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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被收“服务费”,住建局回复:可退房退款!

2021-12-30 20:14 作者:云南楼市观察  | 我要投稿

被收服务费,可退房退款!

近日,有网友反映自己购买中梁东景轩时被收7万服务费,官方回复称,可以退还服务费,但需同时办理退房手续。

具体情况是什么?一起来看看!


交7万抵12万
中梁被爆收服务费


11月27日,有网友在地方留言板反映,2020年7月在中梁东景轩项目看房时,销售人员告知,可参与“交7万抵12万”的优惠活动。

随后他参与该活动购买了项目一套房源,购房合同上总房款约48万元。

不过,该网友表示自己实际支付55万元,额外支付的7万元并未写进购房合同,只有收据证明。

因此,该位业主认为这7万元为服务费,属于违规收费。

图源:地方留言板

对于网友反映的中梁项目收服务费问题,嵩明住建局开展核实调查,并于12月23日进行了回复。

官方回复称:经对接,项目销售部反馈表示,该网友购买的房源为中介包销房源,通过中介公司购买,可以享受总房款减12万元的优惠。

但由于中介公司进行包销,前期垫付大量资金及人工费,故需收取7万元中介服务费,已与网友签署过正式的中介服务协议,且签署时已着重强调7万元服务费的存在。

图源:地方留言板

若客户仍有疑虑,中介公司表示可以退还服务费,但需同时办理退房手续,以便重新销售。

另外,嵩明县住建局也表示,如网友认为中介服务协议有问题,建议采取司法程序处理。

中梁·东景轩效果图(图源项目官微)


违规收费已被明确禁止

购房者买房时需谨慎


事实上,买房时被收服务费已不是个例。

近期,在地方留言板上,就有不少网友反映房企违规收服务费,且多数购房者希望能退房退款。

图源:地方留言板

实际上,服务费这种不合理费用一直是被明令禁止的。

早在2016年10月,住建部就已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禁止商品房销售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今年3月18日,昆明市住建局也发文,明确经纪机构不得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以团购费、活动费等名义违规收取费用。

图源:昆明住建局

今年10月,云南省住建厅还约谈、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房企,要求清退违规收取的资金,并依法处以罚款。

尽管官方层面对房企违规收费行为打击不断,但仍有企业违规收费,购房者在买房时,也应多一分谨慎。

例如,要让开发商提供完整的房屋价格信息,确认总房款最终能体现在购房合同上,其它收款方收取的费用都属于价外加价。

你买房时,遇到过收取服务费的现象吗?

一起来评论区聊聊吧!


来源:昆明楼市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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