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积木测评】铁臂阿童木积木又出新?真的是简单的换色么?

2023-09-17 16:36 作者:mocozone  | 我要投稿

第一次知道这款阿童木存在还是在此前拼奇推出白色2.0的阿童木艺术家透视机甲的产品手册后面的宣传图,而时隔几个月,这款拿着滑板的阿童木终于推出了!

肯定很多玩家的第一印象,这~不就是换了个颜色?说实话,我也是这么觉得,但是从完成品的外观以及拼搭的感受,有没有新鲜感?有!而且还不少!

先说一下,这次铁臂阿童木滑板小子的结构设计上是采用了新的2.0的规格,对于此前最初的铁臂阿童木透视机甲来说,升级还是不少的,包括很多关节连接以及内部的支撑结构都有做更新,也就是在艺术家透视机甲上的设计。

而这些新鲜感对于没有玩过2.0版本的玩家,还是有很多变化的。而如果你1.0和2.0的两个版本都有,那这款滑板小子的新鲜感是?内部的拼搭上因为有很多颜色的零件,实际的感受要比白色的版本对比最初的1.0版本感受强烈感会更多一些,但新鲜感有限,在左手的位置为了握持滑板是变化最多的,其它的讲真就是换了个颜色,但最终成品看起来还蛮好看的!尤其是和白色版本摆在一起,就有很多有趣的视觉感,甚至你可以将这两个拼合组合一下。先看效果图感受下哈!

这个只是P了一张,不过这些玩法,真的就是看玩家自己喜好,DIY的空间还是蛮大的。好了,下面就看这款铁臂阿童木滑板小子的具体拼搭部分。

内容物方面,和此前的白色艺术家版本差不多,但多了一张贴纸,因为一些部分的装饰是跨零件的,所以在新增的细节部分都是使用贴纸的,除了和此前一致的一些印刷零件外,没有新增的部分。

下面是拼搭的部分,如果你看过我艺术家透视机甲版本的测评,关于结构的部分都有说明,两个除了颜色外,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所以不过多赘述了。

在整个人型部分的拼搭上,依然还是说对比1.0最初的铁臂阿童木透视机甲升级的一些部分,首先是腿部与身体的连接部分,是更换了十字轴来固定,有了小幅度的摆动可能,而在包括肩关节,踝关节等位置,都更换了新的球形关节方式固定。而在一些手臂包括腿部的内部拼搭上也是有变化的,在机械半幅的设计上,包括腿部的拼搭和手臂的拼搭都有很明显的变化,尤其是一些细小部分的固定方式有了不错的改善,而之前说的长短腿问题,2.0也有一些优化。如果你拼搭过1.0版本,现在的2.0的改变是很明显的,确实从拼搭的感受包括结构设计上,我更推荐2.0版本。

不过这次滑板小子增加的滑板的部分,轮子因为和上方零件会有干涉,并不能很顺畅的滚动。但样子还不错。

这次铁臂阿童木滑板小子整体的设计,颜色搭配上还是比较吸引人的,尤其是红蓝主色调的搭配上,看着是不错的,结合服装一些涂鸦样式的装饰后,第一眼感觉很不错,而在半幅机甲部分,不论是对比1.0版本还是2.0白色艺术家版本,都有很多改变,也主要采用了红蓝零件的点缀,而整体的零件是采用了珍珠银的配色,并没有使用喷银的工艺,整体的带有一定钛灰色的感觉也很不错。

不过个人觉得,这个换色的版本依然还是进化幅度有点小哈,如果在机械部分,可以加入一些新的结构设计,尤其是带有一些赛博朋克等风格,加入更多透明零件的搭配,包括一些结构稍作改变,可能带给玩家的新鲜感会更多一些。

对比同是2.0更新版本的艺术家白色版本,结构包括大部分砖块类型使用是相同,不过我似乎能感受到拼奇设计师的一些想法,就是想表达更加自由自在的想法,让原本固有的印象有所改变,用一个全新的配色去打开玩家的思路,也算是此前2.0艺术家白色版本的延伸。所以单纯的用一个套装去看,确实换色本身可能会有玩家诟病,但是去更多的去想象一下积木本身的玩法,创意本身就是不拘泥固有的思维去做改变,这点来说,全新的铁臂阿童木滑板小子更像是一种打开玩家思路的窗口,官方只是给了你一个做好的成品去让你参考!

也许未来拼奇还会推出更多带有想法的阿童木延伸内容,当然如果能加上一个限量的成分,或者真的与一些艺术家合作去创造一些新鲜的内容,增加其面市的稀有度,可能也是不错的选择,不过好像拼奇并不打算搞限量,反正玩家喜欢就可以买到的!

再对比下1.0版本的铁臂阿童木,外观变化还是蛮多的。不过个人还在期待一个全新设计的延续阿童木系列的积木新品,不知道拼奇的产品规划是否有新的IDEA,你是不是也很想要一个新的内容呢?

最后,不论你如何看待这款套装,我相信拼奇要比玩家更清楚产品本身的定位,市场的需求点会有,即便很小。而如果玩家根本就没看过拼奇此前的铁臂阿童木的套装,那么这款套装的吸引力还是很大的。从线下的零售方面来说,新的配色套装一定给予玩家更多选择的机会,单纯摆着看来说,新的滑板小子摆着也是非常不错的推荐!



文章中使用部分图片来自互联网,如侵权,与我们联系

测评图片及文字编辑为MOCOZONE原创,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积木测评】铁臂阿童木积木又出新?真的是简单的换色么?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