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哥历任国家元首(兼代)出生地(一级行政区)
多哥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Togo)简称多哥,首都洛美。古代多哥境内分布着许多独立的部落和小王国。公元15世纪葡萄牙殖民者侵入多哥沿海地带。1884年沦为德国殖民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多哥西部和东部分别由英、法“托管”。二次大战后改为托管地。1957年加纳独立时,西部多哥并入加纳。1956年8月东部多哥成为法兰西共同体内的“自治共和国”,1960年4月27日独立,定国名为多哥共和国。
多哥总统为多哥共和国国家元首。1992年9月27日,多哥公民投票通过第四共和国宪法。2002年12月30日,多哥议会对宪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宪法规定多哥实行半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一轮多数胜出,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总统有权解散议会、颁布议会通过的法律和实行赦免。总理出自议会多数派,由总统任命,宪法可根据总统和议会的提议进行修改,由议会或公民投票表决通过。
一、斯尔法纳斯·奥林匹欧 滨海区洛美市(总统)
二、 伊曼纽尔 暂无资料(代总统)
三、尼古拉斯·格鲁尼兹奇 高原区(总统)
四、克莱贝尔·达乔 暂无资料(民族和解委员会主席)
五、纳辛贝·埃亚德马 卡拉区(总统)
六、福雷·埃索齐姆纳·纳辛贝 滨海区(总统)
七、邦福·阿巴斯 暂无资料(代总统)
八、上同六 (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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