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注定孤独的人
在《哈利波特》中,哈利和罗恩自从入学火车上见面之后,就做了七年形影不离的同学和一辈子的挚友。可是现实生活对于我来说没有那么美好,朋友总是来来走走的,很难跟同一个人相处很长的时间。
初中时的第一个挚友Jason,前面已经讲过了与他认识和熟悉的过程了。我们两人交情的起点是家住的近,感情也是在每天放学一起走的路上变好的,不过没过太久我就对这个朋友感到厌倦了,这个厌倦的起点是我发现我们在性格上的差异。
我这个人比较死板,死板就显得有些老气,有一种超过本身年龄的成熟感,而Jason却很孩子气,心理上的成长仿佛还没有追上年龄的脚步。这一点也许是源自家庭对他的过度保护,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有一次我们约定去香山玩,然后就回家征求家长的同意,毕竟几个孩子出远门是一件有风险的事。我征得同意之后就打电话给Jason,结果他家里并不想让他出去玩,原话是:“怕他过马路会有危险”,要知道那时候我们已经上初二了,快能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却因为过马路有危险不能出门玩,连当时的我听完都觉得很震惊。不过这次香山之行最终他还是去了,因为那次有我家长负责接送我们往返景区,所以路上并不会有什么风险,在我好说歹说下,Jason又去跟家里交涉,最后就一起出去玩了。
印象很深的还有一件事,一次班级联欢会,我上去表演魔术,那个时候互联网不发达,那些魔术的小秘密不像今天这样人尽皆知,而且我使用的还是花大钱买的特质道具。表演内容是让观众选一张牌,然后撕掉一个角,我再把这张牌变回原样,实际上那副扑克是特制的长短牌,观众选的一定是同一张,只要事先在暗格里藏好一张完整的牌就行了。这个魔术的缺点是,被撕掉的那张牌就真的被撕掉了,属于消耗型魔术。好在那天表演的还算成功,后来我又表演了其他魔术,具体是什么不记得了。结果我表演结束回到自己的座位时,发现我先前拿下去的那副牌已经被Jason撕了十几张,顿时感觉心在滴血,这副牌自此以后算是废了,就因为这件事后来好一段时间Jason放学都给我买零食吃,虽然那个魔术套装很贵,但我没细算过这副牌到底值多少钱,所以就算Jason后来已经补偿我很多了,我还是总有一种他欠我的感觉。
那副道具算是我的第一个高端玩具,因为家里条件一般,所以我妈答应给我买之后我还是很开心的,不过Jason虽然毁了一副牌,可毕竟是不知情,而且也做了他能做的补偿了,也许是因为我害怕算的太细之后发现其实是我亏欠他了,才一直没有明确那副牌的价值。
现在回头看看,这些细小的恩怨其实都算不上什么事,我不满意Jason的那些天真和幼稚也根本不能称为缺点,究其根本,也许只是我厌烦了,才会把一个人身上的每个特征都视为不能容忍的缺点。
在Jason和Arthur之间,我还有一个短暂相处过的朋友Adam。
与Jason相熟是因为放学路上,与Adam相熟是因为座位离得近。军训的时候,我坐在靠窗第一排,靠窗这一列左手边是紧挨着墙的,所以右手边就是过道,Adam就坐在我后面,是军训那段时间坐的离我最近的人,自然而然的就变熟了。回到学校之后,虽然老师没有明确要求,我还是按照补课时的位置坐了,Adam也依然坐在我后面,所以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的关系很好。
好的程度体现在,学校组织的第一次社会实践,需要报名两两一组住一个标间,Adam就是我的室友。
小朋友们平时的相处都是些琐碎的日常,其实随便拉近两个人,关系都可以变得很好,让我第一次感觉到我们跟Adam三观不合也正是在那次社会实践中。
那是初一的下半学期,这是我推测来的,因为我基本没有关于那次活动的记忆,只晓得我们班曾在大禹陵拍了一张集体照,直到现在那个相框还摆在我家里。
虽然不是第一次跟同学一起在外面住,可是这种不同于军训的体验还是让人很兴奋,我记得到了酒店的那天晚上我们就躺在床上聊天。既然是好朋友,自然聊着聊着,就聊到了有没有喜欢的人,结果我们俩竟然说出了同一个名字,坐在我左后方,也就是Adam正左方的Alice。
在我还不知道该作何反应时,Adam几乎立刻说道:“让给你了!”
