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瞪羚企业申报条件
2023-04-15 10:10 作者:HUIYIN-1128chen | 我要投稿
连续经营 3 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信用评分高于 75 分。
企业为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且尚未在境内外股 票市场(新三板及境内外各类场外交易市场除外)上市,企业资产 负债率低于 70%。
营收 1000 万元-2000 万元的企业,近 2 年营收或净利润 复合增长率达到 25%;营收 2000 万元-1 亿元的企业,近 2 年营 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 20%;营收 1 亿元-4 亿元的企业,近 2 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 15%;营收 4 亿以上的企业, 近 2 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 10%。
营收 1 亿元以上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占比达到 2.5%; 营收 1 亿元以下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占比达到 5%。
企业发明专利 2 件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不 少于 8 件,或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