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估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根据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要求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1、环评分类:按不同的方法可分如下几种类型:
(1) 按项目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新建项目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另一类是在建或改建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包括试生产)。
(2) 根据建设内容不同可分为三类:一是工业企业的环保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二是生活服务设施的选址定点和设计审查及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
(3) 按照审批程序的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按照《清洁发展机制》的要求开展的项目前期咨询活动以及相应的评审论证活动和报告书编制等活动;另一种是按照我国现行规定由各级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各项规划方案的比选工作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分析计算等工作。
(4) 环审的分类还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对已建成投产的各类企业实行定期检查和环境监理的工作方式;二是由统一制定各种行业和企业排污标准的监督管理的方式;三是以行政手段为主并辅之以必要的法律和经济制裁措施的行政管理模式。
2、环评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厂址选择;(2)流程;(3)主要原料;(4)废气处理装置的设计安装及其运行情况;(5)废渣处理和处置;(6)噪声控制。(7)废水治理;(8)生态破坏赔偿费用的估算等等。
3、环批文的申请办理手续主要有以下几种:(1)建设单位向市环保局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材料;(2)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省厅批准发给预受理通知单(简称 预受);(3)取得预受理通知书后方可到当地县区环保局正式文件;(4)凭正式文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相关费用(5)填写申请表交回发证(6)等待发。
4、环批文有效期一般为一年,自颁发之日起生效。逾期不办者将视为自动撤销该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