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抽象导数不等式构造通法证明

(ps:得知此结论的来源:BV1UA4y1f7TZ)
这个结论要证明是很容易的
记
则
∵
∴决定导数正负(即决定g(x)增减)的是
跟已知的式子相同,证毕

不过与证明结论相比,我更好奇结论的出处和来源,于是有了如下的“研究”。
已知
左边有f'(x),右边有f(x),考虑构造出导数乘法法则的右边形式
两边同乘一个待定的函数h(x),且h(x)>0(为了不改变不等号方向),得:
令
,则原式
∴函数递增
下面解出待定函数h(x)即可
求解这个微分方程
即
分离变量得:
两边积分得:
(ps:不定常数算到左边的积分项)
即
又∵h(x)>0
∴
即需构造的函数为
也同理,把不等号改成<即可

知道了这个公式以及来龙去脉,就可以轻松证明那些“抽象导数构造表”中的所有构造结论了,比如:
例(1):
构造
(ps:至于处理不定常数,由于是一个正的系数,不影响p(x)单调性,所以取p(x)的一个原函数即可)
例(2):
两边同除x得,
(需要化成f'(x)+f(x)p(x)的形式)
构造

但你会发现,上面这两个例子都属于比较简单的了,或者说出题人已经出腻了,这类题总会整出各种各样的式子,下面加大些难度:
例(3):
参考上文的公式推导得:
(ps:实际操作中无需直接记忆这个公式,而是用上面推导过程中的构造思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换句话说就是用题干中具体数据进行一遍上面的推导)
因此我们把左边化成f'(x)+f(x)p(x)的形式,再两边同乘即可
(x>0,可去绝对值)
两边同乘得:
即
则在(0,+∞)递增

如果硬要整一个“构造公式”,那就是:
若,
则递增;
若,
则递增.
但我们已经掌握了核心科技(通法),就大可不必记忆这些复杂的构造公式了。

下面是实践部分,我们拿非常有难度的一道题来应用这一“核心科技”。

展开移项得:
x>1,则
两边同除得:
求解
裂项得:
x>1,去绝对值
构造
其在(1,+∞)递减
∴
代入已知条件得:
即g(x+3)>2
∵g(x)在(1,+∞)递减,过点(5,2)
∴向左平移3个单位得:
g(x+3)在(-2,+∞)递减,过点(2,2)
∴当-2<x<2时,g(x+3)>2
故原不等式解集为(-2,2),选D

又到了个人主题升华的片段了[doge]
此类“抽象导数不等式”的题型变化多端,生搬硬套已经开始行不通了。出题人只会越来越“卷”,把题目整得愈加复杂。而对付此类题只有掌握了上述的“核心科技”,才能以不变应万变。
另外,个人认为此类题型是为以后学习微分方程中的“凑积分因子”的方法做衔接做铺垫的,因此适当了解些课外知识拓宽下视野也不见得是什么坏事。
最后,我认为此篇文章能给读者们带来领悟的是此公式的构造过程,这是一个锻炼思维,增强思考能力的一个绝佳的机会。有句话很佳,大概是这么说的:数学家们的使命就是从繁杂的事实中归纳出优雅的共性。而这也是科学的魅力所在!
虽然我们都在走着先人开下的路,我们或许也无法做到像先人一样开路。但我们仍可以仿照先人开路,比如:凭一己之力推出一个二级结论。只有勤加思考,懂得领悟,才是学习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