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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学生公寓2021年寒假住宿管理的通知

2020-12-27 10:57 作者:川师校园宝Eshare  | 我要投稿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综合成都市现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学校关于加强寒假期间疫情管控、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和相关精神,在保障同学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大前提下,结合狮子山校区和成龙校区学生公寓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期间,同学们一般都会选择离校回家过春节、与家人团聚,建议同学们原则上不留校居住。确因生源地(居住地)疫情管控、学业需要等特殊情况,无法返家的同学,须在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公寓服务部办公室申请领取《四川师范大学学生假期留校居住申请表》,本科生由学院辅导员审核、学院副书记批准,研究生由导师、学院辅导员审核、学院书记批准后,再交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公寓服务部备案,并集中统一安排住宿。


1、领表时间为2020年12月29、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所有申请表务必于2020年12月31日11:30前交回所在校区公寓服务部办公室,过时不再受理。

①领表地点:

狮子山校区:公寓服务部办公室博学苑一幢),联系电话:84760702

成龙校区:公寓服务部办公室(西苑1、2幢之间),联系电话:84481333

②集中住宿手续办理时间:2021年1月13日下午15:00—17:30(过期不予办理)

③假期集中住宿时间:2021年1月18日—2021年2月25日, 2021年2月26日公寓启用,学生可返回原寝室居住。所有同学不得早于公寓启用前提前返校。

④为了避免学生寝室假期期间出现安全隐患,其它无人居住的寝室在2021年1月18日12:00实行统一封楼,寝室将暂停供应水电。同学离开寝室时注意随身携带需要的物品,寒假期间不得开启封条进入寝室。


2、寒假期间居住的同学必须服从管理,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①作息时间:早上7:00开门、开灯,晚上22:30关门、23:30关灯(大年三十、初一、初二、初三通宵供电)。

②留校居住学生一律凭一卡通(学生证)进出公寓,进出苑区均须刷卡。每晚21:30之前在公寓值班室签到,未签到、未履行请假手续者,均视为夜不归宿,给予相应处分。夜间不回校居住的学生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报公寓服务部值班老师同意,明确去向和回校具体时间,留下本人联系方式及去处的联系方式,回来后必须到公寓服务部销假,未履行请销假手续,由公寓值班老师报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③寒假期间学生公寓严格实行封闭管理,留校居住学生实行每日体温监测并须佩戴口罩出入,不得串寝室,不得进入其他公寓楼和寝室,同时杜绝他人来访。

④留校学生须做好寝室内务和个人防护工作,不得将垃圾、剩菜饭堆放在寝室门边、走廊及过道。餐余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放置后,须及时投放至公寓楼下指定垃圾分类回收点。

⑤留校学生须严格执行疫情应急处置措施。在公寓内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道感染等可疑症状,要及时报告公寓值班室和学院。

⑥留校居住不得私调寝室、晚归、不归,严禁存放、使用违章电器,严禁私拉乱接和其他不安全用电行为,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不得在寝室进行赌博、酒后滋事等不文明活动,并自觉遵守学校、学生公寓等其它管理规定。

⑦放假期间,学校将组织专人定时对留校学生寝室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开校后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3、假期无人居住寝室实行“贴封条”制度。

①凡寝室最后一位离校的同学务必在该幢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和值班管理员一起检查寝室有无安全隐患,切断电源,关好窗,反锁门,在封条上签字,贴在寝室门锁与门框上,检查无缝隙。

②凡寝室最早来校的同学在该幢值班室办理开启封条进入寝室的登记手续,和管理员一起检查封条无异常后进入寝室,确定寝室安全后方可进入。

③未办理相关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撕开封条,进入学生寝室。


二、各学院要在放寒假前对留校学生进行专题安全与纪律教育并做好签到及会议记录,各学院指定男女生临时负责人每天对留校居住进行人员清点,落实日常管理要求,遇特殊情况及时处置和上报。各学院寒假期间务必安排好值班,随时掌握留校学生动态。


三、常用联系电话: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四川师范大学后勤服务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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