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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让我们从故事开始的地方讲起。 第一篇:公元5世纪

2023-07-29 21:51 作者:aimarks  | 我要投稿

公元5世纪的不列颠,是一片散乱的热土,这一句是用来形容它当时的政治局势的。

因为自打亚瑟·潘德拉贡死后,各地的领主——即对应领地上占据绝对统治地位的贵族,没过几年就各自建国,一时间大大小小的国家为土地和粮食,以及本就不多的金子而互相你争我夺。而到公元5世纪,也就是我刚要上的前线时候,双方早就打不下去了,原因是大家都不想打了,有几个国家因为领袖太好战直接破产了。

可就算是这样,为了双方那滑稽的体面,以及那所谓骑士不可不战而退的伟大精神,还有为给历史留下他们热爱和平的铁证,这场仗必须打,打到双方最后一滴血流尽为之,之后,双方国王互喝交杯酒,以示永远保持和平。

而我,奥尔冯斯·潘德拉贡,就参与了这场战争。

参加这场战争的原因在那个时代来看不算很离谱,因为我是直接被抓去到军队的。我还记得那天在地里我还在干农活,然后有一个骑士还是将军,反正我是不管是谁,我被他抓走,之后就成了一个士兵了。那段回忆实在是太过痛苦了:战争实在是太痛苦了,而且尤其是士兵,吃的又少,睡的又晚,每天自己还要浑浑噩噩的顶着敌方的攻击,而且时不时要为了某些骑士的荣耀,而“奋不顾身”的“主动”执行某些不要命的任务,从而导致大量不必要的牺牲。

而我被这场战争,熬成了18岁的少年,那时,我已经五年没回家了,那个时代又没镜子,我只能趁下雨的时候,在泥路边的水坑里看着自己疲惫的脸。

不过,走运的是,在这五年中,我几乎是什么伤都没留下,除了一次被敌人用长枪贯穿身体,不过走运的是并没有致命伤,而且随行的从军医生很靠谱,我甚至都没有留疤。同时不走运的,就和我同期的士兵是一个都没在看到过,他们都死了,要么是死在敌人的箭矢上,要么就是死于技术不精的庸医,主要还是庸医的问题。

不过那时的我还只是一个18岁的小士兵,以上这些我完全想不到,我想到的是:战争是不会停止的,毕竟我还等着手里能拿到沉甸甸的钱包呢。

然后,这场战争结束了,原本的钱包成了一枚只够回家的硬币,我一边失落的放下武器,一边看到,刚带着一群士兵冲锋大腹便便的骑士仅剩一人的带着好几个钱包回到自己的城堡。

随之我又想到:战争是没意义的,钱全让别人赚去了。

随后我回到了自己的老家,一路颠簸,还有劫匪,我很不走运的,让别人把我剩下的那点路费抢了去,为了回家,我也只能一边走路一边乞讨些吃的,还要跟动物搏斗。

终于费劲千辛万苦我回家了,可那里只剩下常年失修的草房,以及一具尸体——那是我妈妈的。

······

“啊!”

“怎么了小子,想起什么不好的事情了。”

“不,是我闺女尿床了。”此时,奥尔冯斯抱起了在摇篮里哭泣的女婴。

“欸,习惯了,要知道我那时那个老婆,也不怎么习惯看娃。收拾完赶紧睡。”

随即,一旁白发苍苍的老者,捂起了盖子,等着孩子入眠。

“还有小子,我想吃鱼了。”

“啊。”

“啊什么啊?北海鱼多着呢。”

“我知道,我明天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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