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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 要点概述 A.III&A.IV&A.V

2023-08-28 20:17 作者:邕儁  | 我要投稿

III.the social symptom

1.征兆是某种裂隙、不对称和病理性失衡。

 

2.这种失衡能够证明资产阶级的普遍原则是虚假的,即使是“不完美实现”(虽然实现过程中充满了不充分性,但这些不充分性总能被进一步发展消灭)也是不可能的。

 

3.这种失衡充当着这些普遍原则的“构成性时刻”:“征兆”是一个特殊因素,它颠覆了自身的普遍基础;“征兆”是“种”,它颠覆了自己的“属”。

 

4.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批判程序是“征兆性”的:寻找某个“崩溃点”,该崩溃点虽然异质于一个既定的意识形态场域,但却是该场域闭合、完成自己所必不可少的。

 

5.这种批判程序暗示了某种“例外逻辑”:每一种意识形态的普遍原则都是“错误的”,它必然包含一个具体的案例,而该案例将破坏意识形态普遍原则的统一性,暴露其内在不一致性。

 

5-1.一个人在市场上自由地出卖劳动力反而会失去自由,这种“悖论性的自由”终结了“资产阶级自由”的循环。它带来了征兆。

 

5-2.平等地购买、使用劳动力会创造剩余价值,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占有会带来剥削而压迫,而剥削和压迫会损害平等。

 

5-2-1.“量”的发展(商品生产的普遍化)带来了新的“质”,即“劳动力”这一新商品的出现。新商品代表着“等价交换”这一普遍原则在自身内部对自己的否定。它带来了征兆。

 

6.空想社会主义之所以是乌托邦,正因为它相信可能建立这样一种社会:交换关系已经普遍化,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也居于主导地位,但工人依然是生产方式的所有者,因而不被剥削。

 

6-1.“乌托邦”传达了这样的信仰:没有自身征兆和“崩溃点”的普遍性是可能的。也就是说,存在着一种永远不会从内部自我否定、自我消解的普遍性。

 

7.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的社会观时就使用了“征兆”的逻辑:一旦试图把现存社会秩序设想为理性的整体,我们就必须向该整体添加一个悖论性因素。这个因素要不停地作为该整体的内在的构成因素,发挥征兆的作用,颠覆这一整体的普遍理性原则。

 

7-1.在马克思看来,现存社会中的这个“非理性”因素就是无产者,即马克思所谓的“理性自身的非理性”。

 

 

 

IV.commodity fetishism

1.商品拜物教虽然是“人与人之间确定的社会关系。”但在这些人眼中,这种社会关系采取的是“物与物之间的关系”这种怪诞的形式。

 

2.某一商品的价值本应是生产多样的商品的生产者们之间的社会关系网络的一个标记,却采取了另一种“物品-商品”的“准自然”性质的形式——货币:某一商品的价值就是某种数量的货币。

 

3.商品拜物教的本质特征并不在于“人与人的关系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这种形式”,而在于涉及下列两者的误认:(1)某个有结构的网络;(2)这个网络中的一个因素。

 

3-1.不同因素之间的关系网络所产生的真正的结构性效应却表现为众多因素之中的某一个因素的直接性质。仿佛在该因素与其他因素的关系之外,这一性质也属于它。

<“价值”明明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标记,却表现为“商品”这一个因素的直接性质,被“货币”所标识。仿佛“商品”可以完全脱离它们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而独立地拥有“价值”这一性质。>

 

4.这种误认还会发生在“物与物的关系”中。马克思在谈及“价值表现”的形式时对此表述得很明确:

商品A只有把自己与商品B进行参考,它才能表现自己的价值。商品B成了商品A的等价物。换言之,商品B的躯体成了商品A的“镜子”,这种“反射”使商品A能从商品B中看到自己的价值。

 

4-1.这种物之间的“反射”预见了拉康的“镜像阶段”理论:只有先在另一个人身上反射自己,只有另一个人为自我提供一个自身统一性的形象时,自我才能获得它的同一性。

 

