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秉琦中国学派的文明论之量化概念(文明的二次元小书连载)
苏秉琦中国学派的文明论之量化概念

中国学派文明化过程的主要观点
前文序言中,笔者略有提及中国考古学家以及考古学中国学派有关定义文明的标准,现在详细说明主要流行观点。
对于文明的定义,中国考古学界早期即20世纪初期至20世纪80年代,主要与历史学界的观点相同,应用硬核标准判断文明,如:文字、青铜器、城市,俗称文明的“三要素”。代表性人物如夏鼐,夏鼐先生晚年写作《中国文明起源探源》一文,提出龙山文化时期,可能出现城市以及社会复杂化现象,存疑可能定义为文明时代,但是依然是从所谓“文明三要素”角度分析。对于中国文明时代缘起的定义,诸位大家主流认为夏代可能为中华文明的开始时代。与此不同,苏秉琦先生结合社会复杂化,从区域不同文化圈的发展,类型学入手,认为中华文明有其本土发展特色,在《远古的中国》1卷中的序言中,从人种发源以及本土文化特色来看,提出“中华文明百万年起步”;在1985年于辽宁兴城座谈会上作《辽西古文化古城古国》的学术报告时,把红山文化的“坛庙冢”现象放在“古文化”的时期之中,提出“古文化-古城-古国”的概念;以及在后来的各种学术会议和发言中结合新的考古材料发现不断思考总结实践,《中华文明起源新探》一书中总结提出从考古典型材料来看:北方的红山文化—夏家店下层文化—秦帝国,分别代表:红山文化的坛庙冢(古国),夏家店下层文化在赤峰北、英金河畔和燕、赵、秦、汉长城大体平行的小型石砌堡垒带(方国),秦长城和绥中—北戴河之间的“碣石宫”建筑群(帝国象征)。三者年代距今分别约6000年、4000年、2000年,此即发展为“古国-方国-王国”史前中华文明发展阶段化理论,即地理上东亚大陆的中华文明发展过程中,出现超越原始社会类似酋邦的社会复杂化现象,这种社会共同体用中国古史文献中的“古国”一次定义描述,类似于公元前2000年左右的内蒙地区夏家店下层文化的石筑城墙文化共同体则称之为类似商时期的“方国”,之后二里头时代以后的广域王权国家则称之“王国”。

其后,苏秉琦先生的不同声音除了受到当时主流学界的质疑以外,亦有诸位考古学界方家给予调整和支持。严文明先生在《黄河流域文明的发祥与发展》和《重建早期中国的历史》文章中调整为“古国-王国-帝国”,对于古国和王国的定义也与苏公不同,把“古国”的产生年代提到龙山时代之前,即公元前3500年时期前段,认为这时五大区块——中原仰韶文化、黄河下游大汶口文化、长江中游的大溪—屈家岭—石家河文化、长江下游的崧泽—良渚文化、燕辽地区的红山—小河沿文化——都“已经迈出了从部落到国家的关键一步”,赞成把公元前3500年到公元前2000年都名之为“古国时代”;王震中先生则在《文明与国家》一文中调整为,“邦(方)国-王国-帝国”,其认为文献中的天下万邦,即是苏公所谓的古国。
张忠培先生在1995年发表《良渚文化的年代和其所处社会阶段——五千年前中国进入文明的一个例证》一文,根据良渚文化玉敛葬情况,认为墓主人有仅掌军权者、仅掌宗教祭祀权者、兼掌两种权力者。这三种人已形成一个高踞于一般民众之上的阶层,所以已进入国家的阶段。而其时军(王)权尚未高于神权,政治上尚未定于一尊,暂可称为“方国”(此定义不同于苏秉琦的“方国”)。并将良渚文化和大汶口文化的陶器比较,确定良渚文化年代远达距今5300-5200年,即也在五千年前就进入了文明。到2000年张忠培所写的《中国古代的文化与文明》概括中国的文明时期为三期五段,即:方国时期,或亦可称为古国时期。此期可分为公元前三千年初期前后和龙山时代或尧舜时代两段;王国时期,夏商和西周存在区别,可分为夏商和西周两段;帝国时期,指秦汉开始,把东周大致作为从王国到帝国的过渡时期。