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MLP】《天琴的人类学》(17)最佳良宵 冒险 长篇小说

2020-12-07 15:06 作者:灵鹘马尾鸢  | 我要投稿

第十七章:最佳良宵

  天琴在想,上台该穿什么好呢?通常音乐会上都得穿一些正式、华丽的衣服,比如瑞瑞给她做的那套白色金色的庆典裙,但是……不行,才不要穿那样的呢,风格不对。她决定就穿平时穿的牛仔裤和衬衫。


  音乐节现场黑漆漆的,密密麻麻的人群挤满了场地。兰德开玩笑说他们早晚会让现场人山人海——难道这都不算吗?


  天花板传来的声音震耳欲聋,她只听清楚了几个字——猩红闪电——不过她明白,是时候该开始了。她还没来得及抬头去看是谁在说话,灯就突然打开,差点闪瞎了她。心跳得越来越快,但现在不是慌的时候,毕竟自己早就期待今晚的演出了啊!


  她瞟了一眼麦克风前的兰德,他也轻轻向她点头示意。只要像预先练的那样……


  第一首歌开场了,《欢迎来到丛林》(Welcome to the Jungle),天琴才弹几下,人群就已经爆发出震天的欢呼和尖叫,但她的吉他与舞台音响直接相连,仍能盖过人群的声音。好戏才刚刚开始呢。


  从奔腾节庆典后,这还是她的头一次演出。那些古板的中心城小马只会要些简单、安静的音乐来给他们聊天,吃饭时当背景,七弦琴微弱的声音只能被无数的低语所淹没。但在这里,她才是全场瞩目的焦点。


  音乐继续,前奏轰鸣,她可以感觉到脚底的舞台都在为音乐而颤抖,兰德走上麦克风前。虽然他的声线不如原唱中的那样嘶哑,但她其实还要更喜欢一点——原唱甚至都不像是在唱,而像是吼。


  “欢迎来到丛林,要不要来场游戏!我这应有尽有,你只管开口就行!”


  恐惧很快变成了纯粹的兴奋。这是出名的一曲,她正和其他人一起演奏,而且台下的听众至少至少都有上百。她感觉自己的耳朵都快要炸裂了,但她毫不在意。


  歌曲不停,到了中间的独奏。天琴最爱这部分了,她可以肆意把玩各种复杂的旋律,就算临场发挥也酣畅淋漓,她的手指在琴弦间飞快滑动,只要摸到琴,她就知道该怎么弹,她早就已经听了无数的摇滚乐,有着精准的乐感。在她弹完后,人们的掌声才是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人们为她拍掌叫好,简直是梦一般。


  兰德继续歌唱,进入最后的收尾,“在这丛林,欢迎来到丛林,看着一切将你——将你彻底击倒!喝啊!”天琴完成最后的和弦,让余音像排练的那样在现场回响,直到兰德示意她才收住琴弦,观众的喝彩声铺天盖地。


  一曲完成,但几乎没有时间休息,他们紧接着又进入下一首歌。天琴真希望可以弹奏一整晚,但他们不会演出很久,毕竟不是自己的音乐会,场下还有很多和他们一样的乐队正等着上场呢。


  她在这有朋友,也有音乐,人类也和小马们一样珍视这两样东西。而且,人类的音乐口味比小马们的有趣多了;只要稍微熟悉熟悉,乐队里的成员也绝对比奥塔薇娅他们要热情。


  也许自从她到这里,第一次看见其他人的时候,她就知道,人类是友好的。在这待得越久,她的信念也越发清晰。虽然刚离开小马国的时候感觉十分艰难,但她属于这里,这就是她出生的地方,而她也将要在这里度过余生。


  再也不能见到小马们,又有谁在乎呢。


 


 


  整场演出一眨眼就过去了,她收拾好后台的东西,虽然夜已深,她仍感觉兴奋不已。


  兰德拍拍她背后,惊得她直跳起,“嘿,刚刚表现不错。”


  “谢谢!”天琴说,“你们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我们准备回我那里庆祝一下。嘿,你朋友内森还在这吧?你去找他好了。”


  “你不能把我也载过去吗?”她记得兰德有一辆黑色的小货车,用来装架子鼓之类的大东西。


  “什么?去派对吗?”


