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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了,垃圾分类回收在全国基本都是摆设吗?

2023-07-25 17:48 作者:垃圾哲学  | 我要投稿

我国垃圾分类的时间线:

  • 1957年7月12日,《北京日报》头版头条发表文章《垃圾要分类收集》,新中国第一次提出“垃圾分类”的概念。

  • 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发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2〕101号),第一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提出“对城市生活废弃物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 2003年10月,国家正式出台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根据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志,生活垃圾被重新划分为三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相应的分类垃圾桶进入各个社区。 由于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并没有形成,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 2019年6月,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入法。7月1日,上海成为全国首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措施”《上海市生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4类生活垃圾标准分类。

  • 2020 年 9 月 1 日,中央深改委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更多城市开始展开实施垃圾分类。

    2023年,垃圾主要是被各种承包处理。城市垃圾被统一拉往填埋或者焚烧,越来越多的可回收物被回收市场吸收成为原料回归商品。回收的概念慢慢在大众的心里成长发芽,但是随着热度慢慢下降,垃圾分类又开始变成流于表面的口号和形式赞歌而已。

    然而实际上,垃圾分类就是应该每个人都参与其中,像呼吸一样自然而然。而不是把分类的所有压力转嫁到个别人、部门。问问我们自己作为集体的一份子做没做,分没分。

    首先,我们应该用更好的角度看待何为垃圾:垃圾只是我们未充分分类及对待的资源。并不需要听到“垃圾”二字就嗤之以鼻,避之则吉。因为弄脏的人,正是我们自己。

    分类、回收、处理,就是概括了把“垃圾”扭转乾坤成为“资源”的步骤方法。

    看到很多普通人对分类回收的观点,都觉得「分类」是个高成本的行为,后续“回不了本”,干脆不管。这只是在强调并放大了问题,合理化自己逃避责任的假设性借口。


|中国的垃圾分类要求非常低,但还是有人觉得要求太高

    我国目前对生活垃圾分类仅仅只有4类。除开医院里有专门处理医疗垃圾,加上的话,总共才5类。而生活垃圾里能称得上垃圾的,实际只有3类: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可回收物,在定义上就告诉我们,它不是垃圾,肉眼可见还是可用的物件。普通人都能判断它是否还能使用,也可以用于闲置二手交易,还可以用来换取金钱或者再回收利用。

    那么其实仅仅需要我们区分3类垃圾进行正确的投放而已。但是还是有很多很多人“义正严辞”“言之凿凿”地站出来说:这样那样有多难,多麻烦,不能实现,不要实现,听之任之,袖手旁观就可以了。

    鼓动本来就懒惰的人一起放弃行动;打消有良知有责任感已经在行动的人的积极性。


|为问题找方法解决,而不是找借口放纵

  1. 为什么明星演唱会门票抢不到了,即便花高价买黄牛票还是要买?看了一场演唱会人是会飞翔了还是能活在水里了?一个人对垃圾分类的成本能有一张门票钱高吗?(演唱会只是个比喻)

  2. 有时间看个电影看个娱乐节目玩游戏睡懒觉,半天时间过去了,短暂开心了,乐此不疲,日复一日。丢垃圾之前,区分一下,不到10分钟,办不到。

  3. 没有法条规定,垃圾分类就你我而言,你会分还是不分?我们的责任感是源自法律的约束还是我们自己身而为人对自己的要求?你我都知道垃圾分类的利大于弊,为什么都不愿意去做?很丢人吗?哪里丢人了?

    我们能不能团结起来一起去做为大家都好的事?

    没有条件就创造条件,而不是嫌东嫌西,找借口开溜开脱!要是这样子做人,无论做任何事,都只会一败涂地,怨天尤人,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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