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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考研 | 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和招生简章

2020-04-21 23:15 作者:音乐考研直通车  | 我要投稿

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

学硕考试科目说明


艺术学理论

一、音乐美学专业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音乐美学

2.业务课二:音乐学基础(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西方音乐史中选两项)

复试:

1.作品分析、论文写作

2.面试(含乐器演奏、风格听辨、论文宣讲等)

3.外语听力

二、音乐批评学专业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音乐批评学

2.业务课二:音乐学基础(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中选两项)

复试:

1.作品分析、论文写作

2.面试(含乐器演奏、风格听辨、论文宣讲等)

3.外语听力

三、艺术管理专业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艺术项目创意策划方案

2.业务课二:艺术管理综合知识(管理学、传播学、文化政策与法规),音乐学基础(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任选一项)

复试:

1.艺术项目案例分析、论文写作

2.面试(含艺术才艺展示、热点文化现象评述、论文宣讲等)

3.外语听力


音乐与舞蹈学

一、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  

(一)和声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和声

2.业务课二: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

复试:

1.复调、作品分析

2.面试(含乐器演奏等)

3.外语听力

(二)作品分析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作品分析

2.业务课二: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

复试:

1.作曲、和声

2.面试(含乐器演奏等)

3.外语听力

(三)配器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配器

2.业务课二: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

复试:

1.和声、作品分析

2.面试(含乐器演奏等)

3.外语听力

二、音乐学专业方向  

(一)中国音乐史、乐律学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中国音乐史

2.业务课二:音乐学基础(中国传统音乐、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中选两项)

复试:

1.作品分析、论文写作

2.面试(含乐器演奏、风格听辨、论文宣讲等)

3.外语听力

(二)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中国传统音乐

2.业务课二:音乐学基础(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中选两项)

复试:

1.作品分析、论文写作

2.面试(含乐器演奏、风格听辨、民间音乐模唱、论文宣讲等)

3.外语听力

(三)西方音乐史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西方音乐史

2.业务课二:音乐学基础(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中选两项)

复试:

1.作品分析、论文写作

2.面试(含乐器演奏、风格听辨、论文宣讲等)

3.外语听力

(四)音乐考古学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音乐考古学

2.业务课二:音乐学基础(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中选两项)

复试:

1.作品分析、论文写作

2.面试(含乐器演奏、风格听辨、论文宣讲等)

3.外语听力

(五)民族音乐学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民族音乐学

2.业务课二:音乐学基础(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中选两项)

复试:

1.作品分析、论文写作

2.面试(含乐器演奏、风格听辨、论文宣讲等)

3.外语听力

(六)演奏艺术理论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演奏艺术理论

2.业务课二:音乐学基础(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中选两项)

复试:

1.作品分析、论文写作

2.面试(含乐器演奏、风格听辨、论文宣讲等)

3.外语听力

(七)音乐翻译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音乐翻译

2.业务课二: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

复试:

1.基础乐理、论文写作

2.面试

3.外语听力

三、音乐教育理论专业方向  

(一)音乐教育学

初试:

1.业务课一:命题论文写作

2.业务课二:音乐教育学基础理论、音乐学基础(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作品分析

2.面试:提交答辩论文一篇,简述并答辩

3.外语听力

(二)音乐心理学

初试:

1.业务课一:命题论文写作

2.业务课二:音乐教育心理学基础理论、音乐学基础(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作品分析

2.面试:提交答辩论文一篇,简述并答辩

3.外语听力

四、舞蹈学专业方向  

中国舞蹈史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中国舞蹈史

2.业务课二:西方舞蹈史、中国民间舞蹈

复试:

1.作品分析、论文写作

2.面试(剧目表演与基本功展示、论文解读与答辩。剧目表演与基本功展示内容:3—6分钟的剧目;1—2分钟的基本功展示;提交代表性论文一篇)

3.外语听力




专硕考试科目说明


音 乐

一、作曲、电子音乐作曲专业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主科

考试要求:用弦乐四重奏的编制和所给主题写作奏鸣曲式的呈示部。   

2.业务课二:基础理论(曲式、和声、复调、配器)

