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外国哲学史部分》1.51 佛教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 仅供学习参考】
51、佛教
在我国又称释教。与基督教、伊斯兰教并称为世界三大宗教。佛的意思是“觉悟者”。佛教起源于印度,相传是公元前六至五世纪印度王子悉达多·乔达摩所创立。他生于迦毗罗卫[1]的释迦部落,后来佛教徒尊称他为释迦牟尼,意为“释迦族的隐修者”。传说他二十九岁出家修行,传教四十多年。他死后,佛教逐步成为与婆罗门教相对立的一个有势力的新宗教。公元前三世纪,在阿育王的支持下,佛教成了印度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
佛教形成于印度奴隶制发展和奴隶主国家逐渐兴起的时期,是为巩固奴隶制服务的。它反对婆罗门祭司的特权地位,认为一切众生在灵魂上都是平等的,不需要祭司的导引,只要靠自己的修行,就可以达到涅槃[2]。修行以“五戒”[3]为主。它宣扬人生皆苦,苦的原因在于人的欲望和造业,造业要受轮回之苦。只有禁欲才能消除苦因、苦果;只有修行才能成佛。这种教义抹煞了阶级对立,掩饰了劳动人民受苦的根本原因在于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要他们放弃物质生活的欲望,放弃阶级斗争。佛教也像其他宗教那样,把“使人受害的弊端的补偿搬到天上,从而为这些弊端的继续在地上存在进行辩护”。[4]
佛教在发展过程中分为两派,即“小乘”和“大乘”。早期佛教称为“小乘”,它着重伦理教诲,不拜偶像;主张众生自救,修行能入涅槃,但不能人人成佛。公元一世纪,佛教受婆罗门教的影响,出现了新的教派 “大乘”。它主张佛有许多化身,造出各种菩萨,崇拜偶像,鼓吹只要虔诚信仰和修行,则人人都能成佛。从此印度佛教以“大乘”为主,“小乘”流行于锡兰、缅甸等地。公元七世纪初,印度封建制度形成后,佛教成为巩固封建统治的工具。后来婆罗门教与佛教相结合,产生了印度教,佛教的势力渐趋衰落。十世纪初,印度教在印度获得优势。到了十三世纪初,伊斯兰教在印度取得统治地位,佛教基本上消失。可是佛教在锡兰、缅甸、泰国、中国、日本等国家中广为流传,在维护这些国家的封建统治方面起了很大作用。
佛教约在公元一世纪初[5]传入中国。公元六十七年[6]开始把佛经译成汉文。“小乘”“大乘”都曾传入中国,但“大乘”更为流行。佛教一经传入中国,就为反动的封建地主阶级所利用,并与汉代传统的神仙方士道术之类的宗教迷信相结合,逐步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为封建统治者奴役劳动人民服务。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大为发展。梁武帝在公元五〇四年[7]宣布以佛教为国教,大建佛教寺院,发展僧尼,造成了一个庞大的僧侣地主阶级。这时大批佛经译成汉文,佛教神学与玄学结合,形成许多宗派[8]。在唐朝,佛教达到了全盛时期。公元七至八世纪,中国佛教的一派 喇嘛教传播于藏族和蒙古族居住地区。宋以后fo教的地位虽被孔教所代替,但仍然流传很广。一九一九年五四运动以后,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利用fo教反对马克思主义在CN的传播,反对工人运动。我国历史上劳动人民和唯物主义哲学家对fo教进行了激烈的斗争,每一次农民起义都沉重地打击了fo教及其封建经济基础。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fo教神权的动摇,“跟着农民运动的发展而普遍”。[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爱国的fo教徒在中国TG和人民zhengfu的领导下,对fo教中的反动分子进行了斗争,打击了国内外反动派的反hua[-]活动。
注:
[1] 现在尼泊尔王国境内。
[2] 意为人死后升入最完美、最幸福的精神境界。
[3] 即戒杀、盗、淫、妄语、饮酒。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218页。
[5] 东汉初年。
[6] 东汉明帝永平十年。
[7] 天监三年。
[8] 如天台宗、华严宗、禅宗等。
[9] 《毛泽东选集》一卷本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