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匿名信封

2021-11-17 01:21 作者:戴着眼镜却找不到眼镜  | 我要投稿

这几天,我收到了奇怪的信件。信封,信和邮戳样样齐全。一面写着收件人和收件地址。背面的寄件人寄件人地址却是被掏空了的状态原本应该着寄件人名字的那一块信封被割去了一整块裸露出信纸。原本我是打算无视这种事情的。我不清楚是谁做的,也不清楚他(她)的意图是什么。寄这种信过来是想要拆散我和我对象吗?信封里三张照片和一张信纸信纸上写着...

——现在还在欺骗着你。——

这已经是第封信件了。第一封信是细数了我对象的那些渣男行径还有海王行为。第二封信是验证了第一封信的照片证据。这两封都是没有寄件人信息的匿名信。这到底是整么送过来的。寄件人到底是怎么想的,要是真的想拆散我俩的话,把高中时期他的那些花花世界照片寄过来有什么作用呢。看来唯一能够找到寄件人的信息的关键就在这三张照片上了吧。三张照片男主人公是我男朋友,而女主人公都是不同的人。其中两个个我是认识的,还有一个人我就没什么印象了。

我决定去找对象来对质一下。当然不是去怒斥他高中时候那些拈花惹草,我只是对于寄件人是谁好奇而已。至于找到了寄件人是谁,我要干什么,那些等找到了再说吧。

我坐在了对象的旁边。他看着电视并且注意到了我,但是他没有主动搭理我。我开口了。

“前几天有人寄信过来了。说你以前天天寻花问柳,招人妒忌。”

他转头看向我一脸无辜和疑惑。

“寄件人不知道是谁,信封上没有写。说吧,照片上三个女人是谁。”

对象还是故作镇定。

“给你一个提示吧,一个是我们的班长。”

他知道,对我装糊涂是没有太大作用的

“那另外两张是美薇和淑怡了吧。”

我拿出三张照片给他看。他确认了一下,补充说到那个不是美薇,是其他学校的女生,名字是叫思琪。

“好啊,还有我现在都不知道前女友!”

然后使出了锁技,把他压制在沙发上

继续说。”

 

第二天我走在马路上,思考着昨天与对象的交谈。他说照片上的三个女生是寄件人的可能性很低

班长刚毕业就嫁给了英国的一位富商长居外国。好像最近感情不太好,回了国,经常去参加一些同学的聚会,喝醉了就说她和她丈夫那些事情说我也是知道的。

淑怡现在则是在国企上班,当上了大老板的秘书兼小三,也可能是小四。不过这也是大家口中相传的,听听就好了。她好像还怀过孩子,大老板给了她一大笔钱叫她去打掉。

思琪就更有本事了,自己就是房产的大老板。还扶持了很多年轻的偶像,说是扶持,其实就是包养。更有媒体报道那些经常出入她别墅还过夜的偶像,名下突然多出了几套房产。

“你认识的都是些什么神人。”

“有两个也是你的同学呀。”

我对象老实说长得是有几分姿色的,高中时期也是运动健将,参加过篮球队,短跑比赛也拿过优异的成绩。靠着这些,他学生时期过着相当的桃色生活。围绕在他身边的女同学可谓不少。也有传闻,他和某些老师们都有过暧昧。自然我不是现在才来计较这些,认识他的人都清楚他的人品如何。虽说有过怀疑,现在和他同居这么久了,也都清楚他为人处事的原则。他又爱干净,又爱打扫。生活规律,同居之后,真的是断绝了所有的夜生活。每天都是早睡早起...

仔细想想反而觉得她们都有可能...不过...也是,她们寄出这些的动机是什么呢。哪一个这么想让我们分手?分手...

我站在路口的斑马线旁,看着对面的红绿灯。红绿灯的左侧不远处有一个邮筒,我其实是在看着它。和我预想的没错的话,今天应该能看到照片上的那个人来投递寄给我的匿名信。那个人果不其然的出现了。此时是绿灯,我也走了过去。

那个人看着手上的信封,没有注意到我。直到我伸手夺过他手上的信封时,他才反应过来。

“也是寄给我的吧,这张久不投了。”

我的对象没有说话。

“为什么要这么做,直接一点不好吗。直接说分手多好。”

“你怎么猜到是我的。”

“我一开始没有说过照片有三张。”

“你怎么知道我来这里投信的”

“猜的。”

他不说话了。

我扇了他一巴掌。

“渣男。”

我拿着信转身走了。他在我背后很弱地说了一句。

“家里人给我的压力很大。”

我没有停下,继续往前走。

 

那天我没有回家。等第二天我回到房间时,对象的东西都已经看不见了。我拿出信封看着寄件人一栏上只显示着很微弱的笔墨痕迹。如果是再晚一点应该就完全看不见了吧。应该是一种随着时间慢慢变淡的魔术笔墨。发现原来是这么简单的机关,我不禁笑了起来。那一封信我没有打开来看,知道是什么机关之后我就直接把信给烧掉了。不久之后,我也搬离了这里,去到了一个新的公寓。

我是一个比较认床的人。起床时总是缓不过来,要呆住个五分钟,用来回想自己已经搬来了这里。这公寓环境还是挺不错的,就是和邻居的阳台挨得太近了,不过也多亏如此,很快就认识了新的朋友。今天也是,在阳台洗漱的我向着我的邻居打了声招呼。

“早上好。”

它也回应了我。

“喵。”


匿名信封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