该文中概括了进入方国时期的六项特征:1.氏族组织已松散。父权家族成为联结单偶家庭的社会基层单位。2.劳动与社会分工在家族之间展开,不同家族在权力、财富和身份等方面均明显分化。居民相应分为穷人和富人,无权者和掌权者,平民与贵族。3.聚落出现分化。技术、财富、军事与宗教及政治权力,乃至对外关系集中于中心聚落,导致部分聚落城镇化。4.祀和戎的发展使专职人员成为社会的权贵,掌握神权和王权的人成为控制国家机器的主人。5.王权和神权同等并立。6.同一考古学文化分布区内有多个政权存在,并无统一中心。而对尧舜时代则补充了由协商产生主持人的、国与国建立的“国联”组织。
李伯谦至今仍持“古国—王国—帝国”三阶段说[14]。只是把苏秉琦的“方国”改为“王国”。从2005年对人民日报记者的谈话[15]来看,当时他认为:“古国是指红山文化、良渚文化、大汶口文化等所反映的社会结构。在这些文化遗址中,存在着大型祭坛,表明这时的社会充满宗教狂热,主持宗教事务者就是社会的主宰。神权支配一切,这是古国阶段的特征。”这和张忠培认为当时是王权和神权并立显然不同。而他认为:“王国是指王权国家,国家的主宰是通过战争涌现出来的军事首领,是军权与王权集于一身的人。在这个阶段,除了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也开始产生维护、实行这些权力的制度,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夏商周都可以说是这类性质的王权国家。”而古国则处于“距今五千至四千年这个阶段,也就是公元前三千至两千年,文明发展到社会转型期,即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转型的时期。这段时间就相当于考古学上讲的仰韶文化晚期和龙山时代,也就是传说中的五帝时代。对于五帝,是否真有其人不必太过在意,但他们分别代表了不同的历史阶段则是完全可信的。这个阶段是一个转型时期,此时社会发生急剧变化,贫富分化与阶级分化愈演愈烈,区域政治中心纷纷涌现,以军权为支撑的王权、军权、神权相结合的王权国家开始形成。因此,把龙山时代称为中国古代文明的形成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李伯谦在研究“古国”时有自己的创见,即从2005-2006年发掘河南灵宝西坡遗址仰韶文化中期(约距今5300年)墓地后,就破除了古国都是神权至上的观点,提出中华文明演进有不同模式的新见解。2009年他在《文物》上发表了重要文章《中国古代文明演进的两种模式——红山、良渚、仰韶大墓随葬玉器观察随想》。这篇文章中比较红山文化、良渚文化和仰韶文化大墓中出土的玉器,认为代表三个不同类型。“如果说他们都属‘古国’,则红山文化古国是以神权为主的神权国家,良渚文化古国是神权、军权、王权相结合的国家,仰韶文化古国是军权、王权相结合的王权国家。”不同的模式导致不同的发展前途,王权国家“因能自觉不自觉地把握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方向,避免社会财富的浪费,因而要高于、优于神权国家。仰韶文化从进入分层社会开始,社会上层即选择了在军权、王权结合基础上突显王权、发展王权的道路,并为后继者所传承,这应该是由仰韶古国创造的文明模式得以发展,数千年绵延不断的根本原因”。2022年,李伯谦通过《从焦家遗址看大汶口文化的社会性质与文明模式》一文,再次重申其两种文明说,神权社会和王权社会的不同。
