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社工参与服务类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广东出台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
日前,广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要求在保持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统筹发展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适度拓展社会救助范围,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其中,《实施方案》明确提及社工的有:
积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适应困难群众多样化救助需求,加快形成社会救助服务多元供给格局,在加强物质帮扶的同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社会救助家庭成员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加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在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乡镇(街道)要结合社会工作服务站事务性和服务性岗位职责要求,在村(居)合理布局社会工作服务点,配齐配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此外,《实施方案》还明确,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两委重要工作内容。承担社会救助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以及承担政府委托从事困难群众服务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基层网格等,在工作中发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主动发现,形成主动救助合力。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12349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困难群众求助渠道,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即时审核救助。
注:文章转发自中国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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