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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公教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基本条件

2022-03-30 16:42 作者:易公教育培训学校  | 我要投稿


最近,越来越多的老师在后台留言,询问什么时候开始教资认定?而根据去年的情况来看认定应该是在4-6月份进行公告发布时间应该是3月底至4月初易公教育小编也为大家整理了认定常见问题,大家可以收藏备用哦。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基本条件

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是: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犯罪记录,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等。

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的规定执行。

认定具体要求,请以符合认定条件省份当年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申请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需要经过“条件准备”、“网上申报”、“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等环节。具体请查看您所在省份当年发布的认定公告,或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格认定”“常见问题”等栏目内容。

通常,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认定机构(即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安排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受理。具体受理期限和受理的资格种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地点

一般来说,户籍所在地或者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均可受理认定申请。

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还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在任教高等学校所在省份申请认定。

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服役所在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在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或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要求,请以认定省份发布的认定公告要求为准,或咨询认定地的教育行政部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件、考试合格证明(免试人员不包含此项)、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或认证报告、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以上材料经系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环节不需要提交证书原件。除以上材料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还需要按要求进行体格检查,于认定过程中上传个人承诺书等。各省份认定要求的材料另有规定的,以本省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教师资格认定学历要求

在新《教师法》颁布之前,依然以现行的《教师法》要求为准。部分省份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16号)要求,已提高了教师资格认定学历条件,具体要求请以符合认定条件省份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江西省2021年认定学历要求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信息变更或者信息不符问题

考 试 信 息 有 误

因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过程中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导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信息与实名核验的账号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不一致的,因系统无法关联到该考试合格证明信息,申请人不能使用该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如果在参加考试期间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正常变更情况,且有公安机关证明的,申请人可向考试省份的考试机构申请变更信息后,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证书信息与实名核验的账号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不一致的,系统无法关联到该证书信息,请自行联系证书的颁发学校,向其说明情况,申请更正信息。

笔 试 合 格 后 信 息 变 更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后,个人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化。申请人在网报时,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试)”。现场确认时,请根据认定机构的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确认。

 

无 法 自 行 判 断 的 问 题

认定工作开始后,通过以上问题排查,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请发送邮件至jszgwb@163.com。在邮件正文提供您的账号、姓名,以及您遇到的具体问题,并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清晰照片作为附件。 


学历、学籍和学位相关问题

学 历 核 验

通常情况下,可以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到的学历信息,并且学历中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实名核验的信息一致的,可以完成在线核验

以下情况系统无法核验:

a.幼儿师范、中等师范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等专科以下学历 。

b.早期取得的毕业证书。

c.取得毕业证后,个人身份信息有过变更的学历。

d.港澳台学历和国外留学学历(需要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学 历 证 书 丢 失

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丢失,但其学历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则不必再出示学历证书原件。

待核验的学历信息,需要提供学历证明和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学 位 核 验

无学位的申请人在进行学位信息添加时,学位名称选择“无学位”。学历符合认定要求的,无学位不影响认定。

目前系统尚未实现学位的在线核验。所有学位信息添加成功后,核验状态均为“待核验”。需要您在现场确认环节携带相关证书原件或认证报告(港澳台地区和国外的学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等材料进行人工核验。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以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要求为准,无需再与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电话或邮件确认。

普通话证书相关问题

普通话证书不设有效期,全国范围内通用。

证 书 核 验

通常情况下,可以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的“查分验证”栏目查询到的普通话证书,并且证书中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实名核验的信息一致的,可以完成在线核验。

早期取得的普通话证书或取得证书后姓名、证件号码有过变更的证书,系统无法核验。无法核验的普通话证书,可以通过“录入证书”的方式进行普通话证书信息添加。添加完成后的状态是“待核验”,需现场确认环节携带相关证书原件进行人工核验。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以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要求为准。

证 书 丢 失

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如申请人的普通话证书丢失,但其普通话证书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的,不要求再出示普通话等级测试证书原件。

 

通 过 测 试 尚 未 拿 到 证 书

如申请人已通过普通话测试但尚未拿到普通话证书,但其普通话证书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的,不要求再出示普通话等级测试证书原件。


上传照片相关问题

因教师资格信息系统对不同浏览器兼容性不一致,建议您使用谷歌浏览器(Google Chrome)或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上传操作。

图片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应小于190K,并在此基础上尽量保证清晰。

一寸证件照片的宽度(水平像素)设置在290到300之间,高度(垂直像素)应对应在408到418之间


体检相关问题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体检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其中必须包含“传染病”、“精神病史”项目。

体检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当年认定公告或工作通知中,都会对体检医院、体检要求等给予说明。具体以认定省份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认定证书数量问题

教师资格是对申请人能力、水平、条件的认定,而且是开放性的,因此,一个人可以拥有多种教师资格。

但是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例如,今年无论几月申请认定并获得过一种教师资格,也只能从明年1月之后,再申请认定另一种教师资格。笔试面试都已经完成了认定其实也不用太过担心,按照公告内容准备就行啦,易公教育相信大家都能顺利拿到教师资格证小本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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