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鸡养竹
抱鸡养竹
明·冯梦龙《古今谭概》
【原文】
唐新昌县令夏侯彪之,初下车,问里正曰:“鸡卵一钱几颗?”
曰:“三颗。”
彪之乃遣取十千钱,令买三万颗,谓里正曰:“未便要,且寄鸡母抱之。遂成三万头鸡,经数月长成,令县吏与我卖,一鸡三十钱,半年之间,成三十万。”
又问:“竹笋一钱几茎?”
曰:“五茎。”
又取十千钱付之,买到五万茎。谓里正曰:“吾未须笋,且林中养之,至秋成竹,一茎十文,积成五十万。”
【今译】
唐朝新昌县的县令夏侯彪之,刚到任,就向里正打听情况,问道:“一文钱能买几个鸡蛋?”
(里正:里的社区长官,唐制一百户百姓为一里。)
里正回答说:“三个。”
夏侯彪之县令便叫人取出一万文钱,买三万个鸡蛋,并对里正说:“我现在不要这些鸡蛋,你可让孵卵的母鸡给孵化出来,就得三万只鸡,过几个月,等它们长大后,让县吏给我卖掉,一只鸡卖三十钱,半年之内,就是三十万钱。
过了一会儿,夏侯县令又问里正,说:“竹笋一文钱几根?”
里正回答说:“五根。”
于是他又取出(十千)一万钱交给里正,让买五万根竹笋,并吩咐里正说:“我现在不要笋,你就在园林里先给我培育起来,到秋天长成竹子,一根卖十钱,到时我便可得五十万钱。”
【赏析】
“抱鸡养竹”唐朝时期,新昌县令夏侯彪之,刚一到任他就向里正打听鸡蛋的行情,拿出一万钱让里正代他买三万颗鸡蛋孵成小鸡,长大后可卖30万钱;然后又拿出一万钱叫里正代他买五万根竹笋,培育成竹子,可卖50万钱。
“抱鸡养竹”抱小鸡养竹子,自己坐享其利。鞭挞那些贪官利用职权,不择手段地坐地盘剥、剥削劳动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