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上远行之路
(一)
暑假一直在摸鱼,快要回学校了才好不容易该看点书。然后发现自己已经看不进什么深刻的书了,只能捡几本浅显的小说读读,权当一顿吃起来不会那么有罪恶感的精神快餐。在kindle的图书馆逛了逛,看到了以前自己送给过同学的《一个人的朝圣》,当时只是觉得这本书名字好听于是买了,后来自己也没了解过内容。那就借出来看看吧,看这标题也应该不会是一本无聊的书。以下写的由于我残存的记忆也可能不是书里原本的表达,有许多意识的加工,所以还会有很多不准确之处。
一个平凡到似乎不会被任何人记起的酿酒厂退休员工哈罗德·弗莱,收到了以前同事奎妮·轩尼斯的信。她得了癌症,写信与他告别。他准备到邮筒投递回信,然后一路走到了她的住处。随着哈罗德的行走,一些往事逐渐在读者面前揭开,随着哈罗德的到达,往事到此结束,奎妮的人生也到此结束。
小说的故事情节其实很简单,一封信,一趟旅程。旅程中哈罗德有想过放弃,有被媒体曝光,有被人鼓励或嘲笑。朝圣的主题,在哈罗德走过第三四个邮筒的时候就可以推测出来。故事情节并不出人意料,吸引我的或许是一场不计后果的远行吧。
穿着帆船鞋,忘记带手机,没有换洗衣物。在这样的情况下去走87天的路程,是一个非常浪漫的想法。浪漫止于此,现实的问题会扼杀这一次远行。一路上会有多累多孤单?身体会不会吃不消?能不能找到正确的方向?以及更严重的,我正常的生活应该怎么办?万一我没有到达,别人会怎么看我?我怎么在抛下生活几个月后重回正轨?
即使当下的生活压得一个人喘不过气,在逃离的想法出现时,也只会是稍纵即逝的白日梦。我厌倦当下的生活,但更怕融入不进当下的生活。所以我只能目送哈罗德远行,看着他一路克服各种困难,期待他到达目的地。仿佛随着他的前进,我自己生活中无解的问题也会看起来不那么可怕。
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郡,好像是一定需要汽车或是火车才能跨越的距离。这样用步行丈量看似遥不可及的距离,就像从江西到北京,从一年前到一年后,从独行到另一个人身边。有些事情的距离实在太远,以至于我们根本不会出发。但是哈罗德告诉我们,其实慢慢走是可以走到的。你看平凡如他也能一路走到目的地,其实你又何尝不可?
或许总会有一些不可能完成的目标会在你心理寄居许久,让你感受到它带来的冲动与无力感。或许有一天你会开启远行,或许你会慢慢把它埋葬。就算你真正踏上了那条路,你也不一定会到达那个目的地。你只是一个孤独的朝圣者,你的宗教只有你一个人信奉,世界上少了你也一样转,你又何必这样折腾自己的人生呢。就算你走到了目标又能怎样?你可能会发现你的信仰其实一文不值,你只是想逃避原本的生活,却没想过未来何去何从。看起来你踏上了远行之路,其实仍然是个懦夫。
乘兴而行,兴尽而返,或许就是这趟远行的意义吧。
(二)
《一个人的朝圣》还有一本姊妹篇,《一个人的朝圣2》,也叫《奎妮的情歌》。如标题所示,这本书讲的是在哈罗德远行的另一端奎妮生活的点滴,和她的远行。
在哈罗德看来奎妮是以前在酿酒厂的同事,而在奎妮看来哈罗德是她爱了二十四年的男人。但是这份爱只是一个人的爱情,没有另一个主角。奎妮会在自己生日的时候给哈罗德买巧克力,会在跳舞的时候想象舞伴是哈罗德,会在哈罗德的儿子戴维惹事的时候悄悄处理残局。在戴维自杀后,奎妮为打碎了醉酒后老板的玻璃小丑的哈罗德顶罪,离开了酿酒厂。
奎妮也曾经是牛津大学的学生,在离开酿酒厂后建造起了自己的海上花园。她也是一个自由浪漫随性的人,只是爱上了哈罗德。
在哈罗德远行的过程中,奎妮也在进行自己的远行。虽然她常常只能躺在疗养院的床上,但她走过的旅程有二十四年之远。在有勇气坦白一生的心事的时候,已经是弥留之际了。二十四年来的对哈罗德热烈而无法启齿的爱,对哈罗德的愧疚,对哈罗德的思念,都在奎妮笔下的一封封信中写出。不过最起码奎妮还是写出来了,然后合上了双眼。
遗憾的是,一个癌症患者写出来的字让人无法辨认,哈罗德终究也不会知道奎妮想说的那些话到底是什么。或许哈罗德知道了才会更遗憾呢?原来她的心里藏着这么多话没有得到回应,可是她现在只是一具余温将要散尽的尸体。
趁早远行吧,趁着记忆还没有被时间夺走,趁着距离还没有超过生死。
“这些是值得记取的。
一抹上扬的微笑。
一只鞋上的磨损。
一道散落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