考试要求:①曲式:分析作品的曲式结构,画出结构图示,注明各部分小结数及调性,简述作品核心音乐材料及发展布局;②和声:使用规范的和声标记方法,标记出作品的主要调性布局及和声进行;③复调:简述作品中的复调手法;④配器:将总谱中的指定片段还原成一台钢琴谱。   

复试:

1.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

2.面试:①介绍个人创作或学术研究成果;②简要分析2首经典作品;③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

3.外语听力

(注:复试前考生须提交本人创作的相当于单乐章交响诗或序曲规模的管弦乐作品1件。必须为考生本人原创。)    

二、视唱练耳专业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和声、作品分析

2.业务课二: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专业主科:

①听记:单声部旋律、二声部旋律、三声部旋律、四声部和声连接、节奏各考1条;    

②视唱:单声部弹唱、二声部弹唱、三声部弹唱各一条。    

2.面试:①自选一首艺术歌曲或单声部弹唱;②四声部立体节奏新谱读谱。

3.外语听力

三、音乐表演专业方向

(一)声乐演唱艺术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作品分析、专业综述[1](概念见尾注,下同。)

2.业务课二: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专业主科(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美声演唱     

①中国作品二首(其中一首是中国二十世纪20-50年代的艺术歌曲)    

②外国作品四首(三种语言原文演唱,包括古典时期和浪漫时期)。其中:演唱艺术歌曲二首,演唱咏叹调二首(包括清唱剧咏叹调、音乐会咏叹调、歌剧咏叹调)。    

③一律要求钢琴伴奏(钢琴伴奏自理)。    

民族声乐演唱     

演唱中国作品六首:    

①古琴曲或中国古典诗词歌曲一首     

②中国二十世纪三十、四十年代的艺术歌曲一首     

③中国民族歌剧选段一首     

④中国传统民歌或改编民歌一首     

⑤中国戏曲、曲艺风格的歌曲一首     

⑥中国当代作曲家谱写的创作歌曲一首     

一律要求钢琴伴奏(钢琴伴奏自理)。    

2.面试:视谱演唱、外语朗读(不包括民声专业)

3.外语听力

(二)中国乐器演奏艺术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作品分析、专业综述

2.业务课二: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专业主科:中型以上不同风格的乐曲五首。

考试前按顺序号填报5首乐曲的曲名;第1、2首为大型乐曲,考试现场抽取一首演奏;第3、4、5首为传统、民族民间、创作乐曲,考试现场抽取二首演奏;演奏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每首乐曲时长根据现场情况由主考叫停。    

一律要求无伴奏演奏。    

2.面试:①五线谱视奏;②演唱一首民歌或戏曲、说唱。

3.外语听力

(三)西方乐器演奏艺术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作品分析、专业综述

2.业务课二: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专业主科

2.面试(含视奏)

3.外语听力

²附:各专业方向主科考试内容

(1)小提琴演奏

①巴赫三首无伴奏奏鸣曲中任选其中一首的快慢二个乐章或d小调组曲中的恰空舞曲全部;    

②奏鸣曲一首(全乐章):从以下作曲家选择(贝多芬、勃拉姆斯);    

③协奏曲一首(全乐章)。    

④考试时由主考老师指定演奏部分曲目或全部曲目。除无伴奏乐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钢琴伴奏自理)。    

(2)中提琴演奏

①巴赫六首大提琴无伴奏组曲同一组曲中的两个乐章;    

②浪漫主义时期或近现代中提琴奏鸣曲一首(全乐章);    

③中提琴协奏曲一首(全乐章)。    

④考试时由主考老师指定演奏部分曲目或全部曲目。除无伴奏乐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钢琴伴奏自理)。    

(3)大提琴演奏

①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No.3、No.4、No.5、No.6任选一首(全乐章);    

②奏鸣曲一首 (全乐章)选自以下7首作品:贝多芬五首奏鸣曲,勃拉姆斯两首奏鸣曲;    

③协奏曲一首(全乐章);    

④考试时由主考老师指定演奏部分曲目或全部曲目。除无伴奏乐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钢琴伴奏自理)。    

(4)低音提琴演奏

①巴赫无伴奏组曲任选两首舞曲;    

②奏鸣曲一首(全乐章);    

③协奏曲一首(全乐章);    