就是这句话让我听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为了朋友忍痛割爱的这份义气让我顿时感到愧疚,尤其是我意识到自己根本没有过他这样无私的念头时。可是过了一会儿我又觉得,既然是自己喜欢的人,怎么可能这么轻易的就说出“让给你”这种话呢,对于我喜欢的人,就是不惜跟朋友竞争也想要去获取芳心的,他的大方反而让我觉得是不够在意她的意思。
不过这点分歧并没有为我们俩带来多大隔阂,其实最终导致我们关系变淡的,还是成长环境不同带来的本质区别。
我清晰的记得他说过一句话,他说自己喜欢穿白袜子,但是穿一段时间之后就洗不白了,于是就扔了换新的。在我的成长环境里,袜子从来都是破了也要补一补继续穿的,他描述的这个场景简直就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而Adam也确实是另一个世界的人。他提起过家里的收入,记得他说他舅舅当时一个月的收入是七万块,这个数字即使放在今天也是遥不可及,在07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家境的不同让一些他看来很平常的事在我看来也是没法接受的浪费,阶级不同带来的自卑感也许直接就让我在心里疏远了他,后来对他的各种行为不满也只不过是这种疏远的表现罢了。
在经历了与社区中学的风波之后,我就开始了专注于搏击运动的生活,不过直到现在我也没再跟人发生过肢体上的冲突。
初二有一段时间我对锻炼这件事非常上心,除了每周去上两节课之外,平时的晚上也会在房间里练半小时的踢腿和品势,也就是跆拳道里的武术套路,所以品势比其他人记得都熟练。平时的生活中也是想尽办法增加自己的运动量,上学两站路的公交车不坐了,改为走着上学。
其实真的想锻炼,跑步蛙跳单杠,哪个都可以高效的增强身体素质,可是那时的我非要搞些花里胡哨又没用的东西,其中最大的败笔就是沙袋。为了强身健体有一段时间很流行绑沙袋,最轻的一公斤,只有一条搭扣,重一些的两公斤,会有两条搭扣,更沉的就是沙袋背心,穿在身上像防弹衣似的,这些我都有过。为了锻炼,我还把沙袋塞进了书包里,这样还嫌不够,甚至往里面加了很多书,别人帮我拎书包的时候甚至需要两只手才能提起来。这么夸张的负重,并没有增加我的脚力,反而让我的腰椎从初二就开始不好,经常可以像手指一样掰出响。如今的我除了后悔还是后悔,怪不得大人总说沙袋会练出罗圈腿,如果在身体还没完全发育好的时候就上高强度的训练,是非常有可能阻碍发育的,从小就积累的这种腰伤会跟人一辈子。
不过这种乐趣的一个好处就是可以结交到新朋友,学跆拳道不久之后,我就熟悉了新的志同道合的朋友Adolf。写到这儿才发现,我的生活里有这么多A开头的人。
我对搏击的兴趣更多是来自于预防可能遭遇的霸凌,等后来长大了,步入文明社会,知道遇事找警察了之后,就再没对搏击产生过什么热情。但Adolf跟我不一样,他是从骨子里喜欢搏击,喜欢探究身体极限的那类人,所以他干出的事也比我要离谱的多。
他可以在放假的时候准备一箱压缩饼干,尝试只靠它过活。甚至还考虑过只摄入葡萄糖溶液,看自己能支撑多久,不过还好这个想法没有付诸实践。有一次他尝试在睡觉前,用跆拳道的腰带把自己固定成拉伸的姿势,并且在腿上放上沙袋,看第二天起来能不能有助于抻筋,出人意料的结果是,第二天起床他发现自己的腿被沙袋完全压平了,自己已经是完全劈叉的姿势,可是腿像没了似的一点感觉也没有,想动却完全动不了,等到把腿收回来好不容易缓过劲儿之后,再去拉伸发现跟以前并没有什么变化。
因为(大概算是)共同的爱好,我们的关系逐渐变好了。虽然Adolf也学了跆拳道,但他并没有去我们那个道馆,我们那里是专门教儿童的,他自己去找了个专门教大人的道馆,后来我也去了他那边。Arthur和Jason去我们那练过一节试听课,后来就再也没去了,他们嫌那边太累,Arthur回去之后说,这是他第一次这么盼望着下课。
