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微权力——个体如何落入他人和体系的控制
这个世界是互相对抗的,从物理范畴到精神范畴,从历史时间到空间地域,从种族到阶级,目之所及,皆是对抗。当某一事件发生,不同论调话语之间要不相互对立,要不是和稀泥,但追索到背后逻辑,只会存在两个相互对立的双方,所谓的中庸只不过是从属于某一方的温和版本。在这个过程中,所有人都为自己的立场发声争吵,纷纷扰扰,充满敌对、强制、压迫,一种自我认可的、势要对方承认的“权力”。
我总不禁想,难道想法或者立场不能是多元?所谓的完全客观是不是不存在?悲哀的是,答案可能是没有,人无法客观、不带成见的交流,当我们一开口,便预设了某种立场。就像目击证人的证词,历史书的事实,由于个体的经历及认知水平不同,从记录那一刻起就承载在记录者的印记,被赋予了文本性——带着如同小说等文学作品的不真实。
交流表达的诉求是自身所持有的立场能被他人理解并接受,一旦对方不认可这种立场,内心不免产生进一步解释的诉求及欲望,进一步可能是继续有理有据的讨论,可能是转化为无逻辑的无端指责,一顿怒骂,因此交流到最后失去了意义;占据话语权的立场则用一刀切的能力,并可形成文本化的规则要求对立一方承认。
二元对立
对抗的世界背后体现的思维模式及结构是二元对立,在二元对立中存在相反的两个个体,非此即彼,两者互为主体与客体,如文明/野蛮、高雅/低俗、城市/农村、男性/女性等等;处于强势一方为主体,弱势一方为客体,主体对客体预设着权力支配关系,例如文明作为主体是被认可的,处于支配强势位置,而相对于文明存在的野蛮作为客体,被认为是不合理的,野蛮需要接受文明的改造,两者形成一方为中心的高低等级秩序。因此,目前有种普遍共识:思维需要打破二元对立的模式和结构,消解中心,但到目前为止,仍然不存在一种立场和视角可以突破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二元对立或不可超越。
以“女权”为例,目的是瓦解由男性掌握主要权力进行资源在分配的社会制度,即父权制;最终的现实是男性不再是社会的中心,不再享有各类基础设施、事业职位、思想观念等上长期占据的有利位置,男性不是唯一的决策者,每个人享有相同的权力和机会参与资源再分配。但目前谈论女性权力时,女性常以不具备机体生理优势为由要求享有更多特殊的优待,在此立场中男女双方主客体位置发生反转,用生理弱势构建了一种实际强势,最后不是消除男女对立的状态,反倒是强调了性别差异、加深彼此的对抗。
如何真正做到男女平等?途径只有一个——消解男性与女性的概念,人即是人而已,性别概念不存在了,男女二元对立便无从谈起,在这个性别维度上,人是平等的。但这可能吗?当男女之分不再,现在的秩序将受到多大的冲击,无数个体将面临身份危机;而且,失去性别这一等级来维护秩序,瞬间便有其他维度来划分等级,从而构建起二元对立结构,循环无穷尽。
我们被各种权力规训
对抗的世界的真相是我们永远处于某种二元对立的结构之中,只要有二元对立关系存在,背后便会预设一高一低的权力关系。由于生活中存在无数看得见看不见的二元对立关系,因此权力无处不在。家庭中父母对子女,学校中老师对学生,医院中医生对病人,公司组织中领导对下属,培训中心教练对学员、银行中工作人员对用户,服务场所中顾客对服务员,或服务员对顾客,公共领域中“体面、有教养的”普通人对乡下人、乞丐、流浪人员。在我们意识不到的领域,权力关系便在悄然发挥作用,而我们浑然不知,自动自觉地接受,在学校中学生不用言说地以老师为权威,在各行各业中,资历浅的以资深专家为权威,甚至在消费领域,杂牌新进品牌以名牌为权威并追赶……这种无意识深刻于我们的日常行为和逻辑判断,为什么我们会不自觉接受这种去哪里关系呢?
