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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平|中华民族是指全体中国公民,与汉族是不同范畴的概念

2023-06-16 23:44 作者:中国大黄鸭鸭  | 我要投稿

  1、「全体公民」范畴的中华民族,与「语言文化族群」范畴的汉族,是不同范畴的概念。中华民族是中国的「全体公民」,是中国56个民族的总和;包括汉族在内的56个民族是「语言文化族群」。两者本就不是一个范畴的概念。

  2、中华民族认同必须高于族群认同。作为一个「语言文化族群」成员对自己族群认同,即对于本族群的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无比热爱,无可厚非;但是这种认同不能高于或取代国家层次的认同。

——引言

 

  众所周知,当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开篇第一句话就是说:「一个幽灵,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徘徊」。实际上,当年在欧洲徘徊的还有另一个幽灵———民族主义的幽灵。如伯里所论:民族主义事业在1815年还很少为人注意,但在1830~1870年,有人一再鼓吹和散播这些基本概念和特征,其效果之大,使得欧洲的政治思想起了变化,欧洲的地图也大为改观。nationality已经获得巨大成功,尽管人们不知道它从何而来,也许因为他们并不明白它的含意。这个词的含意并不仅指nation,还指一个nation即使在失去自由之后仍能藉以继续存在的某种东西。

  从那以后,政治学家们一直试图阐明这个词的具体定义。正因为它含糊不清,所以nationality才这样受欢迎:每一位理论家、每一个政党、每一个国家都可以任意把自己需要的东西塞进去,以证明自己的某些愿望是合理的。不论强调的是什么,反正nationality出现了,且很快就充满了感情的内容;而且和它的姐妹词nation和民族主义包含着一种具有无限潜能的推动力。这个统治阶层在1815年大都不能接受的原则,到了1860年已为多数统治阶层所支持或不得不予以考虑了。英国一位重要的政论家约翰·斯坦图尔特·穆勒就声称:一般地说,各国政府统治的界限大致应与各个「语言文化族群」居住界限一致,这是自由的必要条件。②

  那么nation究竟是什么?勒南坚决认为,nation不是种族、语言、宗教、地理,洋洋洒洒一大篇,很有见地。但他把nation定义为:一个灵魂、一种精神原则,一个思想健康、古道热肠的大型人类聚合体,这有点让人不知所云。然而,自此以后,世界各国开始在「全体公民」这一含义上使用nation一词。③nation意味着与全新的现代国家相联系,它是在一个现代国家政治法律制度下的「全体公民」,在这里国家和民族(nation)如同钱币的正反两面,是一体的,在这个意义上,nation就是「全体公民」,而不是「语言文化族群」。现代nation state取代了古典的王朝帝国、部族汗国,这不能不是人类政治发展史上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此,我希望重温一下恩格斯当年的看法。1866年,恩格斯在《工人阶级同波兰有什么关系?》一文中说:

  每一个natioanlity都应当是自己命运的主宰;任何一个nationality的每一个单独部分都应当被允许与自己的伟大祖国合并,———还有什么能比这更自由主义呢?不过,请注意,———现在说的已经不是nations,而是nationalities了。

  欧洲没有一个国家不是一个政府管辖好几个不同的nationalities。苏格兰山区的克尔特人和威尔士人,按其nationality来说,无疑地有别于英格兰人,然而,谁也不把这些早已消失了的peoples的残余叫做nation,同样,谁也不会把法国布列塔尼的克尔特居民叫做nation。此外,没有一条国家分界线是与nationalites的自然分界线,即与语言的分界线相吻合的。法国境外有许多人,他们自己的语言是法语;同样,德国境外也有许多人,他们说的是德语,这种情形大概还会继续存在下去。

  欧洲最近一千年来所经历的复杂而缓慢的历史发展的自然结果是,差不多每一个大的nation都同自己机体的某些末梢部分分离,这些部分脱离了本nation的民族生活,多半参加了其他某一people的民族生活,已经不想再和本民族的主体合并了。这样一来,我们可以看出,在「民族原则」(principle of nationalites)同民主派和工人阶级关于欧洲各个大的民族有分离的独立的生存权利的旧论点之间,是有差别的。‘民族原则’完全不触及欧洲历史上的一些民族(peoples)的民族生存权利这个大问题,如果说它也触及的话,那也只是为了混淆问题。

  恩格斯认定的是:

