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春夜审破奸情(中华政略智囊)

文】:白華金刚范辰帆整辑史料上传,非原创作品。中华史典,政略智囊,值得借鉴学习。复次说明,大搞“市场营销”者,终无好下场。天理循环,昭昭明宣,应验不爽。白華按:杨逢春断案有一套,妙哉;晚间二更即亥时,灵界开始活跃的时分,真乃待阎王爷审案,公正廉明!今公案原文,分享列下:
《逢春夜审破奸情》
南京刑部典吏王宗,闽人。一日当直,忽报其妾被杀于馆舍,宗奔去旋来,告尚书周公用。发河南司究问,欲罪宗。宗云:“闻报而归,众所共见,且是妇素无外行,素与宗欢,何为杀之?”官不能决。既数月,都察院令审事,檄浙江道御史杨逢春。杨示约某夜二更后鞫王宗狱。如期,猝命隶云:“门外有觇示者,执来!”果获两人,甲云:“彼挈某伴行,不知其由。”乃舍之,用刑穷乙,乙具服,言与王宗馆主人妻乱,为其妾所窥,杀之以灭口。即置于法,释宗。杨曰:“若日间,则观者众矣,何由踪迹其人?人非切己事,肯深夜来看耶?”由是称为神明。
【释】:两京刑部典吏王宗是福建人,一日在官署轮值时,接获通知说他的姨太太在家中被人杀害。王宗立即赶回家中,不久又回到官署办公。有人将此事禀报尚书,经审理后竟判王宗有罪。王宗说:“我是案发后经人通知才匆匆地赶回家,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再说我的姨太太与我感情一向融洽,也没有与他人发生奸情,我没有杀她的理由。”官员一听,觉得有理,一时之间也不知该如何断案。命案一拖就是几个月,都察院下令重新审案,命浙江道御史杨逢春为主审。杨逢春奉命后就宣布某夜二更将审讯王宗。到了那晚,他忽然对吏卒说:“如若有人在府衙外徘徊窥伺,就把那人抓来。”吏卒果然抓到两人。甲说:“是乙拉我做伴,我完全不知情。”因此杨逢春下令释放甲,又严刑逼问乙,乙只好依实招供,说他与王宗房东的妻子发生奸情,被王宗的姨太太识破,只能杀她灭口。杨逢春将乙绳之以法,而王宗也无罪开释。
事后杨逢春对人说:“若我在白天审案,前来围观的人一定很多,就无法追查凶手;如若事非关己,谁肯在半夜时看人审犯。”从此,杨逢春断案如神的名声传遍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