5.身份和异化具有同源性:只有当商品A和商品B联系在一起,就像商品A和它自身价值的表象形式联系在一起时,商品B才是商品A的等价物。

 

5-1.拜物教特有的颠覆效果:仿佛商品B早已天然地成为了商品A的等价物,仿佛即使在与商品A的关系之外,“成为商品A的等价物”这一性质也属于商品B。这一性质与它其他具体的、有效的、构成它使用价值的性质处于同一位面。

 

5-2.某人之所以是国王,是因为其他人处于臣服于他的关系之中。其他人之所以想象着自己是他的臣民,是因为他们处在被国王统治的关系中。“成为国王”是“国王”和“臣民”之间的社会关系网络产生的效应。

 

5-2-1.但是,国王和臣民的统治关系只有在颠倒的形式才能表现其有效性:他们认为自己是给予国王以国王待遇的臣民的原因在国王与臣民的关系之外:国王早已自在地成为了国王,国王就是国王;仿佛“成为国王”是国王这个人“天然的”性质。拜物教式的误认,就这样出现了。

 

6.我们不能说,在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占支配地位的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里,“人就像商品”。与此相反,资本主义社会中虽然出现了商品拜物教,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却没有“物神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自由”的,他们各自追逐自我利益。

 

6-1.这种相互关系的支配性的、决定性的形式不是统治和奴役,而是自由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从法律角度看,自由人之间是完全平等的。市场交换中,自由人之所以对其他自由人有兴趣,只是因为他拥有某个能够满足自己需求的商品而已。

 

7.交换关系和人际关系的拜物教模式是不可兼容的。在商品拜物教盛行的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完全被“去物神化”了;而在商品拜物教尚未出现的前资本主义社会里,拜物教则出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中。

 

8.“人与人的关系”的“去物神化”被出现在“物与物的关系”中的商品拜物教所补偿。拜物教的位置仅仅是从“主体间的关系”转移到了“物之间的关系”而已。

 

8-1.这些关于生产的社会关系在“统治和奴役的人际关系”这种形式中已经不再显而易见;它们在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即劳动产品与劳动产品之间的关系这一外形之下把自己伪装了起来。

 

8-2.我们仅仅关注那些所有人际关系的拜物教都被卸除了的自由的主体;但“统治和奴役的持续存在”这一被压抑的真相在一个颠覆了平等、自由等意识形态表象的征兆中浮现。

 

8-3.这个征兆就是社会关系之真相的“浮现点”,恰恰就是“物与物的关系”。

 

9.“个体在其劳动表现中组成的社会关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表现为他们自己相互的个人关系,而是会在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即劳动产品与劳动产品之间的关系这一外形之下把自己伪装起来。”这就是“癔症征兆”以及资本主义特有的“转移征兆”的精确定义。

 

 

V.totalitarian laughter

1.翁贝托·艾柯的小说《玫瑰之名》的底层命题:极权主义源于对官方词语的教条式依附,源于笑声以及“讽刺性超然”的匮乏。

 

2.对“善”的过度献身本身会成为最大的“恶”:真正的恶是狂热教条主义,特别是在“至善”名义下实施的狂热教条主义。

 

2-1.这个论点已经成为了启蒙版的宗教信仰的一部分:如果我们过度迷恋善,迷恋对世俗的憎恨,那我们对善的迷恋会转化为一种对所有不符合我们的善的观念之物的“毁灭性仇恨”,会成为最大的恶。

 

2-2.真正的恶是纯真的凝视。在这个世界上,纯真的凝视除了恶以外什么也看不到。

 

3.《玫瑰之名》深信笑声、反讽性疏离是具有解放性的、反极权主义的力量。而现实情况与这部小说的底层前提完全相反:在当代社会(无论民主社会还是极权社会)中,反讽性疏离、笑声恰恰是极权主义游戏的一部分。

<现代意识形态的统治策略是狗智性的。而《玫瑰之名》提出的方法只能应对前现代的传统意识形态。>

 

4.统治性的意识形态并不打算让人严肃地或是从字面上来理解它。面对极权主义,最大的危险就是从字面上理解它的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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