  她点头。


  “噢,呃……听着,天琴,我们都很高兴你加入了我们,但是……这派对野得很,只能成年人参加,你懂吗?凯西早就跑去外面喝酒撒欢了。”


  “但我……”天琴打住自己,没用的。虽然她更喜欢葡萄酒、酸梅酒之类的低度酒,但她知道自己酒量也不错的。中心城里各种社交活动都有酒,喝酒几乎无可避免,她早就习惯了,但她现在已经不再是成年,再也不是了。


  “这样,你明天过来吧,明天我把你那份钱分给你。我们大家都不想摊上什么违法的事情①,对吧?”他对她笑着。


(译者注①:在美国多数州,未满21岁是不能买酒喝酒的,违者会受到法律处罚。)


  “好吧……”她叹息一声,“那就明天见咯。”


  她拉上琴袋拉链,将其提起。后台有一个出口通往剧院后面的小路,但她朝着相反方向去了观众席,去寻找自己的朋友。这里很暗,很吵,也很挤,但她还是找到了他们,就站在后排。


  “刚才真厉害!”因为巨大的音乐,内森不得不大喊,但就算这样,也还是很难听清。


  奥德丽叉着手站在那里,“是啊,挺棒的。现在能走了吗?”


  天琴控制不住笑容,她点点头,“那就带路吧。”


 


 


  在古色古香的小马镇生活这么久后,刚到这里时,感觉一切都好巨大,但才仅仅住了几周,周围的事物都渐渐变得熟悉起来。天琴觉得,只要时间足够,习惯一切都不是问题。每次内森载她去兰德家时,都会经过市中心,那里的建筑最为高大。天琴认出来那家她第一天到达这里时经过的书店,感觉记忆都已经好生遥远。


  “昨晚玩得怎么样?”内森问。


  “挺好的。”天琴笑着,“我头一次参加这样的音乐会,简直太奇妙了。”


  “嗯,我一直都觉得你是块摇滚的料。”内森说,“你肯定很喜欢染头发吧。”


  “这类音乐在我之前住的那边根本就不流行。”天琴说。


  “只有在中世纪,那时候人们才只听吟游诗人,而且从来没见过车呢。”


  她听得出来这是玩笑,但其实说得也没错,“嗨,其实我觉得我就经历过的,虽然我觉得也不完全是,因为那些……小孩子……嗯,我朋友的小妹妹,她们之前在学校才艺表演搞了个这么个演出。”


  “真的?那肯定演得挺不错吧。”


  “其实很烂,真的。她们的主唱完全就是个音痴,而且她们还想在舞台上表演功夫。你知道功夫是什么的对吧?”


  “哈,听起来还蛮有意思,”他笑了,“这些都是真事?就没人把这放上油管(YouTube)吗?”


  “没有。她们都是好孩子,但那种表演真的不是她们特长,真的一言难尽,只有你亲眼看看才知道……”天琴说着声音小了下去,“但总之,什么都比不上昨晚的音乐会,是吧?那简直太棒了。”


  “很高兴至少你这么想。昨天晚上我和奥德丽旁边有几个人喝得烂醉,一直在那大喊大叫,还爆粗口,真是有点毁了氛围。不过你在台上真的帅呆了,真的带动了现场氛围。”


  “谢啦。”天琴继续盯着窗外,“噢对了,我应该很快就可以付你吉他钱了。”


  “这个不急。但是……你还准备和奥德丽他们住多久啊?毕竟你也不可能和他们永远住在一起,而且也快要开学了,我没想到你会住这么久。”


  “其实连我自己都没想到。”天琴说,“但我挺喜欢这的……在我过去生活的那里我总觉得有些格格不入,他们总觉得我很奇怪。”


  “真的?怎么会?我可是想不明白。”


