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波海军协定》修改议定书

前言:在1938年签署的《英波海军协定》签字议定书及两国换文中已经提到,英波两国有权视情况对协定限制进行修改。而本次的修改则是由于英国分别先后和苏联、德国签订了有关英-苏、英-德海军协定的修改议定书。在此种情况下,根据已签署协定,英国政府有义务知会波兰政府并签订修改议定书。
这份修改议定书,内容简短,大致内容为将自华盛顿海军条约体系以来的限制主力舰标准排水量为35000英吨之规定放宽至45000英吨。但英国给苏德两国的修改里还附加有一条——仍限制主炮口径不超过16英寸(406毫米)。此外,在英国给苏联的议定书俄文文本里还出现了把主力舰标准排水量限制打错的情况。

条约系列第二号(1939年)
议定书
关于修改英—波1938年4月27日限制海军军备协定
伦敦,1938年7月22日
[1938年11月22日在伦敦交换批文]
由外交大臣奉陛下之命呈交与议会
鉴于1938年4月27日在伦敦签订的《英波海军协定》第4条第(1)款之规定,主力舰的标准排水量不得超过35000吨(35,560公吨);
鉴于上述协定所附签署议定书第1条规定,如在上述协定生效前,各国的海军建设或任何可能的情况变化使得目前形式的协定生效不利,缔约政府将协商是否需要修改其中的条款,以适应目前的情况。
鉴于最近的讨论,限制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王陛下政府的其他海军条约和协定(即:1936年3月25日《伦敦海军条约》,1937年7月17日《英德海军协定》,1937年7月17日《英苏海军协定》)所作的修改引起了这种情况的变化;
鉴于联合王国英王陛下政府和波兰政府已对有关问题进行磋商,根据上述签署议定书第1款之规定,下列签署人经各自政府正式授权,同意如下:—
1.从即日起,上述《英波海军协定》第4条第(1)款中的35,000吨(35,560公吨)修改为45,000吨(45,720公吨)。
2.本议定书的英文文本和波兰语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自上述海军协定签署之日起生效。
以下签字人签署本议定书,以昭信守。
1938年7月22日于伦敦签订。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
ALEXANDER CADOGEN(亚历山大·卡多根)
波兰政府:
EDWARD·RACZYŃSKI(爱德华·拉琴斯基)





参考文献:https://treaties.fcdo.gov.uk/
Treaty Series No.2(1939) Cmd.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