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数据平台能查到头部明星的带货分成,有关单位是否侵权他人隐私?
原来直播间里一个主播一天挣上万几十万甚至过百万,竟然是真的,知道真相后我傻了。
以前只是听别人说,某某明星,某某头部主播等,在直播间里,一天纯收入就能过百万。
相必大家和我一样,看到以后,也是当做一个乐子,直接就哈哈一笑略过了。
这段时间学会了数据挖掘软件,等到打开以后才知道网上的传闻竟然是真的,而且有的头部主播,一天在直播间里挣的钱远远大于100万。
现在是一个大数据时代,任何人基本上都没有什么隐私可言,只要你付足了钱就知道对方在干什么。
这些数据网站可能是和某音和某手等,签订了战略合作关系,能够将用户的信息直接提取,然后给数据网站的付费用户提供信息。
假设张三是某音上的一个用户,他在这个平台上的作品和直播以及带货等数据,都被这个数据网站搜索的一清二楚。
更让人惊讶的就是,张三所带货的佣金和提成比例以及销售件数和金额等,都让数据网站扒得血淋淋的。
谁也不是傻子,通过计算,一秒钟就能知道这个头部主播到底挣了多少钱。
看到这里,是不是让他的粉丝感到非常的无语,也会让你看得热血沸腾。
刘邦在看到秦始皇的时候,就和他的叔叔说,彼可取而代之也。
估计友友们看到这个情况的话,也会产生这样的感想。
就是觉得这些数据网站和平台真的是不太地道。
毕竟赚钱多少是个人的隐私。
这样做的话,平台和数据挖掘网站算不算侵犯他人的隐私?
朋友们对此有什么样的感受,请在评论区里相互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