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 JGJ 367-2015》电气学习笔记
JGJ 367-2015 10.3 建筑设备 电气
配电箱不应安装在公共部分的电梯井壁,套内卫生间和分户隔墙上,配电箱到地面高度不低于1.6米
电源插座距离水槽边缘的水平距离宜大于600mm;
导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墙体及棚顶的抹灰层、保温层及装饰面板内;
潮湿部位的配电线路宜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mm的塑料导管
卫生间电气线路应在顶棚内敷设,并宜设置在给水、排水管道上方;不应敷设在0和1区域,且不宜敷设在2区内
当电气线路与采暖水管同一位置,宜敷设在热水管下方,避免与热水管平行敷设,且与热水管相交处不应有接头。
卫生间的洗浴设备应做局部等电位联接,装修不得拆除或覆盖等电位联接箱
照明开关、电源插座距离淋浴间门口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600mm
JGJ 367-2015 10.4 建筑设备 智能化
信息配线箱应预留电源插座。高度0.5米。与配电箱等高毒安装时,间距不得小于5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