我们上初中的时候,qq刚兴起不久,大家对这种回家之后还能在线上交流的东西感到非常新奇,所以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时总有说不完的话。晚上回到家或者周末,我经常可以其他什么事都不干,同时开着三四个窗口跟不同的人聊天,只需要一句“在?”,后面的内容好像就自然而然的发生了,我很想回想起那时候都聊了些什么,救救现在这个不知道该怎么跟人聊天的大人。
Adolf家的家庭条件也不错,他应该是第一批在初中就能有自己的手机的人,所以除了发qq,我们偶尔还会煲电话粥,没错,两个男孩煲电话粥,其实跟qq一样,大概也都是聊些没营养的东西。我记得那会儿兴起过一个小游戏魔塔,21层的版本,这个游戏我通关了无数遍,Adolf在我之后开始玩的,怎么也打不过,于是请我指导。我就拿着电话,全凭记忆一步一步指导他该做什么,打哪个怪,去哪里捡装备,什么阶段会有什么属性和剩多少血,我都如数家珍。在20多分钟的电话一对一指导后,他终于也通关了这个游戏。
整个初中时期,同学里我应该是Adolf的家去的次数最多,Jason和Arthur一般都是在我家玩,只有Adolf是我去他家玩。他应该是我认识的第一个住别墅的人(Adam的情况不清楚,从没去过他家),虽然他离我家有些距离,不过有一个暑假我几乎是天天往他家跑。因为家长要去上班,所以家里就我们俩人,偶尔也会叫上其他朋友。他家倒是没有电脑可玩,我们有时候就在他家写作业,或者看光盘,或者有时候就去外面的小公园里,一个单杠就能玩上半天。
Adolf倒是没有因为家境差距让我产生疏远感,究其原因,大概是我们的成长方式差不多,他家也不是非常非常有钱的类型。虽然住的是别墅,但是是联排别墅,所以面积不大,他家的小区建成时间较早,地方也有点偏,所以到处都透着一种空旷和荒凉感,我们常去玩的小公园就和朝外装修前的土操场差不多。除了外部环境没有让我产生心理落差之外,他个人的性格也没有透露过富有的感觉,让人感受到的更多的还是对搏击运动的热爱,是和我共同爱好的玩耍的部分。
当然他这个人也有性格古怪的地方,从他干的那些离奇的事就能看出些端倪。
过了这么多年我还经常拿出来嘲笑他的一件事,是有一次我们出去吃饭,一家开在学校旁边的韩式烤肉,那会儿吃一顿烤肉人均五十多块已经算是高额消费了。去吃饭是他的主意,除了我俩还有另一个熟人,提议去吃饭是因为他有代金券。结果真就像笑话里讲的那样,最后他把总价除以三,然后他那部分他自己要用代金券来结,而我们还是付原本的钱。虽然现在想想会感觉很好笑,可当时绝对是撼动我三观的一件事,好在在我和另一个人的理论下(正常人应该都是这么想的吧),我们还是均摊了优惠后的价钱。
虽然我们俩有着相似的爱好,一起学过截拳道,一起用双节棍打羽毛球(那会儿电视在播李小龙传奇),不过因为性格上不是始终那么合得来,所以渐渐的也就疏远了,上了高中之后没多久就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环境的变化让我们的隔阂变得更大,关系就渐渐普通了。后来Adolf出国读书了,没有参加高考。
同一个班的同学,虽然不熟悉,但好歹都是互相认识的,漫画里的叫不出同班同学名字的情况现实中应该不存在吧,就算平时没有交流,听老师多叫几遍总是会记住的。不过真的想变熟悉的话,就需要一个契机,就像和Jason、Arthur顺路,和Adam是前后桌这样。军训时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Thor,也是在一个契机之后变得熟悉起来的。