  她听得出他话语里的调侃,但他多半都无法理解。尽管她当时对人类知之甚少,但她仍然感觉自己更能融入人类社会,自己再也不会听到糖糖说“人类是假的”之类的话,她再也不会被认为是疯子,她可以像自己喜欢的那样,在汽车座位上坐得舒舒服服。


  他们在兰德门前停了车,天琴解开安全带,一边背好背包一边站起身。


  “我在这等你好了,应该要不了多久的是吧?”内森问。


  “嗯。”天琴点点头,跑过久未修剪的草坪到了门前。


  她敲敲门等待,可是无人应门。又更使力一点,终于里面传来一个含糊不清的声音,她都几乎听不出来。兰德看上去筋疲力尽,正揉着自己脑门。


  “哦嘿,天琴,”他语速很慢,“今天不练习。大家昨晚演出都累坏了,还有之后的派对……”他揉着脑门,疼得龇牙咧嘴,“主要是派对。”


  “今天是周六,你昨晚叫我过来拿我那份钱。”


  他眨眨眼,“哦对,想起来了。”他伸向口袋里拿出一沓钱——是纸币,更值钱的那种——然后数出来几张交给天琴。“应该就是这么多了,昨晚干得不错。我觉得到周一我应该就缓过来了,要是那时候我还头疼就给你打电话。”


  “谢谢……我倒是很想继续在这里……”她看着钱,加上从奥德丽父母那里挣来的那些,肯定够付内森的吉他钱了……要是她再多参加几场音乐会,她甚至还可以小赚一笔,但是然后呢?


  “你想走了吗?”


  “不是……内森和我都只是说说而已,我一开始确实没想到自己会在得梅因待这么久。”


  “你不住在这吗?那你来这干什么?”


  “这个……虽然我觉得说了也没多大用,但是……”她伸向包里,摸出那张夹在吉他入门手册和日记之间的照片,“我只是经过这里,我在寻找我的父母,但我只有这个了。”


  兰德接过照片细细看着,她读不出他脸上的表情,就好像他灵魂出窍了似的。


  “目前为止,我觉得他们肯定不住在这附近,得到其他地方找才行。但其实我也很没有头绪,法国这么大,我也没去过多少地方,都不知道该到哪里去找。”


  他茫然地看着她,声音含糊不清,“你在说什么啊……怎么又扯到法国了?”他继续低头看着照片,“再说,他们住在宾夕法尼亚(Pennsylvania)②啊。”


(译者注②:宾夕法尼亚,即宾夕法尼亚州,地处美国东北部,与纽约州南面接壤。)


  这下轮到她茫然了,“啊?”


  “你开玩笑吧,你怎么可能是他的孩子。”他用手摸着玻璃相框,“你之前不是说你没有姓氏吗?”


  “我是说过,但是……那是因为我不知道啊。”天琴说,“还有你怎么知道他们住在宾夕法尼亚?”


  “我见过这幢房子,也见过你爸。”他好像这才突然意识到什么,“啊,老天……先等会。”他的酒好像完全醒了,把照片塞回给天琴便跑上楼去。


  她犹豫了一会,终于还是跟进门。这里到处都显得比平时脏乱,看来他们昨天晚上真的是派对嗨疯了,要不是她预先知道,她肯定还会以为是萍琪过境呢。


  但现在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天琴低头看着照片,奥德丽才告诉过自己几乎不可能有人认出来,但兰德就认识?这怎么可能?但是……宾夕法尼亚又是哪啊?她连听都没听说过。


  楼梯嘎吱作响,兰德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本精装书,将其递给了她,“看背面。”


  她翻过面,看见一个男人的照片,“不会吧……”,她一会看看父母的照片,一会看看书——一样的黑色短发,一样的胡须,虽然他在书上的那张照片里没有笑,但眼睛却是骗不了人的。天琴觉得自己已经见过了很多人,能够分辨清楚谁是谁。


  “是同一个人吧?我应该还没晕到这种程度吧?这书好像是95年的了,是在他停笔之前写的,自那以后他的照片就变了,变得更沧桑了。”


