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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普通士兵的独白(贰)

2020-05-04 16:43 作者:口刀鸽子  | 我要投稿

    作为队伍里的流氓痞子,几个小手段就治住了这些新兵蛋子,这个小领主也不带我们打什么城战,或是与其他国家领主接战以及劫镖。我们的足迹从卡·班瑟斯城一直绕至瓦兰迪亚的盖伦德,一路上都在与一些劫匪强盗作战,由于敌方没有什么可怕的锐器,我方人数与对方持平的状态下仍然保持着队伍完整。

    而我也在一场场战斗中获得了队伍老兵的肯定,和其他二十几个来自五湖四海的战友相识相知。这个带我们打仗的主儿是个慷慨的瓦兰迪亚男人,我们在路过的大城市里修整时偶尔会被承包一次不错的晚饭。那时候我们都觉得日子过得开心快乐,领主带着他那家族成员在城里跑来跑去。

    我们打过最难的一场仗,估计也就是帮一个村子摆脱逃兵的侵袭,我放了两支箭,把一个骑兵打下马去。当时那杆骑枪眼看着就要串在我一朋友身上了,上战场了谁能不慌,他本来能跑向两侧躲过失控的马匹的,可他没有。

    他举着盾牌连剑都不要了,往后退的时候绊了一跤,马匹从他身上飞过去,等打完仗检查伤亡情况时才看见他的脖子被踩扁了。

    我们把这个阿塞莱青年人埋在了与他故乡相望的海边,之后我遇到了一个和我有着同样悲苦经历的年轻人,玛拉耶。

    西部帝国和巴旦尼亚的战士纷扰着附近其他国家,我们经常碰到拄着农具背井离乡的穷人,劫匪开始频繁出现,我们的储粮一度告急。我们的领袖热衷于与各个国家贵族头子搭话,尽管他还是一个小家族的成员,部队补给拮据的那几天里,他常常捏着几个子儿站在城堡前徘徊犹豫着要不要去和豪绅见一面。

    大家会在路过村庄时用军饷问农家换点酒食,领主不像是个会带兵打仗的人甚至于开战之后他最多让我们集体冲锋便策马举着骑枪朝敌阵冲去。即使从不与我们交流也不探底,他也对我们这些人的晋级请求照批不误。由于我的军衔是没什么前途的巴旦尼亚民兵射手,所以我从没有上报过。

    记不清是第几次剿匪行动,我们来到了阿塞莱的沙地,在古亚兹城中休息。我与玛拉耶也相处甚佳,他还很年轻,并没有经历太多家庭之外的风雨。炎热的夏季,我们碰巧赶上了阿塞莱贵族在当地举办的竞技大会。

    他到现在还是那身与劫匪无异的衣装,公告栏上写着最终奖品是顶相当不错的骑士盔,为了我这个好朋友,我与领主还有领主家族的名人一起报了名参赛。经过层层选拔,我和领主从并肩砍杀的战友逐渐变成了决赛的死斗士。

    我没接受领主让我放弃比赛的暗示,为了一个新兵,我独自夺下了冠军与喝彩,然后当着所有人的面把那个奖品头盔赠给了那个新兵,玛拉耶。

    领主在被我用钝剑砍晕前,轻笑着看着我,他没有说话,因为他剑术并不出色,他赔光了押注的所有钱。

    与自己的下属争荣誉是件很掉面的事儿,所以我也不担心受他报复,玛拉耶抱着我送他的头盔,激动得不得了。

    陌生人都在为我欢呼,我则沉醉在玛拉耶脸色幸福的表情中,我在世界这个茅坑里翻滚,从不曾为谁真正做过些什么。面对比自己小四岁的玛拉耶,我才感受到我对亲情的渴望。

    斯瓦迪亚人都有些势利,同族的其他人早已有了自己的小组织,阿塞莱人组成的弓手部队是部队主力,我作为唯一一个编制外的弓手,军衔一刻不停的来回变动。我是弓手,也是战士;玛拉耶作为一个还没成年的新兵,更是在哪头儿都不受人待见。我问他说他以后想做什么,他挠着他乌黑的卷发,憋着笑对我神神秘秘地说是回他的故乡娶比他大三岁的发小。

