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苏州】在苏州租房的注意!可按实际房租提取这笔钱交租!
手头拮据的时候
感觉房租真的是好大一笔钱
上班时每个月都在缴纳的公积金
个人和公司交的都在自己账户里
攒攒也有不少了
如果个人有需要
提取出来付房租也可以
公积金租房提取
从本月起
新市民(非本市户籍)
青年人(40周岁以下)
无须扣除相应缴存额和提供租赁合同
每月可按实际房租支出
提取住房公积金
图源苏州公积金
缴存职工租赁自住住房且符合本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除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新市民(非本市户籍)、青年人(40周岁以下)无须扣除相应缴存额和提供租赁合同。
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职工租赁住房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携带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办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赁住房租金
1、职工在申请之日前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3 个月;
2、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
所需材料
❖租赁其他住房
身份证件原件;
婚姻关系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与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
工作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友情提示
在租房委托提取期限内,自次月起,每月1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由公积金业务系统审核通过后,发起租房委托提取,自动从职工本人公积金账户提取公积金,并在5个工作日内划转到职工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内。
❖租赁公租房
身份证件原件;
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实物配租)或租房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领取货币补贴自行租房);
如申请提取的职工为租房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与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
工作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友情提示
职工及配偶在租赁公租房期间,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两次。
在线操作步骤
苏州大市(除园区外)
操作平台:苏州公积金app
操作步骤:点击首页业务办理-租房委托提取业务-租房委提申请,在线操作即可
苏州工业园区
操作平台: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公众号
操作步骤:点击菜单栏自助服务-个人中心-个人租房委提,登录后在线申请
更多途径:
广大职工还可通过苏周到app新上线的“苏易居”平台,实现人才公积金住房“一键办理”。
操作步骤:点击苏周到首页苏州人才-苏易居-人才租房-公积金委提(ps有可能提示未查询到您的入住信息)。
来源:苏州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