2009年年底到2010年年初,李伯谦进一步接触了张家港市东山村崧泽文化聚落的房屋和墓葬,著文《中国古代文明与国家起源——崧泽文化大型墓葬的启示》称“长江下游地区较其他地区为早,在距今五千七八百年以前,已存在明显的社会分化,初级王权已经产生,社会已进入苏秉琦先生所称的‘古国’阶段”。也就是说,长江下游的这项发现,把社会开始转型的时间提早了300年,红山文化的“坛庙冢”并不是最早的文明曙光。而“到良渚文化时期,作为判断文明形成标准的标志性因素更为充分,其社会发展阶段很可能已进入苏秉琦先生所说的‘方国(王国)’阶段”(2006-2008年良渚文化古城已发现)。
他还进一步指出,崧泽文化大墓并没有崇尚神权的表现,“从崧泽文化到良渚文化,其文明演进的模式却发生重大变化,如果只是单纯从两者遗迹、遗物的物质形态着眼,而忽视对其蕴含和反映的思想观念等更深层次的东西的研究,这一重大变化便难以揭示出来”。
以上诸家观点,分别见林沄先生的《中国考古学中“古国”“方国”“王国”的理论与方法问题》文章中做了很好总结。
除此以外,新一辈中间力量学者关于中华文明的定义,亦有自己的新见。李峰和刘莉老师作为在国内培养出中国学派的田野理论,富有丰厚的考古材料解读和经验,依旧保守主义的遵循,传统的国家文明论,在其李峰《中国早期国家文明》和刘莉《中国考古学:从旧石器时代到夏商周》均有体现。
赵辉先生在《“古国时代”》一文中从古国时代的概念以及文献和考古材料中的古国入手,提出古国早期公元前4000-公元前2300;古国晚期为公元前2300-公元前1750 ,即中国新石器文化中晚期至二里头文化为止。
何驽先生《关于“古国”定义的理论思考》一文中,亦延续苏秉琦先生的“古国-方国-帝国”不过对于古国的定义,他提出自己的归纳和总结。他首次明确理论概念上苏公区别于酋邦与古国概念上的解释:根据中国考古资料将中国史前时期不平等的前国家社会定义为“古国”,即高于部落之上,有地缘政治倾向,稳定的、独立的、等级化的血缘政治实体。从微观与宏观聚落形态考古分析,能够看到中心聚落及聚落等级制、中心聚落内部的身份等级制、权力或权威的象征物、权力或权威与亲缘关系密切相关等诸多现象,形成指证古国社会性质的考古证据链,从而判定研究对象的古国性质。
李新伟先生在《中国相互作用圈和“最初的中国”》一文中中国相互作用圈的形成约在公元前3500年至3300年左右,也就是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的中晚期、大汶口文化早期晚段、红山文化中晚期、崧泽文化中晚期和凌家滩遗存时期。该时期是中国史前史的灿烂转折期,各地区几乎同步上演着飞跃式的发展。其中,李氏认定红山文化、仰韶文化、崧泽文化以及凌家滩文化的古国模式为中华文明衍生的第一代模式;良渚文化、屈家岭-石家河文化和大汶口-龙山文化为第二代文明邦国或方国模式;陶寺文化和石峁文化为第三代文明化的早期区域国家。并结合考古材料,深化总结张光直先生的中国文化相互交互圈,为“最初的中国”概念。认为:“我们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根源可以追溯到距今5000多年的史前时代,而牛河梁、凌家滩、大汶口和西坡等墓地大墓的主人们就是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他们获得和维护权威、交通远方的传奇功业,很可能就是古史传说的重要素材。”
戴向明先生在《陶寺、石峁与二里头——中原及北方早期国家的形成》一文中认为类似山东的大汶口和龙山,长江下游的东山村、凌家滩与良渚,中原的西坡、大地湾与陶寺早期,各地区这些前后不同时期的大型中心聚落所反映出的社会结构区别的复杂社会,我国学者提出的社会发展模式中的“古国”即与西方进化论中的“酋邦”大体相当,而“王国”则无疑属于早期国家社会了,应与之对应为陶寺中期、龙山时代诸文化、庙底沟二期文化如庐山峁遗址以及石峁文化和石家河文化等。认为:陶寺、石峁和二里头所代表的区域集团,应是现在所能辨识出的、先后兴起的三个早期国家。值得提及的是,戴向明首次结合塞维斯的酋邦理论与苏秉琦的古国论概念论述中国史前文明社会的发展。