    我按着他的头教他如何使用长弓——弓手不会第一时间冲在火线上,尽量减少双方短兵相接的机会,是屡次都能逃生的重要原因。

    休息两天之后,一支阿塞莱军团开进了我们入驻的城市,领主回来的时候扩招了一批人,还带回两队雇佣兵,队伍瞬间从不到三十人扩增至将近百人。打了几个月的土匪,这个领头羊总算把自己的军队搞得像样了。

    我很高兴能投身于油水更丰厚的战斗,但也担心骤然增加的风险。短暂休整之后我们踏上前往库塞特草原的征途,玛拉耶解手时看到那两支新入伙的雇佣兵倒腾我们的行李,我警告他别把这事捅出去,心里盘算着估计将有一场恶战要打。

    随后,我们开战的对象仍然时一小拨土匪,但这次的战斗有点特殊:九十五对战十二,唯独我自己被派去和他们打。受过不少排挤的我立刻确认了真实状况——我不会获得任何帮助,队伍里的所有人都会默默看我自己被杀。

    我也不去刻意凝望那位瑟瑟发抖满眼惊恐的新兵蛋子,那双纯洁的眼睛被坚固的硬铁皮保护得很好,闪亮如初夜的星星。

    我朝他扬了扬手,取下弓箭对面劫匪们便是一阵哀嚎,然后新兵变成了小战士,他喊出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把头盔抛给了我。

    “为了玛拉耶,温特一定要赢啊!”

    我心里非常感动,冲他用力点点头,戴好骑兵头盔,我更加勇猛无敌,敌人扔来的石子不再会损伤我的视力,这群劫匪只剩下了三人。

    我还完好无损地站在原地,我没有出丑,甚至挣得了荣誉与大家的喝彩。

    我把脊背留给他们,大家只要看我的精彩演出就好,那三个亡命之徒端着草叉冲来。我没有了箭矢也拔出短刀冲锋,终于,我反杀了两人,剩下一人脱离我的控制范围又准备扔我石子。

    身后的欢呼已经变得热烈,我只是受了一点不影响战斗的皮肉伤。

    我举着短刀咆哮,像一位英雄般冲向大家的敌人。

    我在那一刻,真正的感受到自己并非一个普通士兵,也是在那一刻,我感受到了身为一名战士的光荣。

    随即,一支带刺箭扎穿了我的革甲,压迫着我的肺,我一时间不敢挣扎,听着身后喝彩迅速变质,那名小战士发出凄厉的悲鸣,我的头盔正中心被石子命中,头痛欲裂的我弯着腰跪倒在战场上。

    眩晕淹没了一切,逐渐被耳鸣覆盖的听觉让视野变得渺小。

    我看到我那平凡的四肢,并不强劲的长弓,一溜青的军队制服,还有模糊的盾墙,以及统帅骑马离去的背影。

    我还真是,只是一个普通士兵啊。

    后颈被钝器猛砸了一下,窒息感迫使我哆嗦着身体,那名唯一幸存的劫匪正奋力地踹着我的脊背。我无法再次呼吸。

    一切都变得缥缈并失去原有的意义,我慢慢地拉紧不断抽动的眼皮,就当准备睡一场漫长的好觉。

    我又回到了儿时,那个睡在干草垛上的小孩,刺挠的干草之下,藏着我准备送给姐姐当感恩日礼物的半块面包。

    好了,姐姐,我该……去见你了……

 

    之后是漫长的寒冷,我真的从柴草堆中醒来,一队村民进城路上发现了我,见我还有呼吸便顺道送回古亚兹城内。

    城镇医生帮我渡过了危险期,一直不省人事的我足足睡了三天三夜才醒来。

    当地村民都以为我永远醒不来了准备等我在柴房断气就将我下葬,毕竟看样子我是与劫匪搏斗壮烈牺牲的。

    我能醒来,他们很高兴,我受了生平最好的招待,我身上的伤还不允许我多动弹,我醒来的柴房后来新建了马厩,我开始教授巴旦尼亚的同胞弓术,让民兵与村民的战斗能力翻了一翻。

    我和一户人家的女儿相爱了,就像那么平常的爱情一样,我们交换书信,用少得可怜的单词重复着自己那发抖又滚烫的爱意。

    我生平杀了太多的同类,而她对这乱世则充满了担忧。她为我送来伙食趴在我身边轻声告诉我说她觉得她只有和我在一起才有安全感。我们在柴房热吻,像无数普通爱情那样自然而热切得互相满足对方。

