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保健食品海关收到申请材料后要怎么处理?

一、进出口保健食品海关收到申请材料后要怎么处理?
海关总署食品局收到申请材料后,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2.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或者不齐全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所在(地区)主管当局或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不属于《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要求实施注册管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或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
4.发现申请注册境外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并告知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或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发现已注册境外企业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8号)第二十四条相关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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