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有什么有趣的事?

现在,许多的法院都在推动诉前调解,或者在事实上形成了诉前调解的前置程序。
对于诉前调解的案件,其中有什么趣事,不再拿到法庭上去说,而是展现在诉前调解的阶段。

我曾经在法院做过一段时间的调解工作,其中遇到过一个案子,颇为有趣。
案件的原告是一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案件的被告是他的合法妻子,诉讼请求为离婚,还有其他一些金钱上的补偿。

原告男子在诉讼的证据材料中提供了大量微信聊天记录,完整展示了他妻子和情人将近一年的偷情记录,不少内容不说少儿不宜,拿出去都达到了国家广电总局审查删除的标准。
那位情人给原告的妻子发了许多的视频、图片,有趴着的小鸟,有竖着的大鸟,还有不少艳照门类似的内容。
原告妻子嘴里含着大香蕉,香汗淋漓,一丝不挂。

更绝的是,原告男子将这些图片都打印出来,还是彩打,作为证据材料提供给法院。
我记得案件移交给调解室后,不少法官、助理、书记员都慕名前来研究这个案件。
当时有位女法官,翻阅完案件后,说了句:“这男的,跟这女的,也就是玩玩了。”

后来,我联系女方前来法院调解,女方在电话里讲话,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反而语气激烈:“XX趁我睡着的时候,翻看我手机,没经过我同意,侵犯了我的隐私。”
我跟这位女子解释,她的主张是另外的纠纷,现在原告男子起诉要求离婚,我只负责联系解决离婚的问题。还有原告男子给的彩礼钱,还有买车、买房的债务,双方要怎么承担,这些可以先过来谈谈。

可本人亲自到法院来,这位女子心里面多少还是有些廉耻意识,不愿意过来,只是让她的父亲前来,等到和对方谈好后,她本人再过来签字。
约好时间后,她的父亲到了法院调解室,从她父亲口里,又听出了另外一个奇葩的渊源。
他的父亲说,女儿结婚前,原本谈了一个男朋友,可家里人不同意,张罗着让她和原告男子结了婚。
可她女儿怎么想的呢?
想的是在外面出轨,原告男子知晓后,肯定不愿意顶着绿帽子过活,会跟她离婚。

等她离婚以后,她再跟以前的男朋友结婚,就是二婚,她的父母也就不会再反对。
毕竟,二婚还能有多高的要求呢!
当时,我就好奇的问道:这位女子以前的男朋友是谁?
这位父亲才恨恨的说道,就是聊天记录里的这位男子,当时就觉得这男的不是什么好东西,才反对女儿跟他在一起。
跟这位女子玩在一起的男人,其实只是玩玩,她的父母都看得出来,可这女的却非要跟这男的在一起。
等到这位父亲离去后,调解室的工作人员纷纷发出感慨,如今社会,有的女性被渣男伤害,有时候真的是自找的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