我们直到初二念完,初三的上半学期开始时,才回到了真正属于我们朝外的校园,这时学校已经翻修完成,土黄色的外墙刷成了深红色,大门口的字是崭新的金黄色,出入口换上了高级的电动闸门,校园内部的路上铺上了石砖,路边每隔几步还用石碑刻着校训,教学楼内部的水泥地也全都铺上了瓷砖,每一间教室都装上了多媒体设备,就连课桌椅都是新买的,不再是老式的掉漆的铁皮套装。
不过真正让人感叹的还是学校的位置,回到学校时正值08年8月份,全世界的目光都集中在跟我们隔街相望的鸟巢,我们的目光自然也离不开它。那时我们已经上初三了,是初中部年龄最大的学生,自然教室也是在最高层了。08年时附近的建筑还不多,所以我们只要向窗外望去,就能看到宏伟的鸟巢,看到体育场上空正在燃烧着的圣火。
这种激动的心情倒是没有持续多久,虽然景色壮观而且有意义,不过天天看也就没什么新鲜的了,搬回自家的教学楼之后带给我的最大的问题,就是上学距离变远了,以前走着就能到的距离已经不在了,就像由奢入俭难一样,对这种状况我一时还不习惯。
后来因为偶然看到喜欢的女生骑了自行车上下学,就像要靠这种方式拉进距离,于是我也买了人生中第一辆自行车。那会儿并不知道专卖店什么的,是我妈带我在附近的超市里买了一辆山地车,正好500块,对我来说算得上是豪车了,以前的我也不知道还有不同种类的车胎,还有变速换挡一说。
第一天用自行车上学,我兴致勃勃的出了门,却忘了最重要的一件事,我不会骑车来着。
我记得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在老家有一辆小孩的自行车,有两个辅助轮的那种,由于我掌握不了平衡,所以一直骑的四个轮。有一天突发奇想就想试试自己能不能骑真正的自行车,就把辅助轮给拆了,我记得我骑起来之后摇晃的很厉害,只有靠不断地加速才能让自己勉强不摔倒,可最惨的是最后我还是没忍住摔倒了,于是就以极快的速度与地面亲密接触了一下,打那以后我就对自行车有了恐惧,再也没骑过,以至于小学时跟小朋友们玩的时候,看到有人骑着自行车在小区里转圈还会很羡慕。
骑上车了的我才想起来了这些事,但已经晚了,为了面子,我还是硬着头皮骑着上学了,好在没发生什么意外。已经练了一年跆拳道的我,身体素质已经变好了很多,平衡感也相对的好了,所以没骑多远就掌握了技巧,这样一路到了学校。
促使我骑自行车的另一个契机,是Jason和Arthur也是骑车上下学的,我一开始没有加入,是因为我家偏远,单程要骑半个小时左右,所以改骑车之后我也稍微有些后悔,每天到了学校都觉得双腿又酸又硬。不过好处是,骑车结识了新朋友,Thor就是其中之一,还有一个隔壁班的我忘了叫什么名字的路人丙,不久后Adolf也加入了我们的队伍。
我是蛮喜欢自行车的,喜欢它方便,环保,没什么限制,直到今天我还经常骑车,不过那时Thor和丙带我们进入的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大概可以称作花样自行车。
丙的技术比我们都好,Thor以前就骑车,所以也算是对车有不少了解,我们另外三个人就是纯粹的新手,于是兴致勃勃的跟他们学东西。那会儿才知道原来自行车可以这样骑,丙的车座非常高,据他们说,车座要调到脚蹬踩到最低端时腿刚好伸直最合适,而这样的话就停车时脚就够不到地,丙像我们展示的第一个技术都是骑慢车,也就是以几乎不动的速度,让人可以在车上保持站立骑行的姿势,他的绝活之一是等红绿灯时可以完全不下车。当然这个技术也不是必要的,我们停下时身体离开座位,脚直接落地就可以了,但还是不能不感叹他的技术之好。Thor可以做到类似的事,在人很多的小巷里也可以做到不下车穿行自如,我们其他人的话,自行车就是个单纯的代步工具了。