  《进入永恒》(Entering Eternity),书名上方用巨大、华丽的字体写着“托马斯·米开朗科斯”。封面上几个穿戴披风短袍的人站在茂密的森林里,一个举着权杖,另外几个像她背吉他那样背上荷着长剑。这些人简直都像是从小马国历史书里蹦出来的,现在的人才不会穿成这样。


  “你怎么会——”天琴开口。


  “怎么,看见我居然会读书,很吃惊吗?”他的话语不再含糊,“我偶尔也喜欢看点不错的奇幻小说。我从盲卫士(Blind Guardian)③入的坑,托尔金(Tolkien)④的最经典,但如果你问,托马斯也算是现在水平比较好的的作家了。”


(译者注③:盲卫士,德国金属乐队,多受各种奇幻作家影响,作品很多。)


(译者注④:托尔金,英国作家、语言学家、诗人,代表作有《霍比特人》、《魔戒》、《精灵宝钻》等。)


  “那……我爸是作家啊?”


  “你爸可是《纽约时报》上最畅销的作家之一。不过讲真,我还没听说过他有孩子。”


  她看着封面上的人,要是她啥也不知道就这样看见这本书,说不定还会以为这是已经灭绝的小马国人类呢。“这是关于什么的啊?”


  “就是那些奇幻的东西啊,史诗大战,魔法,之类的玩意。但里面的角色才是真的——”


  “你刚说……魔法。”这两个字引起她的注意,这总不可能是巧合吧?人类虽然不能用,但他们似乎知道那是什么。


  “没有魔法还算什么奇幻啊,是吧?”


  “我……也许是吧……”也许人类觉得这是奇幻,但对于她,魔法只是她早已抛在脑后的旧生活的残损碎片,为什么会有人——为什么她的父亲会在意这样的东西?他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世界有多好吗?


  “不过说真的,要是你真是他的孩子……”兰德笑着,“都这么久,你也早应该发现了啊,这什么运气啊?”


  天琴不知道说什么好,她绝没想到会有这样的事情。人类世界如此之大,以致于奥德丽说一张照片不会有太大作用时,她信以为真;但又是如此之小,小到翻过一本书,背后的照片便又让她坚信,绝对错不了。


  “啊,老天,不可能吧。”兰德叹道。“记得帮我要张他的签名,行吗?”


  “呃……好-好的。”兰德说得对,真的很不可能。她几乎站都站不稳了,用拇指从肩上指着身后,“我想我得走了……”


  “嗯,我不留你,你还有大好前程呢,是吧?”他说,“也许我头不疼了就会后悔把你放走吧。”


  她最后看一眼书上父亲的照片,然后将其递回,“对不起,可能我以后真的没法回来练习了。”


  “没关系,万一还能再见面的呢,是吧?帮我向你爸问声好。”他爽朗大笑。


  天琴最后看了一眼,朝门外走去。内森的车还等在那里,而她神情恍惚,只是呆呆地挪着身子前进。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天琴打开车门进车,内森从手机上抬起头,“你终于来了,我爸妈刚打来电话,叫我快点回去。怎么耽搁这么久啊?”


  她怔在那里,“我……我知道该姓什么了。”


  “啊得了吧,总不可能这么一会你就结婚了吧。⑤”


(译者注⑤:许多西方国家女子出嫁需要改姓随夫姓。)


  “我给兰德看了我父母的照片,他认出来了。”天琴眼神空洞,只是盯着前方。


  “他是他们的朋友吗?他们是住在这附近还是怎么的?”


  天琴摇摇头,“我爸好像是个很出名的作家,他写……魔法。”最后两个字她几乎说不出口。


  内森好奇地贴近,“这也太突然了……他叫什么?”


