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先生和喵女士结婚,没走法律程序,后来二人感情不和分居,喵女士嫁给了其他人,王先生告喵女士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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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女士有期徒刑七个月
▪︎二审:认为量刑不当,但仍是有罪
▪︎省检察院:已分居16年,不构成事实婚姻
▪︎未登记
▪︎不属于事实婚姻
▪︎夫妻名义生活,有但是早已结束