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上看中二手车,到手后张先生怒了:电视情节竟轮到自己头上

随着短视频平台的风靡,直播带货、视频售卖等新型网络消费越来越多,在二手车商圈子里,也早就有一批人开始通过新媒体销售引流。但福州的张先生却因此踩了雷。
网上刷小视频 看中二手奔驰车
张先生告诉记者,2021年年初,自己无意间在网上刷到了一条有关二手车销售的短视频,心动之下,他联系了后台客服,并添加了一位杨某某的微信。
一番交流过后,双方达成购车的意向。期间,张先生也曾按杨某某的通知,到了某汽车销售公司现场看车,并谈好了价格。
购回二手车 发现竟是“事故车”
买完车后不久,因为空调制冷效果不好,张先生就将车送到了朋友的修理厂进行维修,结果傻眼了。
张先生
大梁有修复过,有切割、修复的痕迹。
消费者要求退一赔三
第三方检测


随后,经第三方公司的检测,确认案涉车辆是一台事故车。第一时间,张先生找到杨某某要求退车还款,却遭到了拒绝。于是,张先生一纸诉状将某汽车销售公司、杨某某、以及上任车主林某都告上了法庭,要求某汽车销售公司退一赔三。
福州仓山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被告杨某某并非某汽车销售公司的员工,该汽车销售公司仅是将场地出租给杨某某用于停放二手车。
仓山法院法官助理 黄灵庄他提交的证据仅仅只是一个短视频页面的截屏,根据这个截屏,我们没有办法判断,这个短视频号就是公司的官方短视频号,公司在庭审当中,也出面澄清说他们公司并不具有这个短视频号。
此外,由于购车协议上未加盖公司公章,购车款也没有打到该汽车销售公司的账户,仓山法院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某汽车销售公司是案涉车辆的出卖方。
法院:消费者退车 中介退款
最终,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张先生要求某汽车销售公司退一赔三的诉求,判决:要求一位二手车中介杨某某退还买家张先生购车款27万元,并赔偿其已支付的2.4万余元保险费、贷款手续费。
那么在买卖二手车时,大家应当要注意些什么呢?
仓山法院法官助理 黄灵庄:
在买卖合同当中有明确的出卖方,如果消费者认为是跟公司来购买的车辆,那就一定要求对方在合同上面要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或者是合同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