福柯在其著作《规训与惩罚》中展示这种现实形成并渗透进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历史演进及生效机制——“监狱网”。首要说明“监狱”的概念,其泛指各种推行纪律的机构的一种共同特质,其中监狱是最纯粹最直接最赤裸的代表,因此以“监狱网”指代这种机制。
监狱为代表的刑罚的存在目的是为了维护利益,在君权神授的唯一君主时代,刑罚是为了维护君主的利益,打击君主的对头敌人,捍卫君主权威的不可侵犯性;君主的统治被推翻之后,当今社会提倡现代性,强调理性文明,追求物质丰裕的生活,追逐高效率的经济活动,资本成为运作社会的主要推动力,一切以“更美好”的未来为目标。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形成几点主流共识:稳定的社会秩序更有利于统治和生产活动;有组织的群体力量大于混乱的个体力量的相加;被训练过的肉体更契合高度组织化的劳动。
随即,刑罚维护的对象变成由人组成的社会,“犯罪使个人处于整个社会对立面,为了惩罚它,社会有权作为一个整体反对他。建立可怕的惩罚权力,是因为犯罪者成为了社会公敌,他比敌人还恶劣,因为他从内部打击社会。”对应的罪名应运而生,对应的刑罚随之而来,监狱建立;但只是将个体监禁隔离是无用的,无序、不合理、甚至非法的个体不但不利于社会发展,还将徒增负担,因此需要改造,将无序个体进行规训,将他们纳入这套秩序之中,即“重建经济人”,“应该使那种衣食无着的人产生依靠工作是自己获得温饱的愿望,通过监督和规训给他提供衣食,在某种意义上,他是被强制的,然后被利益所诱惑。”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监狱推行的规训机制所发挥的作用被越来越多机构接受并认可,无数机构形成一个关系网,后来约定俗成,这个宏大机制便建立了;所有生活其中的人与社会息息相关,最终被牵制,在无数岁月中被规范化训练,形成精神观念与肌肉记忆。
纪律与规训的生效机制
1、分类与分配。“一切实行对个人控制的权力机构都按照双重模式运行,即一方面是二元划分和打上标记(疯癫/心智健全;有害/无害;正常/反常);另一方面是强制安排,有区别的分配(他是谁,他应该在哪里,他应该如何描述,他应该如何被辨认,一种经常性监视应如何以个别方式来对待他,等等)。”维持社会存在及稳定运转是首要基本目标,从基本目标出发,以适合社会要求为主干延伸出其他目标,依照实现目标的要求制定标准/纪律/规章/法律进行分类,第一步非此即彼,第二步等级高低;之后,按照分类分配空间,符合纪律的人可以在更大的“自由”空间内活动,不符合纪律的人进入纪律构建的封闭场所——一个与众不同的、自我封闭的场所,也是贯彻纪律的保护区;在场所中按照违反纪律的程度高低,在活动范围、资源分配进一步细分。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每一个位置都有一个人,但位置不是固定,“纪律是一种等级排列艺术,一种改变改变安排的技术。它通过定位来区别对各个肉体,但这种定位并不给它们一个固定的位置,而是使它们在一个关系网络中分布和流动。”遵守纪律规章法律保持位置不变,甚至表现好可以向上移动,一旦违背纪律,则是向下移动、空间限制,甚至失去位置。
2、对活动进行控制。对时间进行精细划分,制定时间表来安排节奏、安排活动、调节重复周期,目的是充分利用时间,消除一切干扰,以此确保时间的质量;对肉体的活动进行规定,包括肉体的动作和肉体的姿势,“动作被分解成各种因素。身体、四肢和关节的位置都被确定下来,每个动作都规定了方向、力度和时间。”训练有素、步调一致的肉体,可以提升使用时间的效率,“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会闲置或无用”。纪律在这里提供一种积极的机制,它在避免时间浪费的前提下,“它提出了理论上时间可以不断强化使用的原则,更确切的说是榨取而不是使用”,会让人感觉“似乎每一片刻的时间都用之不竭,似乎通过一种更细致的内在安排,人们就能逼近一个使人保持最高速和最大效率的理想极限。”