韩建业先生从中华文明社会发展的观点入手,以及史前中华文化即史前华夏文化中“文明”一词的古代汉语语境角度出发,按照《易经》“乾卦”卦辞的解释:“见龙在田、天下文明。 ”“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濬哲文明”(《尚书·舜典》),“其德刚健而文明”(《周易·大有·彖》)重新定义以西方为主阐释文明社会发展不同的概念;东方对于文明的定义,似乎更加注重于文化角度的文明含义与特质,而非物质化社会发展。《关于深化中华文明起源、形成和早期发展研究的四点思考》中,结合中华文化文明观和中国新石器文化社会分层的变化,参考恩格斯《家庭、国家和私有制》中阶级社会化发展的观点,并结合如上山文化桥头遗址;裴李岗文化贾湖遗址;高庙文化高庙遗址;兴隆洼文化渣海遗址等反映史前华夏各族群文化内涵,八卦、龟甲占卜、玉崇拜与随葬、玉龙型或相关陶器龙形雕塑等元素,得出中华文明起源的节点为距今8000年左右。之后,仰韶庙底沟时代则为中华文明进一步社会复杂化发展的雏形,进入到距今5300年以后,便是苏秉琦先生所言的古国文明了,中华文明乃不断发展而来。
不同的是,裴安平先生《东方天国,集体至上》(“中国的家庭、私有制、文明、国家和城市起源”讲座纪要),更加注重原教旨苏联式马列主义,具体来说是列宁和斯大林式国家单线进化模式和阶级社会文明化演进,对于具体人类学社会演化的西方理论,貌似不以为然。中国文明应起源于兴隆洼文化与裴李岗文化时代,约8000年左右,主要依据是阶层社会的行程,其结论与韩建业先生类似,但显然理论来源不同。
陈胜前先生师从Dr.Fred Wendorf及Dr.Lewis Binford即温德福和宾福德二位人类学和考古学大师,其理论思想主要受过程主义考古当然结合后过程主义考古和中国学派相关理论,结合中国文化特色形成独特的中西结合之考古学理论。在有关中国文明起源问题,在《中国文化基因的起源》一书中,指出中国文明发源有其独特受自然地理环境与人文符号影响的“基因”,从旧石器时代如“北京人”、“郧县人”到“东胡林遗址”以及仰韶文化、红山文化和良渚文化开始,中国文明便不断形成。如苏秉琦“中华文明百万年起步”“一万年文化”“五千年文明古国”陈胜前先生亦认为中华五千年文明社会的源头来自本地的中国旧石器时代,但是在其独立的文明符号元素之外,旧石器时代以来,不断结合外来人类其他文化区域成果不断演化。
林沄的《中国考古学中“古国”“方国”“王国”的理论与方法问题》总结中国五位顶尖考古学家苏秉琦、严文明、张忠培、李伯谦、王巍在运用考古学材料进行国家起源研究方面有着重要的理论建树。由于新材料层出不穷,故而应不断仔细观察和检测材料,反复比较不同的个案,对深思熟虑得到的结论,进行坦诚直率的讨论,才能切实推进到一个新水平。林沄认为,考古材料作为社会发展的物化表现,在认识和理解上有相当多的客观困难。因而,应重视已有材料的片断性和残存性,努力在年代上求得一致的看法;充分估计不同自然环境、不同文化传统下,大致相同的社会发展水平会有不同的物化表现;在比较不同的考古案例时应参照人类学和历史学的研究成果,逐步细化,并进一步加强推动国家动力的研究。理论建设中应加强的方面在理论建设过程中,我们应力图用中国考古学的新发现勾画出中国国家起源的方式和道路的特点,决不能躺在摩尔根、恩格斯和现代酋邦或早期国家的已有理论上无所作为,而应不断丰富对国家起源这一世界性课题的内容。目前,在中国国家起源的研究中,论述推动国家形成的动力方面还应该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