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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买大病商业保险,得了大病该如何向政府求助?

2023-01-15 14:21 作者:爱画画的灿灿酱  | 我要投稿

作者:段灿(UP主本人)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的一生中没有哪一次是不会得病的,就算是教职人员还是什么宗教的信徒,也有得病的时候。得了小病,去药店买些药,或者是到诊所,医院看看医生,做做检查,然后遵医嘱吃点药,注意生活习惯就完事了。但是呢,如果是得了大病,比如说什么严重的外伤,还有癌症之类的,那对于一个普通的家庭来讲,如果没有购买大病商业保险,到时候将会面临着巨额医药费,就算自己参加了医保,也难逃一劫。就现在的社会情况来看,有一些人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来解决医药费的问题,比如在B站上通过将自己的状况拍下来,并向各位提供比如水滴筹之链接,以及自己的微信或者是支付宝的收款码向社会求助。但是近年来由于水滴筹等各种各样的平台丑闻曝光之后,社会上对于这些筹平台的信任度可以说是大打折扣。那么,对于一个求助者来说,这些筹款平台虽然给他们筹集医药费可以说是提供了便利的渠道,但由于这些平台的种种违法违规操作,却导致了求助人和帮助人双方之间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伤害,那作为一个求助者,该如何去选择既安全又可靠的求助方式呢?

就目前的社会状况而言,公民获得求助渠道有:保险公司(买了大病商业保险的),基金会,红十字会,社会,所在单位,各种各样的筹款平台,政府。而本文将要告诉大家的是如果没有买大病商业保险的如何向政府求助。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患有疾病的情况下,有从国家或者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正是该法条对公民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患有疾病时获得国家或者社会物质帮助权的确认及保障,公民才有权利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来向国家或者社会获得求助,所以,作为一个公民,如果没有购买大病商业保险,在患有大病且难以支撑医药费之时,我们可以向政府求助。毕竟就现在的社会状况而言,这种方式与前面所述的方式相比,是比较安全,有保障,无风险的。

这些公民之所以可以向政府求助,是因为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其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同时政府还具有加强社会建设的职能。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以从宪法的规定上看:我国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公民有权向政府求助。

就目前的国情而言,公民如果没有购买大病商业保险,因大病导致医药费紧缺的,向政府求助的渠道只有四个,一个是大病医疗保险救助,再一个是民政临时救助,低保和五保。

大病医疗保险救助属于医疗保障部门管理,在机构改革之前属于民政部门管理,那时候还叫大病救助。如果公民没有购买大病商业保险,因大病导致医药费紧缺的,只要参与了医保,不论是城镇,农村居民(学生)医保,还是职工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都有资格办理大病医疗保险救助,需要办理大病医疗保险救助的,应当由办理人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窗口办理,需要的材料有患者和办理人处于有效期的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首页与患者页原件及复印件,患者社会保障卡原件与复印件,门急诊与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病危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门急诊,住院收据与费用清单的原件与复印件,做了手术的需要准备手术记录原件与复印件,还有检查报告的原件与复印件,自己要写一份大病医保申请书,同时还要去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开具一份情况证明,这些材料准备齐全后,就可以到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大病医疗保险救助手续啦,届时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看是否真实,齐全,如果提供材料真实齐全,则为受理成功,反之就是不予受理,工作人员并出示写有不予受理理由的不予受理告知书,待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后开始受理,受理成功后,医疗保障部门会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及工作意见进行审批,最后将相应的费用传至受助者的医保账户中,届时受助者通过其社会保障卡就可以获得大病医疗保险救助金。

而民政临时救助,则由民政部门管理,既然是临时救助,那肯定具有救急性质。临时救助的受理对象有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公民。如果说一个公民,既没有买大病商业保险,也没有参与医疗保险,因大病导致其医药费有困难的,可以选择去办理临时救助,办理临时救助的材料有这些:办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患者有效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个人页,社会保障卡原件与复印件,门急诊与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病危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门急诊,住院收据与费用清单的原件与复印件,做了手术的需要准备手术记录原件与复印件,还有检查报告的原件与复印件,同时自己还要写一份临时救助申请书,将材料备齐后送至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办理,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通过对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后,作出材料是否齐全的意见,如果材料齐全则上传至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办,由民政办作出意见,如果民政办同意受理,上传至县市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会依照有关规定向求助人给付相应的救助金,反之就是作出不予受理的意见,并出具写有不予受理的理由的不予受理告知书,并送达至办理人。

申请低保或者是五保也是可以解决因病无法承担医药费的问题,申请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办理:1.居民户口簿所有页原件与复印件,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租房的应当出示租房证明或者是房屋租赁合同),及低保或五保申请书,材料备齐后办理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申请,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自收到申请后并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符合低保或五保受理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低保或五保待遇申请表,将申请表和户籍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证明,合法收入证明,有的地方仅需提供办理人居民身份证即可。待材料齐全后,由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向所辖区民主公开,民主评议其低保五保成员名单,公开期结束且确认无误后,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将材料逐级上报给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根据这些材料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审批意见,审批通过的,发给低保证和低保金,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应当向享有低保或五保待遇的公民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以上的求助方式,其共同点在于:办理人无需花费任何办理费用,只要等通知且受理成功,待费用发放到手即可。由于全国各地对于这些办理方式所依据的工作意见,法规不同,具体如何办理,还是得向当地的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民政窗口,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进行咨询。

笔者之所以要著作本文章,一方面是有助于普及相应的大病医保救助,民政临时救助,低保五保政策,另一方面是给那些没有购买大病商业保险的人提供向政府求助的渠道,以解决其燃眉之急,其实这篇文章,不仅是起到了普及宪法和相关政策方法之作用,更重要的是这篇文章可以拯救一个个家庭,让他们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和人文关怀,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为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遗留的这一历史问题提供推进作用。

由于笔者是一名民政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学生,对这些知识有所了解,但由于自身知识储备有限,难免会有其不足此处,望大家谅解!

以上著作,仅为笔者肤浅之概述,可供大家参考!

附参考书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版

[2]《民政工作》徐静春,李光华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2版

[3]《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思想政治 2 必修 政治生活》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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