3、个体进入连续活动的“序列化”。根据个体的区别——年龄、体能、知识、技能等等——制定一系列通用或针对性的活动;将时间分解成连续或平行的的片段,由简到繁、由浅到深、由陌生到熟练、由一般到完美,为每一时间片段设定持续的时长,用考核作为结束,“考核将表明受训者是否已达到规定水准,保证每个人经历同样的训练,区分每个人的能力。”在每一个系列结束时,新的更精细的系列活动就开始了。比如,小学中学大学根据年龄区分制定对应学习内容,相同年龄的学生又会因为学习能力、个体水平编排进入不同的更适合的班级,每一阶段都会设置考试,之后根据结果学生分流进不同的学校。工厂中分为普工、熟练工、小组长、车间主任、厂长等等,一开始根据资历划分,后期可根据考核结果向上向下调整。
“连续活动的序列化,使得权力有可能控制时间,有可能在每一时刻进行具体的控制和有规律地干预(区分、矫正、惩罚、消除),有可能根据每个人在系列中达到的水准区分并进而使用每个人,有可能积累时间和活动,有可能重新发现在最终结果中被整合与被证明有用的时间与活动,从而表明一个人的最终能力。分散的时间被聚积起来,从而能够产生一种收益,并使可能溜走的时间得到控制。”
4、对肉体进行操练。“操练是人们把人物强加给肉体的技术。这些人物既是重复性的又是有差异的,但总被分成等级的。”利用纪律形成一套关于肉体的标准和技术,需要通过大量的操练使个体形成肌肉和精神上的无意识记忆;同时个体仅在肉体力量上的提升是不足的,必须是机动的、拥有良好秩序的,“这种力量的精细结合需要有一个精确的命令系统。被规训人员的全部活动都应该用简明的命令来表示和维系。命令是无须解释的。”直到这一步,单个力量得到有效组织,一种高效率的机制形成,而后又补充进已有的标准和技术之中,不断从肉体中榨取时间和积累时间。流水线便是一套关于身体的技术,劳动分工,每一阶段都有规定的动作和标准,进入的个体被不断操练,以适应劳力最大利用的目的。
5、层级监视。为了纪律被所有人有效遵守并得以实施,它必须“有一种借助观看而实行强制的机制”,也就是借用眼睛观看,用实时的目光来监视;随着科技的发展,这种监视不再局限于眼睛,而是拓展至各类监控录像录音设备,各种实时采集个体信息(身体信息、活动信息、社会信息等)的设备。换言之,一种能观察却不会被发现的技术——被监视者的一举一动受到“隐秘的角落”严密精细地监视,被监视者处于自觉被监视的明处,由于无法预料判断监视的来源、数量及程度,从而形成自我约束;同时被监视者对监视者与其他被监视者而言亦是监视者。
监视是分层的、持续的、切实的,“它被安排成一种复杂的、自动的和匿名的权力。因为虽然监督要依赖人实现,但是它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关系网络的作用。这个网络在某种程度也是自下而上的与横向的。”此时规训权力已经毫不掩饰了,但它“并不是一个被占有的物或一个可转让的财产。它是作为机制的一部分起作用。”,因此在纪律机制中“它无所不在,无时不警惕着,因为它没有留下任何晦暗不明之处。”
6、规范化裁决。“在一切规训系统的核心都有一个小型处罚机制;纪律确立了一种‘内部处罚’;规训处罚所特有的一个惩罚理由是不规范,即不符合准则,偏离准则。”纪律具有奖惩机制,符合标准甚至超出标准将获得奖励,使人得到晋升,甚至人们制定了一系列复杂的荣誉级别体系来彰显这种符合遵守规范带来的回报;相反的,不符合规范的受到惩罚,目的仍然是矫正个体的不规范行为;奖惩两者最终是为了将个体一切行为纳入好与坏之间进行等级区分。针对此,规范化的奖惩规则被制定,“它根据一个通用的准则来区分个人,该准则应该是一个最低限度,一个必须考虑的平均标准或一个必须努力到达的适当标准。它从数量上度量,从价值上排列每个人的能力、水准和‘性质’。它通过这种‘赋予价值’的度量,造成一种必须整齐划一的压力。最后,它划出能确定各种不同差异的界限,不规范者的外在边界。”总结而言,裁决与惩罚把个人进行比较、区分、排列、同化、排斥。
7、检查并以文本方式记录。检查也就是考试,是把纪律的成果高度仪式化的一种技术,它确定人的能见度——你是谁,你达到什么水平,你该往什么方向分流等等。于学生是考试(小升初、中高考、研究生),于子女是结婚证、生育证明,于工程项目是验收,于能力知识是证书一二三四级,于教师是职称……数不胜数。检查伴随着一大批按人、按时间汇集的详细档案。“检查不仅使人置于监视领域,也使人置于书写的网络中。它使人们陷入一大批文件中。这些文件俘获了人们,限定了人们。”最终,被档案包围的每一个人变成一个“个案”,普遍的、具体的、特殊的个案。个体毫无保留,直接被可定义,“它就是那个可描述、判断、度量及与他人比较的具有个性的人。”
