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合33讲)韩大元 张翔
人权保障法:
-2004人权入宪“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人权: 法无禁止即可为
授权法(公权力):
-公权力: 法授权即禁止
限权法:
-合法性、有限性
-实体和程序上的限制
根本法:
-宪法至上原则,最高法律效力
-内容重要(国家机关、基本权利...)
-制定和修改程序最难
-首先是“法”-具有强制力
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基本关系的部门法:
-逻辑起点:公民行使选举权-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公民权利与具体某项国家机关权力相对应
-权利与权利,权力与权力
-公民与公民集合体、公民集合体自身相互之间的关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党、民族、阶级、宗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