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我还是选择相信,但我劝你别
太长不看一句概括版:这次4.18事件,我认为三姐做了错事,但我还是会选择相信三姐,会等她亲自做出回应。而对于在读这篇文章的读者,我劝你谨慎思考后自行决定。

虽然前一篇文章我还在说要减少对于节奏的注意,多专注于手上的工作。但是很遗憾这几天的事情与节奏,除了三姐直播那次实在太晚了熬不住只听了一半后面补的录播以外,其他的直播连麦和讨论,我都或是主动或是被动的有所关注。事先声明,我和伯仁目前为止的交流,只有两次没有成果的劝谏与一次在投稿中使用他的视频作为素材征求许可。三姐更是一次也没有回过我的私信。我对于真实情况一无所知,以下的内容只能代表我自己的观点和立场。
首先要说说,三姐为什么错了。今天凌晨的连麦,我基本看完了火锅“舌战群儒”的全程。与他的观点不同,我认为三姐在这次事件中确实做错了。错在何处?必须承认,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观众,是怀着“主播应该把首要精力放在回应粉丝的爱而不是谈恋爱”的预期,通过打米和二创等种种形式,支持着三姐的。三姐对这一点是否心知肚明呢?她作为一名主播有义务充分明白理解这个“规则”。即使她主观上真的不知道,在她这个位置上的无知也同样足以构成一种巨大的过错。目前的消息来看,三姐从去年十二月开始和现在的男友交往,并且选择对粉丝隐瞒,确实违背了粉丝对于她的爱与期待。这是她犯下的过错。她的错误究竟配得上何种程度粉丝的愤怒与报复,这个问题见仁见智,本文不打算慎入套路。
其次来聊聊,为什么我还是会选择相信三姐。现在很多切片中频繁出现的两个问题的SC,是我在三姐开播回应时发的。我当时提了两个问题,“在团期间有没有做违背职业道德的事”和“以后还想唱live吗”。以上两点,是我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作为一名粉丝对于三姐的期待。第一个问题,她的回应是斩钉截铁的没有。我选择相信,原因如下:从近期突然再度活跃的杨某人在评论去的回复中能看出,字节的法务部是存在并且会严格追究离职人员是否有在遵循合同条例的。考虑到目前并没有看到字节为企划在510经历的巨大损失对三姐进行起诉追责,我认为她无论是在职期间还是离职后,都没有违反过合同的规定,并且对510的一系列事件,并不负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责任。第二个问题,她的回答是“想,因为这是我对粉丝的承诺”。我选择相信,但是并不抱有期待。在去年八月到今年二月这小半年的直播里,我作为一名观众,通过我自己的体验,感受到了她在回应粉丝期待和提高自己的产出方面做出的努力。然而,客观来说,我认为三姐目前的各方面条件,距离进行一场成功的线下演出,还有着距离。因此,我愿意相信她主观上的意愿,但是我也承认这个梦想实现起来还有着不可忽视的客观挑战与困难。
最后解释一下,为什么我劝每位读者谨慎思考后再自行决定?去年的五月二十八号,有一位朋友在我的第一个投稿的评论区提问,“我可以相信你,但我怎么能相信你背后的资本呢?”我当时的回复是,“相信与否本就是自由心证的,自己选择就好”。最近我也经常看到有朋友提问,“你怎么就那么确信,三姐就不是一个被榜一大哥的财富所吸引的逐利小人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最诚实的答案是“我不知道”。
我不懂微表情分析语气分析文字分析,更是没有办法隔着屏幕赛博读心。我自认年龄尚浅,没有历经世事,没有洞悉人心的智慧,在对人的判断上也并没有比各位读者更优秀的眼光。我选择相信,只是因为我可以承担在相信三姐这件事上失误的代价。目前给三姐打的米以及做二创的支出,都在我日常娱乐消遣的开销以内,我可以承受这种程度的损失。至于更唯心的情绪价值方面,对于我而言,我宁可成为一个自我感动被谎言蒙蔽的小丑,也绝对不愿意成为一个推波助澜的加害者之后再若无其事地假装成为一名看客散去——后者会让我再也无法在夜深人静时面对自己的本心。
信任是有成本的,目前的成本在我的预算以内,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