他们的另一个绝活是跳跃,在车上起跳之后,用惯性将车拉离地面,最简单的就是把车头抬起来,实际用处的话,大概就是遇到个台阶可以比较安全的跨过去。丙的车头抬的最轻松,Thor次之,我们练了很久之后,前轮大概能在一瞬间离地十厘米左右,还算是小有成效。不过丙还给我们展示过其他技术,例如靠刹车抬后轮,还有整辆车都腾空的技术,这些我们从来就没学会过。
跟他们在一起玩的多了,我就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我的车太差了。虽然这俩破车美其名曰是个变速山地车,但其实换挡基本没法用,钢结构的车身也沉的要死,跟他们走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感觉要拼了命才能跟上队伍,而他们全都一脸轻松的样子。所以没过多久,家里就给我换了一辆车。
买车的地方是我第一次接触到的自行车配件专卖店,是丙介绍给我们的,这家店在出了学校一路向北,路过我家之后还要走一些距离才到,正是第一次去这里的时候我感受到了我的车的差距。这里并不出售整车,而是根据你选择的方案用零件组装起来,所以需要先去选购预定,等他把车装好之后再去提车。选购的时候我爸妈都去了,花大钱的事还是得慎重决定。
老板给我们推荐了几种方案,我记得有两千的档位和三千的档位,最好的三千块的车,按老板的话说就是,几年之内在队伍里领跑不是问题。这些话当然打动了我,但是打动不了我爸的钱包,所以最后选择了两千块的档位,不过那也比我之前的车好太多了。
骑上新车之后,兴奋劲倒是没过几天,我就发现新车的前缓冲轴根本动不了,跟我以前的破车差不多,而且骑了不久之后,后轮附近的一个零件就断了,我再找过去的时候,那间店已经倒闭了。后来我把车推去捷安特的专营店维修,人家用一种鄙夷的眼光看着我的车说:“这车两千块?”
因为断掉的零件型号太老,没法单独换,只能整个车架换新的,所以光是维修又花了600块。打这以后,我就永远只相信捷安特的品牌店了。
一提起这个事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扯的有些远了。
跟Thor熟悉之后发现他这个人有意思的地方太多了,他会画漫画,写小说,而且经常接触网络,总能看到一些很有意思的东西。我记得他画的关于班级成员的四格漫画广为流传,说不上是画工好,应该说是画风比较魔性,为本身就搞笑的剧情增加了一些乐趣,有点像当时流行的乌龙院。至于小说他没写多少,我记得就看过一个开头,是科幻类的题材。现在看来,当年的Thor也是影响我今天的关键人物之一。
以前虽然我家里有电脑,也经常和Jason和Arthur一起玩,不过我们玩的都是些小游戏,Thor则是真的带我们进入了丰富的互联网世界。那时刚刚兴起优酷和土豆,跟今天的短视频一样会有很多自制的有趣的视频,当然此处的有趣多是指低俗。其中对我们产生了最大影响的当属叫兽易小星。
他的视频多是些隐晦的猥琐的内容,同时又非常搞笑且有个人特色,在我们几个人中间可以说是风靡一时,他的视频我们大多看过无数遍,甚至每一句台词的节奏和语气都能完整的背下来。所以说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换成文言课文多久我都背不下来一篇。
Thor跟我们有着许多不同,不过他也经常给我讲,这些都是他的一个表哥告诉他的。关于他的表哥,我也不知道有多少杜撰的成分,其中一个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就是他曾经在过生日时,邀请了一个女生到自己家里,偷偷在人家的饮料里放了安眠药,随后发生了关系。
今天想起来也是个极不可思议的事,其行为完全就是犯罪,可是当初的我,Thor,我们的关注点都只在那虚无缥缈的性上,懵懂和好奇让我们分辨不出这是个怎样性质的事。据说那个女生后来转学了,大概会有一个阴影伴随她一辈子,一个小孩以为玩笑式的行为就毁了另一个人的一辈子,这种天真纯粹的恶意变成了可以称之为邪恶的存在。但愿这个故事只是吹牛皮杜撰出来的,我也庆幸当初的我们没有一个人因为好奇而做出过出格的事。
