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
2021年1月2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启动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加快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及创新水平,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促进上下联动,将培优中小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提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和质量,助力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将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即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这些企业更好发挥示范作用。同时,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每省每批次不超过三个),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并对重点“小巨人”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实现十四五期间培育百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十万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千家单项冠军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目标是引导成为制造业单项冠军。
根据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鼓励专业化发展、鼓励精细化发展、支持特色化发展、支持新颖化发展”。专精特新定义为“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
按深圳市2020年发布《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规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定义为: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明显,创新能力强、发展速度快、运行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中小企业,重点遴选制造业中小企业,优先遴选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四基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基础软件等领域的中小企业,突出制造强市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