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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镇、老潼关商标纠纷,背后协会是维权还是敛财?

2021-11-29 09:46 作者:企知道  | 我要投稿

近期,“逍遥镇胡辣汤”“老潼关肉夹馍”“库尔勒香梨”背后的协会,相继加入商标维权小分队,闹得网络上下一片沸沸扬扬。


先是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向多家餐饮店发起商标维权,河南焦作市、濮阳市、安阳市等多地近百家胡辣汤店因店名含有“逍遥”或“逍遥镇”字样,成为被告。协会要求餐饮门店停止使用“逍遥镇”作为招牌并赔偿侵权损失,或者缴纳会费成为会员,接受协会统一管理。为此多个经营数年的餐饮商户不得不含泪拆除招牌上的“逍遥镇”字样,引起网民公愤。

企知道查询显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为3万元,旗下共注册9枚商标,3枚目前处于有权状态的“逍遥镇”商标分别注册于2003年和2005年,其中2枚用在43类 餐饮住宿,1枚用在29类 “胡辣汤”商品,均为普通商标。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紧接着又跳出来个潼关肉夹馍协会(前身为老潼关小吃协会),密集起诉全国各地数百家餐饮店,要求使用“潼关肉夹馍”字样的商家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数千到数万元不等的损失,店家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标识,需要缴纳高达99800元的会费,这对于小本经营的餐饮店主而言,无疑又是暴击。

潼关肉夹馍协会又是个啥机构?

企知道平台查询结果显示,这家2016年才成立的协会,法定代表人为王华锋。



该协会在2014年申请了“潼关肉夹馍”商标,核定使用类别为第30类 “肉夹馍”商品,商标号为14369120,商标专用期限至2025年12月13日。

巧的是,潼关肉夹馍协会商标注册成功仅半个月后,就授权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潼关县盛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潼关肉夹馍”,目前这两家公司享受该商标使用权、运营权及商标品牌宣传、推广权,而两家公司背后的大股东里,都直接或间接出现了潼关肉夹馍协会法人王华锋的影子。



这是商业垄断、不正当竞争?还是合法维权?一面是协会的振振有词,一面是小商户叫苦连天,到底是谁的锅?“逍遥镇胡辣汤”“老潼关肉夹馍”作为地方特色美食,行业协会能否以侵犯商标使用权为由禁止经营者使用特定地域名称?

对此众说纷纭,各地法院对这类商标侵权案也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

有知名律师表示:知识产权保护的是运用知识的创造成果,而不是既有公共资源。如果任由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协会这样胡闹,会起到非常坏的示范作用,包括但不限于餐饮行业在内的很多领域今后都有可能成立此类协会,然后滥用诉权,动辄发起诉讼,小商家成了鱼肉,法院也会不堪其扰!

11月26日上午,国家知识产权局就“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答记者问。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官方此番定调,可谓大快人心,一大批小店主要长舒一口气了!

与“逍遥镇胡辣汤”“老潼关肉夹馍”情节相似,河南洛阳近日上百家水果商户因卖香梨用“库尔勒”字样,被库尔勒香梨协会起诉侵权。该协会从2018年迄今,凭借手中仅有的一项“库尔勒香梨”有权商标,以“侵害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把600多家水果店和公司告上法院,通过此途径获赔近百万。


与前两者不同的是,“库尔勒香梨”维权并没有要求商家缴纳会员费,起诉的商家也大部分是“打着库尔勒香梨的招牌、出售的是其他品种的香梨”,因此有律师认为,库尔勒香梨更像是在打假,属于正常维权。

究竟事件走向如何,还有待时间告诉我们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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