要我说,朝外的校训应该再加上一条,“互相尊重”,并且放在第一条的位置。不论“做最好的自己”,还是“诚信至上”,都有点成功学的味道,虽然我相信校长是重视我们的品格教育的,这也是她常挂在嘴边的,可是不论“诚信至上”还是“禁止攀比”,好像都没有说到根本上,在我看来都是“互相尊重”的一个侧面体现。校训中没能包含的,就是关于两性之间相处的问题,个人感觉朝外内部良好的氛围要归结于这些孩子的家境普遍较好,在互相影响和正确的指引下才形成了还不错的环境,但学校在很多问题上还是缺乏了该有的引导,导致即使是朝外这样一片乐土,也发生过不少“坏事”。
虽然Thor对我的人生轨迹产生过不小的影响,与他相关的人和事也引发我不少的思考,不过我们始终没有发展成为挚友,在上了高中之后再也没做过同班同学,算是一直保持了一种不近不远的状态吧。
刚上朝外的时候,我对学习上的事没什么自信,成绩也的确不好,我妈因此还为我找过英语补习班。不过补习班的老师来家里家访,发现我的水平是超过其他地方同年级需要补习的人的时候,她建议我去更高一年级的补习班,我妈听说我水平还行,只是在朝外里不行,就没给我报班,还让我就这么当啷着。拒我妈说,她相信我理科能学得好,现在垫底没关系,等出了理综三科我的成绩就会好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脑子发育好了,到了初二开始我的数学成绩就变好了,甚至分层时被分到了A班,Arthur的情况跟我差不多,也是A班的数学,Jason的成绩就相对落后一点,所以还留在了B班。由于A班并不是在本班上课,而是去其他教室,所以我跟Arthur除了是一起上下学的关系,后来又变成了一起上课的关系,最后就几乎形影不离,变成了真正的挚友。
可是社区中学的风波过后,Arthur总是跟乙混在一起,我也不知道这其中有多少嫉妒的成分,但当时的我感觉更多的是厌烦了Arthur身上沾染的痞气。他原本就有点小混混的样子,喜欢拉链拉的很低,喜欢用发胶把头发拉直,但跟乙的相处似乎是放大了他性格上的某些特点,导致我越来越没法忍受他。
我们两个曾经因为Jason起过争执,起因是有一天放学,Jason帮Arthur把书包背了出来,Arthur说了声“谢谢”,Jason听了之后将这个行为无限夸大了,表示桀骜不驯的Arthur能说出“谢谢”来真不容易,把包给他背回家都行。结果谁知Arthur得了便宜卖乖,真的让Jason帮他把包背到了家。从那天开始,每天放学一出校门,Arthur就把包给Jason,用一声谢谢换来一个路上的苦力。
小时候就是爱斤斤计较,我也好Arthur也好,其实他每天都懒得背书回家,包里顶多装两本作业,轻得很,可是他就是不愿意自己背,说背多了肩膀疼,而我就觉得这个行为是欺凌,不仅对Arthur感到生气,甚至对逆来顺受的Jason也感到生气,所以一到放学我就跟Arthur理论,让他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可是不管我说什么他都不愿意背上自己的包。
各种劝说无果之后,有一天我忍无可忍,到家之后给Arthur发了条短信,内容是“到底你想怎样才能自己背自己的包?”,大概是感受到了我失望至极的情绪,Arthur说“都是朋友何必这么说嘛”,第二天他就没再找Jason帮忙。虽然事情得到了我希望的结果,可是我们的关系也就埋下了隐患,我这个人就是跟别人的关系只要出现裂痕,这个缝隙就会随着时间自己扩大,最终葬送掉一份友情。