  (1)nation与nationality、people不容混淆。

  (2)所谓的民族原则(principle of nationalites)与nation有分离的独立生存权利的旧论点,不容混淆。

  在当代nationality常作「国籍」之意,但须特别注意恩格斯的语境,即恩格斯所谓的nationality,具体指的是苏格兰山区和法国布列塔尼亚的克尔特人,操芬兰语的马扎尔人,威尔士人、塞尔维亚人、克罗地亚人、卢西人、斯洛伐克人、捷克人、犹太人,以及近一打的斯拉夫部落。只要认真考察一下,恩格斯所谓的nationality与nation(全体公民)不同义,也不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国籍、国民身份、国民素质等含义,而大体上是「语言文化族群」。作为政治家的恩格斯虽不是民族人类学家、也不是社会学家,但他这里特别强调的,「全体公民」为内涵的nation「语言文化族群」必须严格区分,虽然不能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之言句句为「真理」,但恩格斯的这一认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nation究竟是什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中也就是斯大林认真做过回答,这就是我们非常熟悉的斯大林定义。值得注意的是,斯大林定义排除了血缘联系,正如,宁骚先生指出的「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把血缘联系排除在民族特征之外,是在科学研究上的一大进展」。我认为,宁骚先生这一认识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据此,可以认为,斯大林关于nation的定义明显带有政治实体的含义,表达的是现代政治范畴的「全体公民」之意。斯大林的定义言之凿凿地强调:它「是一个在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如此说来,近代中国之前,连汉族都不是「民族」而是「部族」,这是许多中国人无法接受的。其实,问题还是在斯大林所谓的nation指称的是现代政治范畴的「全体公民」,而不是具有历史意义上的「语言文化族群」。如果明白这一点,就不会因此而过于困惑了。

  同样,列宁、斯大林既不是民族人类学家也不是社会学家,如最近的研究表明,他们经常将nation和「语言文化族群」当作同义词使用,这是可以理解的。无论如何,不能以此苛求列宁和斯大林,毕竟列宁、斯大林超越了马克思、恩格斯而提出民族平等的观念;斯大林定义尽管不断受到质疑,但它还是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做出重大贡献。此外,研究表明,苏联政界和学术界长期以来将「语言文化族群」混同于nation这是事实;直至苏联解体后,著名的民族学家季什科夫教授认真地分析了nation和「语言文化族群」的差别,一度被指责为否定一切民族、民族共同体的「病态的后现代主义」。何俊芳先生研究的结论是:在当今的俄罗斯,已逐渐形成了把nation理解为「全体公民」和「语言文化族群」两种内涵并存的话语体系。但从原苏联范围内发表的论著看,在传统意义上使用民族概念的人至今还占多数,因此,要完全把「民族」的内涵从「语言文化族群」转向「全体公民」理解,还需要经历一个很漫长的过程。

  作为「全体公民」范畴的nation,与「语言文化族群」范畴的ethnic group,本就不是一个范畴的概念,而至今经常被混为一谈,这是不是受到苏联学术界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

  如果说,有什么「国族一体论」,那么,「五个认同」之一的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就是「国族一体论」。这里再三强调的是:

  一是,中华民族的认同,就是中华nation的认同。

  二是,中华nation,不是汉族,而是56个民族的总和,包括汉族在内的56个民族,更准确地说是中国的「全体公民」。这56个民族,是什么呢?是「语言文化族群」,但就不是nation。

  三是,作为一个族群成员对自己族群认同,即对于本族群的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无比热爱,无可厚非;但是这种认同不能高于或取代国家层次的认同,也就是说,中华民族认同必须高于族裔认同。

  如此的「国族一体论」,又有什么错?!

  再谈谈苏联的教训,一个苏联15个nation,从法理上看,这既是苏联成立的理由,也是苏联解体成15个国家的滥觞。最新研究揭示: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学者季什科夫等人力主将nation重新界定为「全体公民」,而不是「语言文化族群」,也就是让nation回归政治共同体和公民共同体。俄罗斯最近的官方文件将俄联邦「多民族人民」界定为俄罗斯民族。普京则明确说:160多个俄罗斯「语言文化族群」是统一的民族。俄罗斯当今的国族一体论,实际上是对苏联解体反思后的产物,值得深思。

(本文节选自潘志平《「Nation」及「国族一体」论》,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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