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难翻,我为何还要坚持申诉,走尽程序?【人生究极的大实话】
我妈妈问我:你明知道,你的冤案,很难翻案(虽然案件不大,但是争议点、纠缠项太多)。你为何,还要走尽程序?不停申诉?
我答:原因有三。 1,为了自己之后不后悔。我的刑事案件是冤案,这是基础。如果案件不是冤案,我不必费这么大的心力与时间,做表里皆不占理的事情。(于事项,于因果,都有愧疚。用的着那样吗?) 如果是冤案,那么伸冤是必需要做的事情!如果不努力,期限一过,我会后悔当初为何不为自己伸冤而努力?
2,值回票价(3万元反而受冤的律师费+5万元我被案件对方讹诈的钱)。公检法、各部门,都见识一下。都打打交道。一个是长见识,一个是证明一下这个人间的真实性质究竟是什么?让自己清楚清醒的活着!一点糊涂和迷失,不能有!
3,从因果方面,让更多的人亏欠我的!(因果,是个大交易!最核心不过!)冤案是基础,千载难逢。因果的资本,怎么来?要么行大善!要么受大冤!把握好此生冤案的机会,利用好这个机会!做好因果这一系列的交易!
低则来世富贵之果,高则进入更高等的世界。不再这个世界,再受苦了!烦恼了!契机不容易出现,一旦有,必须施展开、利用发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