到了初中末尾,令我最郁闷的一段时期是关于一个外号,那时我称呼别人都是英文名或者全名,没有起外号的习惯,可Arthur偏偏给我起了“逼哥”这样一个外号。中学的时候似乎是流行这个,传闻每个初中生周围都有一个叫“逼哥”的人。虽然今天我的这个外号被广泛接受了,甚至在毕业后,连高中的班主任都是这么称呼我的,但在它刚出现时我是非常非常抵触的,尤其是Arthur不管在用意还是叫法上都有一种带有侮辱的态度,虽然本质上不是很恶劣的事,就像大学宿舍里天天都说“我是你爸爸”一样,可是当时的我是完全没法接受的。
虽然我没法接受,但我管不住Arthur的嘴,也管不住这个新奇外号的传播速度,没过多久,我身边的人,除了明确知道脏字的含义并且说不出口的好好学生之外,其他人再也不以姓名称呼我了。叫的人觉得有趣,听的人却不觉得有趣,每当有新的人适应了这个外号时,我都有一种受到了侮辱的感觉,甚至有的时候羞于应答。所以在临近高中的时候,我就祈祷着能离Arthur远点,因为他就是最大的传播源头,上高中前我对他的怨恨也达到了峰值。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Arthur居然在高中跟我分到了同一个班,更想不到的是,朝外高中每学期都要按成绩重新排班,在这样一个动荡的氛围里,Arthur居然始终跟我在同一个班里,这也是到了今天周围再也没有人用本名称呼我的原因之一。
翻开《通讯录》Arthur写的那一页时,发现他在开头写了这样一句话,“咱们在一起六年了,从来没有分开过呢,这是不是奇迹啊”。看到这句话时突然就很感动,对谁都桀骜不驯的Arthur唯独对我有一种兄弟间的依赖感,少年时琐碎的负面情绪被时间褪去之后才发现,原来自己当初竟然拥有过这么珍贵的友情。联系频繁与否并不说明互相之间的重要性,就像上了高中之后联系就变少了的Jason在结婚时也记得叫上我,我也发自真心的想去现场祝福他一样,有些东西被时间冲淡的速度是慢很多的。
不过,虽然说了很多漂亮话,但事隔十年之后,想让我们一见面就像当初一样熟悉也是不大可能了吧,工作生活、兴趣爱好都已相去太远,我虽然有过很多朋友,到最后真正留下来的确很少,所以我也在反思自己,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每当我跟一个人的关系达到顶峰时,就必然会走下坡路,而且厌烦的情绪会像滚雪球一样无法抑制的变大。这无疑是我单方面的问题,但我很好奇问题究竟出在哪。
后来我回想起一件小事,初中的时候学校门口有一家小卖店,有各种几毛钱一袋的三无零食。对于从小到大吃家里饭和食堂的人来说,那些零食简直就是山珍海味,每天放学手里都能有一两块钱去买零食的人就是大老板大土豪。我当然不是这种土豪,所以只能偶尔蹭别人一口吃的,尤其是Jason毁了我那副牌之后的一段时间,我总是要分走他的一些零食,这也给别人留下了一个我爱蹭吃蹭喝的印象。
于是有一天,同班的几个人说有半袋剩下的干脆面给我,我很高兴的答应了,他们向下一指,所谓的半袋方便面正躺在地上,我也没有多想,直接就弯腰去捡了。这时Jason突然就拉住了我,皱着眉摇了摇头,看到他的表情我才反应过来,对方是在刻意侮辱人,让我去捡地上的吃的就是为了嘲笑一下这个穷小子。
大概就是因为我的生活太单调了,脑子里没什么弯弯绕绕的东西,所以心里没想过防备外界的恶意,这个特点的另一个体现就是一旦跟一个人成为朋友,就想把自己的一切吐露给这个人,并且希望对方也给出相同程度的、令我满意的回应。可是这世上哪有两个能完美契合的人呢,朋友之间的分歧与摩擦要靠包容来化解,而这个所谓的包容其实就是留一点距离,给我们无法契合的边界留一些空间。如果说这世上没有能全心全意完美契合的人,那么就是说我们谁也无法交到一个真正的灵魂伴侣,不过都是些以尊重作为妥协方法的折中交情,从这个角度来说,或许这世上的每个人都是注定孤独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