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A认证介绍,RBA认证标准-自由选择职业及劳工非自愿工作管理程序
负责任商业联盟RBA行为准则为电子行业或以电子为主要组成部份的行业及其供应链制定一套规范,从而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工人受到尊重并富有尊严商业营运合乎环保性质并遵守道德操守。
RBA认证主要是电子行业的社会责任审核标准。RBA7.1准则所指电子行业包含为生产电子产品而设计、制造或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所有组织。电子行业的任何一家企业都可以自愿采用本准则,并应用到其供应链和转包商中,包括合同劳工的提供商。依据RBA的标准界定,审核也是符合要求的。

RBA认证标准-自由选择职业
1、条款内容及解释
不使用强迫、抵债或用契约束缚的劳工,或者是非自愿的监狱劳工。所有工作应当是自愿的,并且员工在合理通知的情况下拥有自由离职的权利。不得要求员工上交政府颁发的身份证、护照或工作许可证作为雇用的条件。作为这些条件的的情况下供应商行为准则禁止供应商雇用任何形式的强制性劳工;雇用关系应是自愿的。
2、强制性的或监狱劳工
如果强制性劳工或监狱劳工参加工作是出于判决的要求且无任何补偿,则禁止雇用他们。当供应商由政府或军队控制机构提供或安排工人的聘用时,强制性的或监狱劳工最常出现。
3、契约和抵押劳工
契约劳工指以下情况:雇主不准工人按自己的意愿离开。抵押劳工指雇员为了还债而工作的情况,该债务通常是由提供工人的劳动作为交换的另一个人引起的。
4、评估建议规范:
1)审核雇用行为记录以确定劳工来源和雇用条款(包括劳动合同)。
2)调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招聘中介可能利用这些劳动合同限制工人自愿终止其工作。
3)确定工人是否可以在下班后自由离开供应商地点。
4)确认雇员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否被扣留。
5、可能违反情况:
1)任何类型的强制性劳工、监狱劳工、契约劳工或抵押劳工
2)特定时间内禁止雇员离开供应商地点或宿舍
3)当有自备诊室时,不允许使用外部的医疗机构
4)未经雇员同意,扣留政府颁发的身份证、护照或工作许可证

如何防止RBA认证审核中出现的非自愿工作管理程序如下:
一、自由的劳动关系
1.所有员工入职均按照法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一份合同给员工保留,合同条款中不得有强迫性的条款、合理条款或责违约金;
2.无论约定的合同期是否到期,员工均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在收到员工的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后一个月内应办理员工辞职手续;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或抵押物,也不得扣留员工的身份证件、驾驶执照、技能证书、学历证书等原件;如因需要,公司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需要证件时的短期保留不视为以上定义的扣留,但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应立即将证件归还员工;
4.工资的发放应每月足额发放,不得以晚发工资的方式强迫员工的服务期限。
二、自由工作时间
1.公司的管理人员尤其是生产管理人员、领班不得强迫员工进行加班工作,所有的加班工作均是员工自愿的;
2.需要制定的生产任务的,指标要合理,应保证决大部分人(90%)能够在正常工作时间完成任务,且不得对未完成任务的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进行处罚;
3.而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视为自愿的工作时间,员工不得无故缺席,如果因故确实不能出席的应提出请假报告,具体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4.在非工作时间,不得限制员工出入公司,工作期间的人体自然需要时间(如喝水、上厕所)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限制,如需要主管批准等。

三、禁止其它形式的强迫劳动
1.不使用正在服刑的监狱囚工,不得使用非法的外来移民,或扣押人员证件或拘留其进行强制劳动。
四、申诉与处理
1.关于投诉的管道和记录(如有)解约记录
2.管理代表与员工代表至少每季度召开会议的记录
3.有证据证明管理层对员工申诉或员工建议适当的处理
五、培训
1.本管理条例内容应对所有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或宣告,培训包括新任职管理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定期培训为每年一次;
2.如果发现强迫性劳动事件时候应重新对所有管理人员进行再培训;
3.员工入职培训应该包括以上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