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集合
定义 设A是一个非空集合,R是A×A的一个子集,a,b∈A,若(a,b)∈R,则称a与b有关系R,记为aRb,且称R为A的一个关系(二元关系)。
定义 若集合A的一个关系R满足
1 反身性; aRa, ∀ a∈A ;
2 对称性;aRb →bRa , ∀ a,b ∈A ;
3 传递性 ; aRb,bRc →aRc, ∀ a,b ,c∈A .
则称关系R为A的一个等价关系。
实数集中的≤关系不是等价关系,因其不满足对称性。
定义 若将集合A分成一些非空子集,每个子集称为A的一个类,使得A的每一元素属于且仅属于一个类,则称这些类的全体为集合A的一个分类,也称为A的一个分划。
A的等价关系与A的分类之间有密切的联系,这由以下两个定理可以看出
定理 集合A的一个分类决定A的一个等价关系
证明 我们利用A的分类来定义A的一个关系R,然后证明R是等价关系。定义 当且仅当a与b同在一类时,aRb。据定义知这样规定的R是A的一个关系。又因为a∈A,a与a同在一类,所以R满足反身性;a,b∈A,若aRb,表面a与b同在一类,则b与a也同在一类,所以bRa,即R满足对称性;a,b,c∈A,若aRb,bRc,表明a与b同在一类,b与c同在一类,则a与c也同在一类,所以aRc,即R满足传递性。根据定义,R是A的一个等价关系。
定义 设集合A中有等价关系R,a∈A,则A中与a有关系的所有元素的集合[b∈A,|bRa},称为a所在的等价类,记为[a],a称为这个等价类的代表元。

同一个等价类可以有不同的代表元。
定义 设集合A中有等价关系R,则以R为前提的所有等价类(重复的只取一个)的集合【[a]】,称为A对R的商集合,记为A/R。
我们注意到,等价类[a]是A的子集合,却是A/R的元素
一个集合通过等价关系,在新的层次上产生出与原集合有联系的新的集合,——商集合,这也反映出等价关系不同于一般二元关系的重要性。
出自 (简明抽象代数)
:顾沛,邓少强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