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大学毕业证书编码规则
2023-04-04 19:34 作者:strikewelkin | 我要投稿
2001年以后的毕业证书(大专以上)编码规则
毕(结)业证书编号即为注册号,使用阿拉伯数字,统一规范为17位(非全日制)或18位(全日制统招)。
(一)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毕(结)业证书注册号由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按以下顺序编排:前5位为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国标代码;第6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7至10位为年份;第11至1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13位至17位(或18位)为学校对毕(结)业证书编排的序号。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注册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按以下顺序编排:第1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标代码;第5、6位为地(市)国标代码;第7、8位为县(区)国标代码;第9、10位为年度代码;第11位为上、下半年考试考次代码;第12至16位为准考证序号代码;第17位为校验代码。
(三)办学类型代码:普通高等教育1;成人高等教育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6。
(四)培养层次代码:博士研究生01;硕士研究生02;第二学士学位04;本科05;专科(含高职)06。
举例:
全日制统招毕业证编号是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编码规则编制的,共有18位,排列有一定规律:前5位是学校的编号,第6位是教育类型,第7到第10位是毕业年份,第11、12位是教育层次,最后6位是流水号。
全国院校代号查询:
https://baike.baidu.com/item/院校代号/8106293
中国各个省份的代号:
https://wenku.baidu.com/view/0bdc817e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