④考试时由主考老师指定演奏部分曲目或全部曲目。除无伴奏乐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钢琴伴奏自理)。    

(5)管乐演奏(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小号、长号)

①古典时期奏鸣曲(全乐章)或协奏曲一首(全乐章);    

②浪漫时期乐曲一首;    

③现代时期乐曲一首;    

④管乐所有专业必须演奏三首乐曲。其中一首必须完整演奏,其它两首由主考老师现场指定演奏某个乐章或主要乐段。除无伴奏乐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钢琴伴奏自理)。    

(6)打击乐演奏:

①小鼓:德莱克留斯《12首小鼓练习曲》任选一首     

②定音鼓:卡特《八首定音鼓独奏曲》任选其中一首。    

③马林巴:Ⅰ.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第三、第五组曲》的前奏曲,任选其中一首;Ⅱ.托马斯《梅林》第二乐章、热萨罗《主题变奏曲》、安倍圭子《儿歌变奏曲》、田中利光《两个乐章》,任选其中一首。    

④考试时由主考老师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四)键盘乐器演奏艺术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作品分析、专业综述

2.业务课二: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专业主科

2.面试(含视奏)

3.外语听力

²附:各专业方向主科考试内容

(1)钢琴

①两首不同作曲家的练习曲;    

②自选下列作曲家奏鸣曲快板乐章(克列门蒂、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    

③一首前奏曲与赋格(选自《巴赫平均律钢琴曲集》);    

④两首不同作曲家的乐曲。    

(2)手风琴(按顺序演奏)

①一首前奏曲与赋格(选自《巴赫平均律钢琴曲集》);    

②斯卡拉蒂奏鸣曲一首;    

③中、大型单乐章乐曲一首;    

④套曲一首(至少含两个乐章)     

(3)电子管风琴(按顺序演奏)

①即兴曲一首;    

②复调乐曲一首;    

③自编曲一首;    

④自选曲一首。   

(五)现代音乐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作品分析、专业综述

2.业务课二: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专业主科

2.面试(含问答;演唱一首民歌或曲艺或戏曲,视奏或视唱。)

3.外语听力

²附:各专业方向主科考试内容

(1)现代演唱

演唱五首不同语种、不同风格的作品,其中包括自主弹唱,改编各一首(弹唱不限乐器种类,现场提供钢琴,其余乐器考生自备)。    

(2)现代演奏

A.电吉他、古典吉他、萨克斯:演奏中、高级综合练习曲一首,不同时期、不同风格的中、大型作品三首。    

B.爵士鼓:演奏不同时期、不同风格作品三首,旋律乐器演奏作品一首。    

(注:以上一律要求背谱演奏,需加伴奏[钢琴或录音伴奏,钢琴伴奏自理],总演奏时间不超过20分钟。)     

四、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作品分析、专业综述

2.业务课二: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专业主科

2.综合技能展示: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声乐演唱、合唱指挥(在非所报考专业主科方向中自选其他技能一项,表演一首)。

3.音乐教育学、音乐教育心理学任选一项

4.外语听力

²附:各专业方向主科考试内容

(1)声乐演唱教学

中外歌曲三首(背谱演唱;自带伴奏)、新谱视唱(抽签)。    

(2)钢琴演奏教学

练习曲、复调、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无需反复)各一首(背谱演奏),新谱视奏(抽签)。    

(3)合唱指挥

中外合唱作品各一首(背谱指挥;八人以下合唱队或两架钢琴;提供总谱十份);混声四部合唱总谱弹奏一首(抽签)、视唱练耳。    

(4)柯达伊教学法

视唱、多声部弹唱、和声听辨、教学法展示(15分钟)。    



[1]专业综述,主要考核学生对该表演专业方向(如二胡、美声演唱等)的历史传承、技术流派、不同时期的代表人物和主要作品、发展现状及未来展望等的了解和认识。(要求不低于1000字)    



招生简章


学术型硕士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艺术创作、表演、研究、教学、管理及推广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录取当年新生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学制三年。   

四、招生学科专业  

艺术学理论(专业方向:艺术管理、音乐美学、音乐批评学)  

音乐与舞蹈学(专业方向: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舞蹈学、音乐教育理论)  

