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会福利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年会福利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官员多次在线访谈回答网友提问或者季度政策解读时,都明确回答对于那种虽然人人有份,但是没有具体量化到个人的补贴或补助,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比如工厂给上班的工人提供免费的工作餐等。
因此,对于企业年会福利,凡是可以量化到个人的,比如年会上抽奖或伴手礼等,内部员工都是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无法量化的,比如年会上吃吃喝喝,是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企业邀请外部人员参加年会的,获得的抽奖礼品或伴手礼等,需要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