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考博解析、参考书
一、招生方式
申请制和考试制并行。
考试制:
二、招生目录、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三、参考书目
经济学:
《微观经济学》1997 年 经济科学出版社 瓦里安
《经济学》2008 年 机械工业出版社 曼昆
管理学:
《管理学》2004 年第 11 版 经济科学出版社 海因茨.韦里克 哈罗德.孔茨
《管理学》2008 年第 9 版 中国市场出版社 里基.W.格里劳
应用统计:
《商务与经济统计学》(第八版)2003 年 中信出版社 戴维 R.安德森著 王峰等译
四、报名
1.网上报名: 2021 年 11 月 22 日-2022 年 1 月 9 日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021 年 11 月 22 日-2022 年 1 月 9 日(节假日除外)
2.考试时间: 预计 2022 年 3 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提交材料
所有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上述报名时间,提供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大学(本科或高职高专)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可参考我校另行发布的关于学籍、学历、学位认证的有关说明)等证件原件(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费,以及其他报考材料,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逾期将不再接受其报考。
A.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认时,考生应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贴照片)。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大学(本科或高职高专)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入学前补验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5.专家推荐书(两位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6.硕士课程成绩单。
7.硕士学位论文(附体现学术水平的主要章节)。
8.硕士学位论文两位专家的评阅意见书。
9.近期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或专著等科研成果。
10.近期免冠、蓝色背景免冠数码照片一张(用于网上报名时提交)。
11.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一份。
12.报考定向就业考生还应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13.报名费。
B.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中规定的 3 中要求的报考及审批材料。
C.符合基本报考条件、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供(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中规定的 4 中要求的报考及审批材料。
D. 获得硕士专业学位拟报考管理学博士的考生,还需提供(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中规定的 5 中要求的报考及审批材料。
E. 申请-考核考生,还需提供选拔通知中规定的其他资料。
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实施办法(西安理工研教[2018]14号)》和《西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实施办法(西安理工研教[2019]2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一、 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考核、优化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以提高生源质量为目标,优先录取脱产生,注重考核申请者的政治思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外语应用、创新思辨和培养潜质,充分发挥学科、导师在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
二、 组织管理
(一)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各学科带头人和博士生导师代表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工商管理学科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负责审核拟录取名单,组织学院博士生招生选拔复核等工作。
(二)考核专家组由学科带头人任组长,学科秘书兼任专家组秘书,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若本学科博导人数不足5人,应由本学科教授或相近学科博导、教授补足)。
三、 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的考生,须满足入学当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已获得硕士学位(不含MBA和EMBA,境外所获得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且入学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外语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达到425分(折合百分制60分)及以上;或者托福(TOEFL)、雅思(IELTS)、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4、TEM-8)折合百分制60分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外文学术论文1篇(该论文不与科研成果要求重复使用;
3、未达到以上1或2水平者,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生英语入学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
(四)具有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相应的科研成果: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方式入学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硕士毕业两年内的考生(含两年。指在当年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之前,两年内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者。毕业时间以毕业证颁发时间为准)。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程加权平均分不低于70分,无课程补考记录;且在学期间在西安理工大学学术认定期刊(2019版)范围内发表1篇A+类(含A+类)以上或2篇A类(含A类)或3篇B类(含B类)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在校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2)硕士毕业两年以上(不含MBA和EMBA),近五年取得的科研成果(以研究生院规定的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准)应满足下列任一条即可:
①以第一作者在西安理工大学学术认定期刊(2019版)范围内发表1篇A+类(含A+类)(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在校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②以第一作者在西安理工大学学术认定期刊(2019版)范围内发表2篇以上A类(含A类)或4篇B类(含B类)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在校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获得科研奖励1项(须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本人排名前三位);
b、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主编或独立完成);
c、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本人排名第一);
(五)申请者必须以全脱产学习方式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
四、 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者应参照当年《西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在我校指定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
(二)提交申请材料
1、凡申请参加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包括: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发明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两名所报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高职以上职称专家签名并密封的书面推荐意见;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7)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等);
(8)考生须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9)我校医院或三甲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10)学校及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及考核人选的确定
1.初审。研究生院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导师推荐。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送达申请者所填报导师进行评估推荐。导师根据申请者的学习成绩、参与相关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科研成果及科研计划书等材料,给出个人评估打分。最终结合自己当年的招生名额,按照不超过2名限额推荐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未获得填报导师推荐的申请者,可以申请调剂报考导师。
3.学院复审。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导师推荐考核人选进行复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四)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每年3月份左右,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 考核方式:以面试加笔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方式由综合考核专家组确定。
3.考核要求:
(1)综合考核过程要全程记录和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各类相关材料。
(2)综合考核的内容、形式由综合考核专家组确定。综合考核专家组主要针对申请者的政治素质与思想品德、外语水平及应用能力、理论水平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与思辨能力、综合素养与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对每位申请者的考核总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其中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各学科统一制定政治素质与思想品德(模块一)、外语水平及应用能力(模块二)、理论水平与专业知识(模块三)、专业技能与思辨能力(模块四)、综合素养与培养潜力(模块五)等五个模块的考核方案。
4.考核成绩:
政治素质与思想品德(模块一)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其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模块二、三、四、五的成绩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
考核总成绩=模块二×0.2+模块三×0.2+模块四×0.2+模块五×0.4
五、 录取及调剂原则
(一)各单项考核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
(二)同一学科内,根据导师招生名额和申请者的考核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三)调剂录取原则:
1.已参加过专家组考核,各项成绩合格,但因原报考导师招生名额受限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导师。
2.调剂录取优先在同一个学科内进行,如同一学科无法调剂,再进行跨学科调剂。
(四)学院根据考核成绩及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申请人的科研成果、考核成绩和拟录取情况。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科或学院提出申诉。各学院公示结束后,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并附相关申请审核材料报研究生院。
六、 监督保障
(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详细记录考核过程,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申请-考核”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二)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招生违规行为,经查属实的,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等),对未入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已入学者取消其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七、 其他
1、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如未通过初审或综合审核,可申请转为按照“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2、如有变化,均以教育部当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