资本主义经济发展。
(2)资产阶级代议制确立。
(3)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促进了公民权利观念的发展。
2.基本特征。
(1)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 。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
(2)在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
(3)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为了保证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的每个程序的公开公正,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
无罪推定所强调的是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这是西方现代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诉讼地位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并且体现了程序正义的要求。无罪推定是西方资本主义兴盛时期的产物。在无罪推定原则演变过程中,西方国家个体利益高于整体利益的历史文化传统对其产生重要影响。
3.局限性:它确认了私有财产制度,每个人财产的多少往往决定着法律地位的高低。同时,对个人权利的认定也有逐渐改进的过程。直到20世纪,黑人、原住民和妇女还在为享有完全的公民权积极斗争。
宗教伦理与教化
1.中古时期的基督教。
(1)基督教的发展。
①392年,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
②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在帝国废墟上建立的日耳曼人国家为了取得罗马人和教会的支持,逐渐接受了基督教。
(2)基督教的教化内容:
①教士们更重要的任务是宣讲教义
②他们还开办学校,这些学校主要是宗教学校,也有一些世俗学校。学习内容虽然都以宗教为目的,但在教育和文化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③人们的生老病死、婚丧嫁娶,基督教会都要介入,几乎所有的节日
都与基督教有关。
④教会告诫人们必须孝敬父母,不许偷盗、奸淫、杀人、贪恋别人的财物等,要求人们逆来顺受、忍受世间的一切痛苦。
作用:1.维护统治,稳定社会治安。2.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3.提高国人素质
(3)基督教的影响:基督教影响了中古时期欧洲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基督教的宗教伦理和教化作用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
制,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2.新教。
(1)产生:宗教改革后,西欧的基督教
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
(2)主张。
①新教反对教皇权威,主张信徒通过自己阅读《圣经》 理解教义,
还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
②新教仍然坚持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束缚人们的行为,麻醉人们的
思想。
宗教改革
宗教改革开始于16世纪,是一场基督教自上而下的新教宗教改革运动。该运动打破了天主教的精神束缚,为西欧资本主义发展和多元化的现代社会奠定基础。宗教改革期间代表人物包括马丁·路德、约翰·加尔文、门诺·西门斯、约翰·卫斯理及其后发展出来的新教徒教派。宗教改革是欧洲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也是宗教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思考宗教改革后的新教与中世纪的天主教有何区别?
答案中世纪天主教主张因行称义,本质是加强罗马天主教会的绝对权威,是为封建宗教神学的精神垄断而服务。新教否定教皇权威,主张信仰得救;主张《圣经》是信仰的最高权威,人人都可以通过《圣经》直接与上帝联系、交流,不需要教会的中介;主张简化宗教仪式。
基督教伦理对西方社会的影响
(1)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世俗化的新教伦理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精神上的支持。新教伦理主张合理的追求财富,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2)基督教伦理与文艺复兴。人文主义者对基督教思想并非彻底批判与全盘否定,而是既有扬弃又有利用,如强调人的自由意志,反对禁欲主义,提倡理性,反对蒙昧主义等,都是与基督教教义相悖的。如强调人的价值和作用,要求普遍人性的博爱等,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来自基督教思想。人文主义思想并非凭空臆造,它的一个重要来源正是基督教思想本身。
(3)基督教伦理与西方宪政。西方宪政理论源于基督教文化。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推动下,西方社会走上了世俗化的道路。路德教认为,个人有一种通过运用其意志来改变自然和创造新的社会关系的权力,这种新教的个人观念成为近代财产法和契约法的核心。
[要点总结]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总体特征
(1)历史传统:各种形式的西方法律均具有悠久而丰富的历史传统,它们或直接源于罗马法,或一直受到罗马法的实质性影响。
(2)法律渊源: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3)职业的专门化;西方法律很早便发展出并一直保持着或不断强化着一种很高程度的法律职业专门化,换言之,便是在法律职业以及司法机构等成分上尤其是在法律施行上发达的社会分工。
(4)社会需求:法律的专业系统化趋向时时都要遇到特定时代解决社会问题的特殊经验的抵制, 这类经验来自法律职业界与广大社会之间的互动作用。
(5)法律的至高权威性:在同一社会内部各种司法管辖权和各种法律体系共存和竞争,这种司法管辖权和法律体系的多元性使法律的最高权威性成为必要。国家权力结构方面的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体现了法律制度的最高权威性。
(6)法的理论:西方法律发展出了有关法律的性质、组织、权威以及社会关系的各种理论学说,如天赋人权、公平正义等理论,成为西方政治制度确立和完善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