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资质评价标准和程序
2020-11-30 17:26 作者:罗工136ぁ824ぁ81545 | 我要投稿
评价标准及程序
(一)水平评价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条件、技术人员配
备、单位业绩、从业时间和信用度。
(二)水平评价采用综合指数法确定星级等级。水平评价标
水平评价程序如下:
(一)信息报送。申请单位应在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网站“水平评
价管理系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的
真实性负责。
(二)信息公开。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在审核申请材料时在中国水
土保持学会网站上公开申请单位的基本条件、技术人员、单位业绩、
从业时间、信用度等相关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接
受社会监督。
(三)评审。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咨询与评价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
依据申报信息,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单位水平评价标
准”进行评审。
(四)公示。评审结果在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
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中国
水土保持学会提出,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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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告。经公示并复核后的评审结果,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
向社会公告。
(六)证书颁发。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依据公告的评审结果,向申
请单位颁发相应等级的水平评价证书,证书有效期 3 年,包括 1 正本
和 3 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