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产康硬核知识——传统产后盆底康复的基本要求多少天?
产后不同时间段的产后盆底康复应遵循整体康复、循序渐进、终身随访的原则。在不同时期,制订不同的盆底康复治疗方案。根据产妇具体情况制订个体化的康复方案,是康复人员根据产妇的病因、发病机制、电生理的改变、治疗需求、依从性等综合因素制订的个体治疗方案,内容包括适合产妇个人情况的治疗方法、设备参数、治疗时机、疗程等。多数女性产后表现为不同程度的肌力下降、器官脱垂、尿失禁、慢性盆腔痛及性功能障碍等常见症状及体征。根据治疗的目标指定相应方案。
(一)产后42d以内
一般不能进行器械辅助的盆底康复,只能通过自行适应性盆底肌锻炼促进产后盆底功能的恢复。进行盆底功能维护的健康指导,有相关盆底功能障碍的产妇,应及时对症处理。
(二)产后42d开始到产后3个月
该时期是盆底组织及肌肉康复关键时期,全面康复前,在检查评估后,可以开始进行以电刺激及生物反馈等为主要手段的系统个体化盆底康复治疗措施,治疗同时可让产妇在家中进行自我盆底肌康复锻炼作为辅助,有条件的产妇应该使用盆底康复器辅助训练。
(三)产后3个月至产后1年
产妇的身体康复更接近理想状态,此时间段,应注重康复后效果的评估及随访,以及康复效果的巩固;如有盆底功能相关问题应该进行必要的补充或强化性盆底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