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狼)七天
第一天。
得知那人离开的消息,乃琳意外的平静,面对恋人的不告而别,她好像早就有所察觉,她柔声安慰着哭的天昏地暗的钻头小朋友,告诉小朋友那人玩的烂梗“乐者不玉。”
第二天。
乃琳单独留在那人房间收拾对方留下的东西,作为对方最亲密的恋人,她最清楚那些东西可以留,那些可以不留。她将衣服一件一件的叠好,摆齐。随后望着房间的墙楞楞思索了好一会,才决定将那人最喜欢的玉桂狗也给放了进去。
“好啦,东西都给你收拾好了,还真是让人操心的家伙。”
第三天。
她和朋友们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谁都不愿开口说话。
第四天。
第五天。
第六天。
第七天。
乃琳今天意外的醒的很早,她拉开窗帘打开窗户打着呵欠,一只漂亮的紫色蝴蝶飞了进来,落在了乃琳的鼻尖。
乃琳笑了起来,注视着鼻尖上的蝴蝶,左手摩挲着右手手指上戴的戒指。眼泪在她眨眼的那一刻,无声的从眼眶滚落,砸湿了地面。
“王珈乐。”她轻喃,“回来了啊。”
蝴蝶煽动翅膀,飞了起来。像是在回应她的话。
乃琳双膝一软,跌坐在了地上,眼泪不住的从眼眶滚落,砸在地面,最后她忍不住掩面,无声的抽泣起来。
今天,是王珈乐的头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