上述7点的生效机制不是依次进行的,当个人进入规训机制,所有机制便会交错对每个人进行规范化改造;其次,规训机制不是强制每一个人接受这套改造,而是个体的主动选择,“权力机制不是通过‘削减’来运作,而是被整合进出自内部的机构的生产效率中,这种效率的增长及它的产物的效用中。纪律用‘温和—生产—利润’原则取代了支配权力经济学的’征用—暴力’原则。”个体进入这套机制可以获得位置,这个位置相应地意味着某些利益,有些涉及生存的根本,有些只是单纯的利益驱动。例如,在社会生存,需要金钱,为了获得金钱需要工作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资产;小孩应该读书,不读书意味着你游惰在社会之外,未来没有技能获得金钱;考证考编需要熟读考试大纲,训练与之匹配的话语模式及思维方式。因此,个体甘愿被纪律覆盖,甘愿接受权力并维系权力。纪律和规训背后是一种“关系权力”。
纪律的好处与后果
纪律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不然以监狱为代表的刑罚不会在现代社会越发牢固,以监狱为代表纪律规训机制不会渗透进生活里方方面面,小到团体公司组织,大到整个社会。
1、纪律是治理人类复杂群体的有效技巧。它以最小的代价来行使权力,并使这种社会权力的效应达到最大强度且尽可能地扩大这些效应,它使权力与“经济”增长协同。纪律加强了社会力量——增加生产、发展经济、传播教育、提高公众道德水准。我们常见的:集中力量办大事,凡事都需要有流程,公司机构都强调组织架构,每个人都会排队,坐电梯时留下左边通道。
2、纪律形成的规训权力产生了知识。从个体上获得知识——生物学、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分类学,从管理流程上获得知识,促进技术设备的发展形成知识。知识的产生为了提高效率,但后期知识形成了垄断并造成不对等的获取地位,因此知识也产生了权力。
3、为个体带来“积极”意义上的进步。在规训机制中,个体获得一种对自身的掌控感,因为是连续的序列活动,个体可以向着被设定的目标前进,所以生活充实;规律作息精神饱满,对肉体的操练身体强壮,填补了因时间浪费毫无进步而产生的焦虑感、匮乏感和精神内耗。所以,从根本上,规训为个体的存在提供依仗,提供了意义,否定这一点是十分痛苦,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当整个社会覆盖了“监狱”网,它将产生若干后果。
1、惩罚权力变得常见自然且正当,人们对刑罚的容忍尺度放宽了。前面谈到纪律是一种关系权力,核心理由是不符规范就惩罚,所以身处于这层关系,所有人便开始拥有惩罚权力,而且这层关系便自动赋予所有人惩罚的理由,无须通过所谓的复杂的理性的论证;而且实施惩罚其实是维护自己这套机制中的利益。
2、造成“过失犯罪”的泛滥(刑罚规定:“应当预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为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言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为过失犯罪。”简单来讲就是知不可为而为之和不知其不可为而无意为之)。
其一,“这个宏大的机制建立了一种渐进的、连续的、不易察觉的等级,这就容易很自然的从不守秩序过渡到犯罪,反过来,从触犯法律过渡到对准则、常态、要求和规范的轻微偏离。” 规范/规章/条例看似明确,具体操作时判定的标准是模糊的,存在着极大操作空间,而往往这种不确定性扩大惩罚的对象——过度执行,从严执行;其次,“由于法律的更新、劳动条件的严峻、国家或地主或雇主的要求以及十分细密的监视技术,增加了犯罪的可能性”。
其二,执行者、监视者和裁决者本身的资格也遭到极大的考验,一旦它们失格却没有得到惩罚,或者一贯以来树立不近人情的残酷形象,亦或利用权力无视纪律,又或裁决结果无法体现公正性,它们与被监视者、被规训者之间便产生了嫌隙,最终不信任产生,有些人会对“法律正规”的手段持怀疑态度,转而用自己的有效方法,而多数人更倾向于用更机灵的方式逃避纪律的严惩,常见是“拉关系,走后门”,这些宽泛意义上的“过失犯罪”。
其三,不符合规范者在接受惩罚恢复自由之后,却被边缘化,带上烙印,这个烙印标识着它有犯罪、违反规范的可能性,因此它被抛弃,被流放在正常的机制之外,甚至为了谋生生存,不得已知法犯法,开始“过失犯罪”;普通人看到它们的遭遇则遏制了想要“非法”行动的心,更加进行自我检查,自我规训。比如,多次跳槽,每段工作时间短的就业者不被大多数公司认可;无犯罪证明成了验明正身的证明。