  “托马斯……米开朗科斯?”这个名字好难念啊,但她必须习惯,那可是她亲生父亲的,“我从来没听过他。”


  “几周前你还说你从来没听过史密斯飞船呢,”内森摇着头,“这人可是最畅销的作家!甚至连我都听说过,兰德肯定是在开玩笑吧。”


  “不是玩笑,他给我看了我爸的一本书,我很确定书背后照片和我照片里的是同一个人。”


  “啊天,你真是认真的……要是你真是他的女儿,他为什么又不要你了?怎么可能啊。”


  “我也一点头绪都没有,我的养父母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到……那边的。”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查清楚她是怎么到小马国的,但至少她要弄明白人类这边究竟是什么反应。


  “真不知道奥德丽会怎么想……”内森小声嘀咕。


  “哦对……她有电脑是吧,她可以帮忙查查他的信息,比如他住哪什么的。”天琴仍不明白电脑究竟是怎么运作的,但奥德丽几乎能用电脑找到需要的一切信息,感觉就像一整座图书馆,却不比一本书大多少。


  内森笑着,“嘿,要是兰德到头来真没搞错的话,那你就再也不用跟一些寒酸乐队担心挣钱的问题了。”


  “别这么说……”天琴低声道。她希望自己到了那边也能有更多像昨晚那样的机会,这么多年,她终于能享受自己的音乐生涯了。


  内森发动车辆准备开走,天琴最后看了一眼这幢房子。总能找到其他乐队的……这种音乐在人类间很流行,她一定能找到其他的演出。


  “真是疯狂得很,跟你一起的事情总能冒出些不同寻常的地方来。”内森说,“不过说真的,难道一直都没人认出来照片里是谁吗?你把照片给哪些人看过啊?”


  “呃,你……奥德丽还有她父母……然后就是兰德。”


  “那来这之前呢?”


  天琴摇摇头,“没了。我那边根本就不可能听说过他。”


  内森笑了,“有时候我真的怀疑你是不是外太空来的。”


  “不是……我真的只是个普通人。”


  虽然人类世界很棒,但她还是没能完全放下过去的事情。从来没有小马能想象到这样的地方,她还记得糖糖叫她练习音乐,而不要去研究什么人类;暮暮和她辩论,根本没有证据表明人类存在;她的小马父母告诉她去学习魔法,而不是……


  但她真正的父亲却写魔法的书,人类父亲。


  虽然写的是小说,但人类知道魔法,他们只是不相信它。她爸爸还应该是一个普通人,毕竟他也住在这世界,他有车,甚至还可能有自己的电脑……但她还是觉得很奇怪,居然有人会对魔法这样无聊的东西感兴趣,为什么他就不能好好认清自己所居住的世界?


  她透过窗户看着现在不再陌生的得梅因街头。她本来以为自己早已跟魔法一刀两断,这个世界这么美好,怎么可能还会有人去关心魔法之类的东西?她早在中心城图书馆的时候就已经对人类的成就大为震惊,但小马国的人类与这里的相比,简直微不足道。


  杜威一直都很想弄明白她究竟是从哪来的,但现在那都不重要了——她有姓了,还有了人类家庭,而且还是很出名的一个。不过就算再出名她之前也绝无可能听说过。为什么她就是高兴不起来呢?


  “你肯定会想办法联络他的对吧?”内森的声音打断她的沉思,“毕竟那可是你爸呀——要是兰德真的没搞错的话。其实我对他了解不多,甚至连个读者也算不上——但真的,兰德居然会读书?我觉得他的样子都像是最不可能读书的那一类了……”他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挠着自己脑袋。


  天琴记起兰德说过的话,“这里离宾夕法尼亚有多远啊?那里好像就是我的家……”


  “宾夕法尼亚?哪个部分啊?”


  “我不知道。”


  “也没事,总会知道的。反正大概……其实我也不清楚,”内森说,“你多半得飞过去才行。”


  “我不能飞啊,我又不是天马。”天琴脱口而出,但说完就后悔了。


  内森忍俊不禁,“这就是你头一个想到的会飞的东西?”