    但遗憾的是她不能嫁给我,她是地主家的女儿,我虽然是村庄的英雄,可我说到底也是个没钱没势力的兵痞。

    我不能带她私奔,她放不下她的家人。

    她敷衍着渴望与名门望族的旁系拉上关系,哪怕将自己对外人感到惶恐的女儿双手献上也毫无所谓。

    我看不起这个地主,我们在确定好婚期的当晚做好了私奔的准备,同一天,飞鸽传书告知村中的长老巴旦尼亚对南部帝国宣战的军情。

    地主把他女儿藏了起来,因为她的新郎正带着那群身披红装的蝗虫焚烧着村庄。

    我提着武器带着壮丁们与之接战,我表现得出色,最终赶走了那些坏人。

    地主担心他被那个贵族报复,没有接他女儿回家,我正式提出了婚约,但地主仍然固执地认为以后还有机会攀上其他的高枝。

    我也许是个好的士兵,但嫁给一个远离危险的角色对他女儿才是更稳当的选择。

    我又变成了那个普通人,平凡,且普通。

    寒酸的财产,稀薄的人脉,哪天我在战场上被流矢穿透脖子死去,对本就脆弱的她又何尝不是痛苦的剥削与永久的折磨?

    原谅我,我从一开始就做出了真正的选择……原谅我,我不会把她的名字公之于众。这样,我就能继续骗我自己。

    骗我自己,她现在仍在某个夜晚,思念着身在战场死人堆中滚爬着的小镇英雄。

    地主老爷说服了我,我像第一次那样再度当起了大头兵,地主也舍不得我,可我必须离开这片让我感到难过的土地。

    我是一届粗人,她跟着我不会有什么光明前途可言。为此,我选择离开,为她精彩的人生,留出足够多的空白。

    只是万万没想到,我会在村口的瑟瑟秋风里,再次与那个阴险的领主相逢。

    一百金币,就是我的卖身契,队伍早已完全变了样,曾经的熟人如今一个都没了,或许是战死,也或许是退役,我更希望是他们被派去安全城镇当了驻军,在塔楼上吹牛吃酒。

    领主自然不会认得我,他代表了巴旦尼亚的势力,趁着夜色行军时,我不止一次看向村庄的方向,那是我有机会成为家乡的地方啊,我心爱的人还在某个农户中哭泣,她都不知道我已经离开。

    哦……我的心到现在都还在发痛,倘若知道那个贵族会卷土重来,我一定会藏起来继续守护我的村庄。

    我们刚走出七八公里,站在山腰上向村庄的方向展望,看到的却是一团团如同被黎明点燃的烽火,正在村庄中蔓延。

    我登时就呆住了,我请求与领主对话,花了好些钱才面见了曾给过我暗箭的领主大人,我乞求他能帮助村子,他摇了摇头拒绝了我。

    因为他早已通过队里的斥候发现了敌人的行踪,他也是被追赶的一方,路过村庄,招些人马方便自保而已。

    我又一次,明白了身为普通士兵的无力。

    我身上再拿不出一个第纳尔,我甚至无法立马赶回去看往我的爱人。

    地主老爷应该会保护他的女儿吧,他在村庄里影响力非凡,那户农家一定会将她藏的很好吧!

    我一个大男人当时哭的像个孩子,可那又有什么用呢?

    我从黎明哭到了晌午,发军饷的时候大家回到了领主的封地,一个身材高大的阿塞莱女人迎接了他,我拿着不多的钱,趁休整时间泡在酒馆中消磨着令自己痛苦的理智。

    谁让我他妈就一普通人,对命运的安排惟命是从就是自己要履行的唯一任务。

    我哪怕成为浩劫的幸存者还是天灾的受难人,都不重要:于这个世界不重要,于贵族老爷不重要,只与食腐的乌鸦重要。我的尸首烂在田里后,附近的麦子能多两成收成,这就是我作为一个乱世俗人最大的用处。

    生活的剧本就是一本让人百看不厌的悲剧,可我刚经历完的所有悲剧,仅仅是一个悲惨时代的开端。

 


(估计会有 叁 吧……有姊妹篇《一位普通霸主的独白》会上,咕咕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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