戏剧与影视学(专业方向:戏剧影视表演)  

五、招生计划  

1.教育部尚未下达2020年招生计划,请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2.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实际录取人数将可能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并报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六、报名日期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8.考试科目及代码   

艺术学理论1301;音乐与舞蹈学1302;戏剧与影视学1303;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   

业务课一711;业务课二511   

(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待定,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天津市高招办发布的公告。   

2.现场确认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天津音乐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所有考生均须到天津音乐学院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专业考试费用和照相)。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报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专业考试费用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将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生资格审查  

按有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编制准考证号。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九、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1.初试:   

(1)考试时间、地点: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考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2019年12月21日进行考试,其他各科考试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请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所有考试均在我院进行;   

(2)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俄语、日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院命题。  

2.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按教育部统一时间安排,考试在本院进行;   

(2)复试条件:我院根据教育部对考生的分数要求和专业成绩,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3)复试考试科目:以简章附件一公布内容为准;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   

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并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乐器种类不限,学院不   

负责安排伴奏人员);   

2.专业考试时请带本人创作作品、论著或音乐会节目单等,供评委参阅;   

3.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携带准考证到我院了解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   

4.专业及文化考试均在我院进行,考生一律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十、录取  

1.本院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学院整体学科建设和各专业需求,按照《天津音乐学院复试要求及录取工作办法》的具体要求,由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期间凡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3.根据《天津音乐学院硕士生导师指导工作的暂行规定》,如录取考生超过该专业导师核定招生总量,考生须接受导师调整方案,否则不予录取。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1.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2.公示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十二、几项规定  

1.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期报到,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出示原单位证明向我院科研与研究生处请假,无故两周不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政审,业务、健康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学籍,经查实确系徇私舞弊,何时查出何时取消其学籍;   

3.在健康复查中,如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经医疗单位诊断短期内可以治愈的,   

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疗养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下学年开学前,经县以上医院和我院校医室复查证明确已痊愈者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5.学习期间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习成绩突出者,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天津音乐学院科研与研究处。  


专业型硕士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艺术创作、表演、研究、教学、管理及推广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录取当年新生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学制三年。  

四、招生学科专业  

音乐(专业方向:作曲、视唱练耳、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戏剧(专业方向: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艺术语言理论与实践)

五、招生计划  

1.教育部尚未下达2020年招生计划,请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2.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实际录取人数将可能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并报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六、报名日期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8.考试科目及代码   

音乐135101;戏剧135102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俄语202、日语203);  

专业课611;专业基础课512。  

(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待定,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天津市高招办发布的公告。  

2.现场确认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天津音乐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所有考生均须到天津音乐学院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专业考试费用和照相)。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报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专业考试费用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将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生资格审查  

按有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编制准考证号。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九、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1.初试:  

(1)考试时间、地点: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考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2019年12月21日进行考试,其他各科考试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请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所有考试均在我院进行;  

(2)考试科目:  

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 。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院命题。 

2.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按教育部统一时间安排,考试在本院进行;  

(2)复试条件:我院根据教育部对考生的分数要求和专业成绩,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3)复试考试科目:以简章附件一公布内容为准;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 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并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乐器种类不限,学院不负责安排伴奏人员);  

2.专业考试时请带本人创作作品、论著或音乐会节目单等,供评委参阅;  

3.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携带准考证到我院了解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  

4.专业及文化考试均在我院进行,考生一律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十、录取  

1.本院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学院整体学科建设和各专业需求,按照《天津音乐学院复试要求及录取工作办法》的具体要求,由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期间凡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3.根据《天津音乐学院硕士生导师指导工作的暂行规定》,如录取考生超过该专业导师核定招生总量,考生须接受导师调整方案,否则不予录取。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1.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2.公示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十二、几项规定  

1.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期报到,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出示原单位证明向我院科研与研究生处请假,无故两周不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政审,业务、健康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学籍,经查实确系徇私舞弊,何时查出何时取消其学籍;  

3.在健康复查中,如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经医疗单位诊断短期内可以治愈的,   

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疗养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下学年开学前,经县以上医院和我院校医室复查证明确已痊愈者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5.学习期间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习成绩突出者,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天津音乐学院科研与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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