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史个人归纳---中世纪东欧(四)
拜占庭帝国政治文化
军区制 拜占庭帝国的军事行政制度,开始于6世纪,在7---9世纪帝国境内全面推行,直至10世纪盛行于国内。全国分为29个军区,东部17个,西部12个,军事长官通常由贵族担任,掌握着军区内的军事和民政大权。军区士兵由领有世袭份地的自由农民组成,寓兵于农,和隋唐时的府兵制类似,驻守各地,一度加强了帝国的军事力量。但是到了11世纪末,制度逐渐废弛,军役成为了一种税款的代替。由于帝国中央政府的衰落和地方封建势力的发展,军事长官也失去了过去的权力,军区制在13世纪后瓦解,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圣像破坏运动 8-9世纪前期拜占庭帝国的发对圣像崇拜的社会运动。当时拜占庭的一半土地被教会和修道院所拥有,为了抵抗阿拉伯帝国的入侵,同时进一步加强军事力量,拜占庭皇帝乘机发动反教会运动。利奥三世和君士坦丁五世曾经下令禁止偶像崇拜,强迫教士还俗,没收教会土地,像极了中国古代的三武一宗灭佛事件。这场运动的实质就是军事贵族和教会之间就土地与财产再分配的斗争。一直持续到了公元9世纪中期。“圣像破坏运动”打击了教会势力,加强了军事贵族的力量,促进了拜占庭帝国封建化的进程。

普洛尼亚制 拜占庭帝国科穆宁王朝实行的制度,与法兰克的采邑制比较相似。政府把国家和农村公社的土地分给公职贵族监玲,可终身享有领地的租税,但是不得世袭,有领地的贵族需要按照林地面积为政府提供相应的兵员,同时取得领地上的农民支配权。监领地上的农民收到监领人的管辖,缴纳租税和服劳役。监领人再将一部分上缴国家,取得了领地的行政权和司法权,领地自此变成了封闭的封建大地产。普洛尼亚制度是军区制瓦解之后的代替品,在一定程度上暂时加强了拜占庭帝国的军事实力,同时封建大地产所有制也得到了飞速发展,加强了领地贵族的离心主义倾向,导致了分裂割据的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