3、个性被抑制,个人被强迫客体化。傅里叶主义有个看起来略激进的说法:“犯罪的存在显示了‘人性的一种十分幸运的不可压抑性’。不应该把它看做一种弱点或一种病态,而应视之为一种正在苏醒的活力,一种‘在人的个性名义下的抗议爆发’,由此才能理解犯罪的奇异诱惑力。”事实上,规训社会允许个性,但只允许可允许的无害的个性与多样性,现代社会秩序要求每一个人都必须有一个谋生职业、一种可辨认的身份、一种永远固定的个性,这个稳定的基础,不可违反的基础。并且,“‘监狱网’不会把不能消化的人抛进混沌的地狱。过失犯不是在法律之外,从一开始就置身于法律之中,置身于法律的核心。至少是置身于各种机制的包围之中。”要想彻底逃离规训社会,只有斩断与其他人的联系,主动被其他人遗忘,而且要注意不要被任何监视技术捕捉,此时你可以逃离一切。一旦被发现,规训体系就会将个体纳入其中,接着被规训,“被客体化”,因为社会秩序这个主体需要个人成为客体,需要其他个体来验证主体的存在甚至正确性。
举几个不恰当的例子,第1个,爱狗者为什么会去阻止运狗车,因为它们坚信狗与人是一样重要的生命,它们处于等级上,而贩狗者不认同狗的生命同价,处于等级下,两者形成秩序,因此爱狗者需要去拯救狗的生命,需要用贩狗者作为客体来体现它们的存在,否则它们坚信的理念将化为虚无。
第2个,为什么流浪者不被允许,发现后会被报警遣返至原住地,首先流浪者不是美好社会、文明社会的状态——无工作、无所事事、懒惰肮脏,其次流浪无法产生经济效益,浪费社会资源,文明社会这个主体把客体化,进行矫正,以维持自身存在的正确性。
第3个,在山野深林发现独居的人,一经曝光,社会就会关注它为什么独居,为什么没有和亲人在一起,了解原因之后将其梳洗成“正常”的人,安置居所、介绍工作对象或寻回亲人,相对社会而言,独居的野人是非秩序化的,在其身上体现不了被社会主流认可和规定的形象及人生轨迹,因此将其纳入体系规范,这个过程悄悄地形成权力的控制。
“被客体化”的过程是痛苦的,与人的某些个性相违。
权力的诞生
前面谈及纪律的生效机制与规训社会的形成,以及提到几个例子,仔细分辨其背后逻辑都逃不掉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确定某种纪律,便确立做什么是对的、高效的,而反之是错的、无用的,两者形成主客体关系,主体处于等级高的支配地位,因此相应地运用上述提到的7点方法对个体进行规范化训练,以此来制造“纪律”认可的完人,达到经济效能上的需要。权力由二元对立产生,规训机制被运用到社会的其他组织机构,因而从一开始设立,关系权力便已产生,并在实际使用中分生出其他目的的权力——监视权力、裁决权力、惩罚权力……
需要警惕的是,权力的使用是一发不可收拾的,它带着强烈的对立意识给与主体极强的反馈与利益,主体拥有控制客体的获得感,深刻感知着自身的存在;在权力的“自由”中,自身的存在意义转化成“我”就是有权力掌控他人、其他事物以此行使自己的意志,因此追求更高的掌控感,更恐惧权力的流失。
不同于君权时代的唯一的强制的权力,现代社会将这股权力分散化,它是不明显的、可选择的、互利性的,它微小如细流,渗透在社会的各种缝隙之中,不仅属于体系也属于单独的他者,是为“微权力”。它成为我们潜意识的一部分,我们不需要学习,不需要强调,不需要去认识它的运行机制,便慢慢接受它的支配并按照它的要求规范自身,如同“野人”一样,被发现被安排或许它都不会说一句话,因为它也觉得这样的生活“不对”,自觉接受规范之后安稳一阵,但一旦监视的目光不再关注,对于自由的念头又驱使它走向荒野。
与此同时,我们会去传播它的“意志”,它的作用,成为使用它的人,从而去影响身边人、下一代。或许会在某一时刻忽觉自己成为了自己最讨厌的人,然后故作醒悟般、深沉般说一句:“这就是成长”。此时,规训完成,我们笼罩于权力之中,落入体系的控制。
权力如何诞生?它诞生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诞生于个体与个体之间为了标识自身的区分,诞生于个体维持自身存在、回避虚无与匮乏的元动力;只要有包含人(人是目前已知的唯一可改变自身存在方式的物体)在内的2个以上物体的存在,权力便诞生了;它只有在陷入虚无、宇宙热寂之时才会消失,权力无可避免,正如二元对立无可避免。
说明:本文引号所有内容引用自福柯·米歇尔《规训与惩罚》,引述部分简略,无法完整有效传达书本的内容,推荐阅读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