  “哦……你当然不是说我自己用翅膀飞……抱歉。”她尴尬地笑笑,但她现在不能退缩,都已经这么接近了。


  “你总是喜欢开些奇奇怪怪的玩笑……”他们在奥德丽门前减速停车,等车停稳了才下去。“我们到了。我就不进去了,但是记得告诉我事情怎么样,我想知道这事真的假的。”


  天琴走出车外,正准备去拿后座上的吉他,却又犹豫了,“要不我现在把吉他钱付你吧。”


  他从座位上扭过身来看她,“哦对,不过现在不急,先拿着吧,以后再说。你现在不是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忙嘛。”


  她点点头,拿出琴袋。她一边看着内森开走,一边向他挥手告别,直到他开远,才转身朝门内走去。


  天琴的腿在发抖,内心百感交集——她知道她的父亲是谁了,但不知怎的又总感觉怅然若失。她上楼推门走进奥德丽的房间,“我知道我的姓了。”


  奥德丽正坐在电脑前,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从椅子上转过身,“你……什么?怎么知道的?”


  话语倾倒而出,“兰德认出他们了,就是我的父母,我之前从来没给他看过那张照片。他说我爸是个作家,好像住在宾夕法尼亚,我觉得——”


  “你乐队的那个人吗?他怎么会认识你父母?”


  “他们并不是相互认识。他给我看了本我爸的书,他说他叫托马斯·米开朗科斯。”天琴指着电脑,“你可以在上面查一下他,对吧?”


  “可以是可以,但是……你爸是作家?”


  “内森也听说过他,他应该挺出名的吧。他写的书都是关于魔法的。”


  “我了解的不多,我不怎么读那一类。”


  “我知道,那么无聊,谁会需要魔法啊?”天琴说,看来还是有人神志比较清醒的嘛,“但可能就是他了,我觉得他真的可能就是我爸。”


  “天琴,你也不能兰德说什么就是什么啊,再说……你不是说他们昨晚派对去了吗?他可能昨晚上喝多了,好心但是办了坏——”


  “我自己看过了,肯定是同一个人。”天琴看着电脑,虽然还是不知道其原理,但是知道它功能强大,“你就不能试试吗?”


  奥德丽坐下,将椅子转回电脑一侧,“那行吧,不过我先说……别抱太大希望啊。”屏幕亮起,“那名字叫什么来着,是个希腊名吧?”


  天琴努力回想,“米开……”


  “行了,谷歌自动补全了。他有个维基页面。”


  天琴仔细盯着奥德丽的一举一动。电脑屏幕上到处都是字,就像一本书,但是是会发光、字还不停变换的那种。它停住,角落显示着一个男人的照片。他看上去更老了,黑色的头发变成了灰白,胡子也剪得更短。但天琴觉得这还应该是她照片里的那人——她父亲——只是变得更老了。


  “是他了……”她指着屏幕,“我认得出来。”


  奥德丽贴近,一只手撑着脸,细细看着屏幕上的字,“我先看看啊……生平经历……家庭住址……他住在费城(Philadelphia)⑥,有个妻子是个自由职业画家,然后……还有个女儿?啊不,等下……”


(译者注⑥:费城,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东南部,是宾州人口最大城市。)


  “喙城(Fillydelphia)⑦?不可能吧……”她也凑近好看个仔细。这些字好小啊,要是在纸上还可能稍微好读一点,真不知道奥德丽怎么受得了。


(译者注⑦:喙城,按照EqCN标准译名,本应为“吠城”,但是由于谐音梗不能完全同音,此处灵活处理了。)


  “反正这上面是这么说的。他们有个女儿,生于……2005。”奥德丽背靠在椅子上,双手枕着头,“对不起,天琴,但你总不可能七岁大吧?再说她一直都和他们住在一起。”


  天琴站起身,仍难以置信,“不可能……肯定是他,我确定。”


  “兰德弄错了吧,我早告诉你了。”


  “不,我看了照片,就是他。”


  “但他也可能只是长得像啊。我知道有个著名的作家父亲听起来感觉很棒,但要是那样的话,过去十五年里早就应该有人认出你那张照片了。”


  “那个……不会的,我那边不可能有人认识他。”不管他有多出名,中心城那边都是绝无可能听说的。


  奥德丽耸耸肩,继续读下去,“怎么可能。我就不明白你家里怎么会有这张照片,还是这么出名的人,却说不认……”她说着说着停住,“等等,他们还有个孩子,但是……”


  她向下滑动屏幕,又出现几行字,她飞快地读着。


  “这里……她在1997年失踪。她的名字是……我的天!”她向后倒在椅子上,用手捂着嘴,“天琴·米开朗科斯。”


  “这上边连我的信息都有啊?”屏幕已经不再滑动,天琴看到自己的名字,一只手搭在奥德丽椅背上凑到跟前,“我的名字——”原来她真的叫天琴,她终于知道为什么当初在书里一看到就喜欢上,还觉得念着很好听了。


  奥德丽摇摇头,“还是不一定,万一是巧合呢。”她继续查资料,满屏的字又开始向上滑动,不过并不快,刚好能看清。“……虽然我承认,确实一切都吻合。看日期,那时候你差不多都应该……一岁大了吧。上面说,米开朗科斯一家被抢劫了,他们女儿房间内几乎一切东西都被洗劫一空,她也被带走了。”奥德丽惊得合不拢嘴,“当时他们已经卖书挣了不少钱,但却没有歹徒向他们索要赎金,一切就这么凭空消失了,一直以来什么都没找到,现场也没有被闯入的证据……”


  天琴面露喜色,“不是巧合……我知道这个,全都对上了,就是我,肯定是。”


  塞拉斯蒂娅公主告诉过她,她是在中心城花园里被找到的,当时还是个人类婴儿,房间里的东西,包括她现在带在身上的那张照片,在地上散得到处都是。人类世界这边肯定也是一片狼藉吧,她的父母当时肯定悲痛万分……


  奥德丽瞪着她,“你不是说你是收养的吗?那你的意思是你被绑架了,而且这么久,一直都知道?”


  “事情没你想的那么糟糕啦……”


  “怎么可能不糟糕?”


  “这个,呃……”天琴不知道怎么说,不管是什么魔法将她带到了小马国,都应该不是故意而为。但她到底还是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是……是场误会,你看我现在不也挺好嘛。”


  “跨州犯罪可不是什么‘误会’,”奥德丽说,“我早就觉得你在藏着什么重大的事情,一直不肯说,都好一阵了。要是你真的就是这个天琴……”她一字一句,平静有力,“那你真的得说清楚,你究竟是从哪来的?你是怎么到这来的?你不是说你不知道父母是谁吗?”


  “不是,我之前真的不知道我父母是谁,我只知道当初……”这可怎么说啊?“真的没什么不好的,我的养父母很爱我,他们相当照顾我。”


  “你都强调过好多遍了,我不知道该不该信你。”


  “他们找到我的时候就只有我一个人,还有那张照片,他们不知道我父母是谁,也没办法把我送回去,真的。他们和这件事无关。”她指着屏幕上这件事的报道说。


  奥德丽一手扶额,“但你就是不肯说名字。来这之前你住在哪?你是怎么从宾夕法尼亚到爱荷华的?你究竟被带了有多远啊?”


  “总之很远很远吧……”天琴小声道。


  “什么?”


  “我……我不是说有人绑了我很远,不是你想的那样。”


  奥德丽继续看屏幕上的报道,“你说的这些怎么可能,为什么你就是不肯告诉我呢?”


  “就算我告诉你了,你也不会信的。”就算是在日常生活中魔法随处可见的小马国,也没人会相信她是从另一个世界穿越来的,而人类就更不会买账了,他们觉得魔法根本就不存在。


  “整件事都荒唐得没了边际,真的。但是我信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我就是有感觉,就好像真的就是这么回事。但还有最后一点……”奥德丽叹道,“如果你非得说自己就是那个天琴,那肯定会有人来调查的。你不肯告诉我也没关系,但是你必须给警方一个交代,给你家人一个交代。”


  “我说了,真的没有什么违法的事……”


  “你就说,哪里不违法了?”


  不管奥德丽怎么看待她、还有她对人类文化的那些误会,她们都是朋友,难道不是吗?跟她谈,总比跟那些人类有关部门谈好多了吧。


  “唉……我真的就是那个天琴,来自……费城。”她差点说错。她深吸一口气继续道,“我是个人类,但在之前十五年……我是只独角兽。”


 


 <本章完>


【MLP】《天琴的人类学》(17)最佳良宵 冒险 长篇小说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